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东华实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4年05月09日 20:27:07 中财网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4-021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于2014年5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名,亲自参加表决的董事
九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向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借
款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议案》;

公司拟向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借款不超过人民币5.5
亿元,委托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城广场支行发放该笔款项,借款期限
不超过2年,借款年利率11.6%,公司以位于五羊村寺右新马路以南地段土地(即嘉
盛项目)544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贷款抵押物,并由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


上述借款事项属于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公司借款授
权的权限以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以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用于抵押融资
的议案》。


为了加速推进拟作为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的标的资产的开发进度,
尽快产生经济效益,合理的减少项目资金成本,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正在进行
或计划以此次参与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部分标的资产作为抵押担保物向
银行或融资机构进行融资,并承诺融资所得资金全部用于此次本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所有标的资产项目的生产及经营。具体抵押融资项目及情况如下:

(一)、天鹅湾二期项目

1、抵押项目说明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启集团”)待开发的天鹅湾二期项目,
土地证号为“穗府国用(2009)第01100110号”,位处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广船机
械厂厂区。


2、借款和抵押情况

融资机构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拟办理日期

2014年5月

借款及抵押期限

自生效日起3年。


借款金额及利率

本项借款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7亿元,借款年利率未定。


其中4.5亿元借款已于2014年5月5日签订借款协议,剩余2.5
亿元借款尚未签订合同

抵押物

以城启集团所拥有的位于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广船机械厂厂区
的18,33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




3、借款用途

本项借款计划用于粤泰集团参与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对应的标的资
产广州天鹅湾二期、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




(二)、雅鸣轩项目

1、抵押项目说明

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豪公司”)和广州恒发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发公司”)联合开发雅鸣轩项目。


建豪公司开发雅鸣轩一期,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为3287平方米(土地证号为“穗
府国用(2006)第01100138号”),所属地块为广州市中山四路261-235号、大塘
街129-143号地段。


恒发公司开发雅鸣轩二期,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为2749.315平方米(土地证号
为“穗府国用(2003)第111号”),所属地块为广州市中山四路大塘街107-127
号地段。


2、借款和抵押情况


融资机构

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方中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穗支行(以下简称“招行金穗支
行”)
由天地方中公司委托招行金穗支行进行贷款。


办理日期

2014年1月9日办理雅鸣轩项目的抵押登记手续。2014年1
月10日办理了借款及抵押的公证,招行金穗支行开始发放贷
款。


借款及抵押期限

2014年1月10日-2015年1月9日。


借款金额及利率

本项借款的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借款年利率为8.9%。


抵押物

以建豪公司所拥有的328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穗
府国用(2006)第01100138号”)和恒发公司所拥有的2749.315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穗府国用(2003)第111号”)
作为抵押物。




3、借款用途

本项借款用于粤泰集团参与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对应的标的资产广
州雅鸣轩项目、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的生
产及经营。




鉴于上述情况,为加速推进此次重组项目的开发进度,使标的资产尽快产生经
济效益,董事会同意关联方的上述融资行为。同时将在下次召开的确定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正式方案的董事会议上对此次重组的正式交易协议进行完善调整,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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