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ST仪化: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871 证券简称:*ST仪化 编号:临2014-015 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应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有关内容 补充披露如下: 一、在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一章《释义及重大风险提示》补 充披露了公司的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原第3页补充披露“重大风险提 示”,具体如下:公司 2013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公司连续两年 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A股 股票在 2013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在本 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面临的其他风险,详见本年度报告"董事会 报告"中有关公司面临风险的描述。 二、在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二章《公司基本情况简介》补充 披露了公司报告期内的注册变更情况、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 情况及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公司在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原第5页至第6页补充披露“公司 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1) 基本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注册变更,基本情况无变化。 (2)公司首次注册情况的相关查询索引 公司首次注册情况详见2012年年度报告公司基本情况之“其他有 关资料”部分。 (3)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 公司上市以来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1994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 1997年11月,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东联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98年7月,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2000年年2月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 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在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三章《财务摘要》对“按中国企 业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公司的财务报表之间 的差异”进行补充披露 公司在2013年年度报告原第9页对“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按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公司的财务报表之间的差异”进行了 如下披露: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2013年 人民币千元 2012年 人民币千元 2013年 人民币千元 2012年 人民币千元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1,454,217 -361,367 7,096,488 8,549,338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1,450,019 -358,456 7,063,464 8,513,483 差异说明见本年度报告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告之 补充资料部分。 现补充披露为: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2013年 人民币千元 2012年 人民币千元 2013年 人民币千元 2012年 人民币千元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1,454,217 -361,367 7,096,488 8,549,338 差异项目及金额: 政府补助(a) 2,831 2,831 -33,024 -35,855 专项储备(b) 1,367 80 0 0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1,450,019 -358,456 7,063,464 8,513,483 (a) 政府补助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政府提供的补助,按国家相关规定作为 资本公积处理的,不属于递延收益。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 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b) 专项储备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记入当期 损益并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 费用性支出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形成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固定 资产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 累计折旧,相关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费用性支出于发生时计入损益,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固定 资产,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四、补充披露主要子公司所处行业、主要产品或服务,并说明该 公司盈利能力较低的原因 公司在2013年年度报告原第23页,第五章《董事会报告》第 九条“投资状况分析”之第六点“本公司合营公司情况”,对公司合 营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及其盈利能力较低的原因进行补充披露,具体 如下:公司合营公司远东仪化的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PTA产品。2013 年,远东仪化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未达到10%以上。远东仪化盈利 能力较低主要是由于该公司仍处于建设期、尚未投产所致。 五、关于公司2014年经营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成本、费 用计划 公司已在2013年年度报告第四章《业务回顾与展望》披露了2014 年市场环境分析及2014年公司拟采取的经营策略、主要产品的生产 量及销售量。2014年,公司计划生产聚酯产品257.1万吨,其中自用 量47.0万吨,计划生产PTA 102.9万吨,1,4-丁二醇等系列产品5.7 万吨,高性能聚乙烯纤维0.12万吨;计划销售聚酯产品210.1万吨,1,4-丁二醇等系列产品5.7万吨,高性能聚乙烯纤维0.12万吨,产销 率达到100.0%。 2014年,由于国内外环境仍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公司生产经营 面临较大的困难和压力,产品结构在年度内存在调整的可能性,产品 价格的波动亦较大;同时,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成本所占比重通常 高达80%以上,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将产生直接的重大 影响,从而导致公司难以在201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有关2014年度营业 收入及成本计划。 六、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 易情况 公司在2013年年度报告原第27页第七章《重要事项》第五条“重 大关联交易”部分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 交易情况进行了如下披露: 交易性质分类 交易对象 交易金额 人民币千元 占同类交易金 额(%) 采购原材料 中国石化及其附属公司 11,026,614 67.5 销售产品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 356,891 2.0 取得借款 中国石化财务 1,800,000 46.4 偿还借款 中国石化财务 1,400,000 52.2 现补充披露为: 交易性质分类 交易对象 交易金额 人民币千元 占同类交易金 额(%) 采购原材料 中国石化及其附属公司 11,026,614 67.5 销售产品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 356,891 2.0 取得借款 中国石化财务 1,800,000 46.4 偿还借款 中国石化财务 1,400,000 52.2 安保基金支出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 40,480 100.0 公司于2013年度内进行的有关关联交易详情已在按中国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注释六“关联方关系及交易”部分进行了披 露;同时公司于2011年10月14日披露了《现有框架协议之更新公 告》,该公告披露了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签订了截至2014年12 月31日止三年期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上述协议包括了中国石化 集团公司向公司提供生产装置的保险服务等,同时该公告披露了2012 年至2014年三年关于安保基金支出的年度上限。2013年安保基金支 出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44,870千元。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对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做出了补充修订。公司修订后的2013年年度报告全 文将于2014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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