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新华龙: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4-018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4年5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14年5月13日14:00在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一段 5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 人数(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 7 147935000 58.389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 11 101159 0.0399 合计 18 148036159 58.429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过半数董事选举李玉喜先生主持。公司4 名在任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出席了 会议,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总计14802830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47%。 反对票总计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总计7859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3%。 本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总计14802830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47%。 反对票总计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总计7859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3%。 本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总计14802830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47%。 反对票总计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总计7859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3%。 本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总计14802830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47%。 反对票总计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总计7859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3%。 本议案通过。 5、审议《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总计148028300股。其中,持股比例5%以上(含5%)股东3人,同 意票144890000股;持股比例1%以上5%以下(含1%,不含5%)之间股东0人, 同意票0股;持股比例1%以下且单一股东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不含1%,含 50万元)4人,同意票3045000股;持股比例1%以下且单一股东持股市值50 万元以下8人,同意票9330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47%。 反对票总计5400股。其中,持股比例5%以上(含5%)股东0人,反对票 0股;持股比例1%以上5%以下(含1%,不含5%)之间股东0人,反对票0股; 持股比例1%以下且单一股东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不含1%,含50万元)0人, 反对票0股;持股比例1%以下且单一股东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下1人,反对票 540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6%。 弃权票总计2459股。其中,持股比例5%以上(含5%)股东0人,弃权票 0股;持股比例1%以上5%以下(含1%,不含5%)之间股东0人,弃权票0股; 持股比例1%以下且单一股东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不含1%,含50万元)0人, 弃权票0股;持股比例1%以下且单一股东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下2人,弃权票 2459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7%。 本议案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总计14802830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47%。 反对票总计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总计7859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3%。 本议案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平广场支行申请银行综 合授信业务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总计14802830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47%。 反对票总计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总计7859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3%。 本议案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股东郭光华、秦丽婧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 连和平广场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总计5313830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52%。 反对票总计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总计7859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48%。 本议案通过。 9、审议《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总计14802830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47%。 反对票总计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总计7859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3%。 本议案通过。 10、审议《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申请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总计2165830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37%。 反对票总计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总计7859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63%。 本议案通过。 11、审议《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 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总计14802830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47%。 反对票总计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总计7859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3%。 本议案通过。 12、审议《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申请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总计5313830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52%。 反对票总计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总计7859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48%。 本议案通过。 13、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总计14802830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47%。 反对票总计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总计7859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3%。 本议案通过。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5月1日在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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