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金宇车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5 月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会议由 董事长胡先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会议以 8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成都锦鑫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3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 成都锦鑫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鑫公司”)为提升中 高档汽车销售,拓展业务范围,拟向招商银行华阳支行申请3000万元贷 款,贷款期限一年,根据银行要求需要本公司提供一年期限的信用担保。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为锦鑫公司3000万元贷款提供信用担 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议案须提交本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议案详细内容见与此公告同时公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成 都锦鑫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文稿。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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