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通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1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7日接到公 司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和马红菊女士(史万福先生和马红菊女士为夫妻关系,为 一致行动人)的通知,获悉其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及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 购业务。 一、史万福先生为偃师市金云实业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事项提供担保,将其持 有的公司2,200,000股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7%)质押给 招商银行,上述股份于201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质押期12个月,自史万福先生与招商银行签订的 《委托贷款质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商银行与偃师市金云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止。解除质押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史万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310,4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24.54%。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合计31,507,6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的91.8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54%。 二、马红菊女士因个人融资需要,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共12,700,000 股高管锁定股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 2014年4月2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4月27 日。质押期间该股份不能转让。 本次办理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占马红菊女士所持公司股份的51.45%,占公司 总股本的9.08%。 截止本公告日,马红菊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4,682,4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17.6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合计12,7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的51.4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8%。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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