[公告]南大光电: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新建1.5吨/年高纯三甲基铟生产线的专项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投项目 节余资金新建1.5吨/年高纯三甲基铟生产线的专项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南大 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光电”、“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 定,对南大光电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新建1.5吨/年高纯三甲基铟生产线的情况进行 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45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南大光电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 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 1,25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66.00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9,62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上市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1,668,985.9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利安达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利安达验字[2012]第 105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已经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交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工商银行苏州工 业园区支行、招商银行苏州相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014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014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 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金额为588,843,385.98元,目前全部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情况 南大光电于2012年8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净额为781,668,985.98元,超募资金588,843,385.98元。募投项目“高 纯金属有机化合物产业化项目”已于2013年8月完成建设,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6,988.32万元、实际投入14,147.69万元,结余2,840.63万元,目前节余募集资金 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三、 南大光电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拟使用募投项目“高纯金属有机化合物产业化项目”节余资金人民币2,840.63 万元实施“新建1.5吨/年高纯三甲基铟生产线”项目。该项目内容包括新建一条三甲 基铟合成线和两条三甲基铟纯化线。项目建成并完全达产后可以实现年产高纯三甲基 铟产品1.5吨。 公司将新建三甲基铟合成线一条,建成并完全达产后可生产三甲基铟粗产品2.5 吨/年;新建三甲基铟纯化线两条,可以生产高纯三甲基铟产品1.5吨/年,满足下游 LED外延片生产的需求。 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2,840.63万元,其中1,400万元用于三甲基铟合成线的建设, 500万元用于两条三甲基铟纯化线的建设,流动资金940.63万元。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益分析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南大光电以国家863 计划研究成果为支撑,生产的MO 源质量达到或超过国际先 进水平,替代进口并远销中国台湾、韩国、欧洲、日本和美国。公司作为863 计划研 究成果的产业化基地,分别承担了“十五”、“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共五项863 计 划MO 源产业化攻关项目。MO 源产品荣获国家科技部颁发的“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证 书”,并被列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公司的核心MO源产品三甲基镓和三甲基铟又被认 定为“江苏省重点新产品”。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在MO 源的合成制备、纯化技术、 分析检测、封装容器等方面已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功打破国外在这一重要光电 子原材料领域的垄断地位。近年来,LED行业快速发展,MO源市场需求也相应增加。 高纯三甲基铟是LED外延片生产中的关键MO源材料。南大光电生产的高纯三甲基 铟产品品质优良,已经大量地供应给国内外各大LED外延生产企业,深受客户的好评。 目前,公司原有的三甲基铟生产线产能已达到极限,限制了公司进一步扩大高纯三甲 基铟的市场,同时,公司现有的三甲基铟生产线已接近使用寿命年限,需要更新。随 着整个LED产业的快速发展,对上游MO源产品的供应需求也将逐步加大,为适应市场 发展、更加有效地发挥公司MO源产品配套供应的优势,从而增加公司的业绩,“新建 1.5吨/年高纯三甲基铟生产线”项目的实施是非常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资金优势 南大光电于2012年8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净额为781,668,985.98元,超募资金588,843,385.98元。募投项目“高纯金 属有机化合物产业化项目”已于2013年8月完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6,988.32 万元,实际投入14,147.69万元,结余2,840.63万元。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的发展需求,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使用该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人民币2,840.63万元实施“新建1.5吨/年高纯三甲基铟生产线”。 2、技术优势 南大光电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及创新,已经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MO源独特 生产技术,在产品的合成、纯化、分析、封装、储运及安全操作等方面均已经达到国 际先进水平。公司原有高纯三甲基铟生产稳定,品质优良,本项目是在原有的高纯三 甲基铟生产技术的基础上将年产能提高一倍,公司现有的很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可 以直接应用到此项目中,因此,该项目在技术上是有保障的。 3、人才优势 南大光电已经规模化生产高纯三甲基铟产品十年之久,已经培养了一支经验丰富 的技术和生产团队。另外公司成立至今,一直在高素质团队的领导下规范运作,公司 高层由教授、技术专家、高级工程师组成。技术团队成员多人拥有博士及硕士学位, 具有多年的高纯电子材料研发和产业化经验,同时,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持续引进 一批具有高学历专业背景及优秀的企业管理人才加入公司队伍,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提 供了人才保障。 综上所述,本项目从各个主要层面来看,是切实可行的。 (三)效益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将提高生产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另外产能也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了 一倍,为公司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条件。结合未来的市场环境评估,对项目的 经济效益做了估算,项目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平均为6,026.08万元,实现净利润 2,281.56万元,投资回收期2.54年。(上述经济效益的预测不代表对未来盈利的保证, 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实际情况的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 五、项目实施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市场风险及应对措施 高纯三甲基铟属于MO源主要产品之一,用于下游LED外延片生长。但随着LED 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一旦现有竞争对手的产能规模、技术实力大幅提高或出现新的 竞争对手,公司未来所面临的竞争压力也可能会有所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 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的高纯三甲基铟在中国和世界各大主要外延生产企业使用,质量稳定,深受 客户信赖。公司会通过稳定的产品质量,优质便捷的服务来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同 时合理配置产品配套,不断满足目前LED产业的市场需求。 (二)技术风险及应对措施 高纯三甲基铟是MOCVD外延生长工艺中的关键MO源材料。从目前的技术发展 趋势来看,在未来5-10年内其应用和技术不可替代。但是随着今后技术的不断革新和 新生产工艺的出现,存在现有的技术及材料不能满足未来新工艺及生产标准的风险。 因此,公司将不断进行研发投入,提高产品的性能,并不断开发满足新工艺要求的产 品,以提高适应市场的能力。 (三)安全生产风险以及应对措施 公司主要从事光电新材料MO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MO源对氧和水十分敏感, 在空气中会自燃,遇水则发生爆炸,属于易爆危险品。MO源产品生产流程中的合成、 纯化等环节涉及到各种物理和化学反应,对安全管理和操作要求较高。公司自成立以 来,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并在工艺、管理、人员、设备等方面做好 安全防范措施,比如增加技术研发投入,采用先进工艺,增设安全生产装置,建立完 善、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积极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 安全意识等。尽管如此,公司未来仍存在因安全管理不到位、设备及工艺不完善、物 品保管及人为操作不当等原因而造成安全事故的风险。 (四)核心技术泄密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多项知识产权与核心非专利技术。高新技术及产品 的研发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专业人才,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大多 自公司创立初期即已加入,在共同创业和长期合作中形成了较强的凝聚力,多年以来 没有发生过重大变化,为公司持续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的保持做出了重大贡献。若公 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状况,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甚至造成公司的 核心技术泄密。 六、南大光电履行的决策程序 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南大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七、太平洋证券关于南大光电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新建1.5吨/年 高纯三甲基铟生产线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太平洋证券认为: 1、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新建1.5吨/年高纯三甲基铟生产线,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应市场发展,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业务发展的规划,进一步提 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巩固行业地位。 2、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3、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南大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 定。 综上所述,太平洋证券认为,南大光电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使用计划是合理、 合规和必要的,对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此外,太平洋证券将持续关注 南大光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南大光电募集资金使用程序合规、信息披露及时。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新建1.5吨/年高纯三甲基铟生产线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 程正茂 欧阳凌 保荐机构: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05月0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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