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杭氧股份: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14年05月15日 17:02:26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3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发生。


二、 会议通知情况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在2014年4月
1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2、召开时间:2014年5月15日上午9:00;

3、召开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
基地行政楼A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43,218,5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31,776,000股的77.3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五、 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43,218,59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43,218,59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998,496.15万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26,903.6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0,271.78万元,利
润总额35,802.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64.4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
0.29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643,218,59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
269,842,996.04元, 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984,299.60元,本年度剩余可分配
利润为242,858,696.44元,上期末未分配利润834,557,912.35元,扣除已付普通股股
利121,803,750.00元,2013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5,612,858.79元。


2、同意公司以2014年4月9日公司总股本831,77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人民币41,588,800元,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643,218,59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43,218,59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6、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43,218,59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7、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43,218,59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8、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24,373,888股,
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考核,公司董事、监事2013年度薪酬确定如下:

姓 名

职 务

2012年度薪酬总额(万元)

蒋 明

董事长

111.01

毛绍融

总经理;董事

111.07

赵大为

董事;副总经理

86.72

钮容量

独立董事

12

谭建荣

独立董事

12

赵 敏

独立董事

12

陶自平

监事

78.71

黄申俊

监事

78.77



表决结果:同意643,218,59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同意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4年度的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聘用期为一年,自2014年4月28日起至2015年4月27日止。


2、同意授权董事长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署2014年度审计相关的协议,
并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643,218,59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具体申请授信的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有效期

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10亿元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中国银行杭州市开元支行

3亿元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杭州银行保俶支行

2亿元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

3亿元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浦发银行杭州分行

2亿元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中信银行湖墅支行

5亿元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643,218,59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
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河南杭氧
气体有限公司提供8000万元银行贷款担保的决定,担保期限为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七
年,并同意每三年对该项担保事项重新履行审批程序。由于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运
行情况良好,需要继续使用的贷款额下降为3000万元。据此,公司按照三年重新履行
审批程序的承诺对该项担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同意公司为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总额下调至3000万元,并为其
3000万元银行贷款继续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643,218,59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修改前的公司章程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202.5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1,776,000
元。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通用机械、化工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具体范围详见《特种设
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制氧
站工程施工,工矿配件及辅机制造、销售,经营
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通用机械、化工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具体范围详见《特种设
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制氧
站工程施工,工矿配件及辅机制造、销售,经营
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培训服




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1,202.5万股,均为
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31,776,000股,均
为普通股。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
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
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
人,并于三十日内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
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
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
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
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
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证监会指定
的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
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最
低限额。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
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
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保。




第一百九十一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
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
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
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
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
清偿。


第一百九十一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
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
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
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
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
清偿。




表决结果:同意643,218,59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通过《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43,218,59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存放在6个监管
账户中。目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另外,
有部分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虽然建设还在进行中,但投入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对
应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资金余额已经为零,后续建设以自筹资金解决。这些项目募集
资金存放账户、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公司名称

项目

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

投资金额

专户余额

(注1)

说明

1

杭州杭氧股份
有限公司

超募资


杭州银行保
俶支行

77508100315184

--

--

73,017.72

--

2

杭州杭氧透平
机械有限公司

透平压
缩机项


招商银行杭
州庆春支行

571904427910902

114,950,000

86,909,103.15

31,064,705.21

该项目实施完毕,待
余额补充透平公司
流动资金后注销专
户。


3

吉林市经开杭
氧气体有限公


吉林经
开气体
项目

中国工商银
行吉林大街
支行

0802212029200123658

40,000,000

40,132,780.28

0.00

该项目募集资金使
用完毕,待注销。


4

广西杭氧金川
新锐气体有限
公司

广西金
川气体
项目

中国工商银
行广西防城
港分行

2107570029300153316

68,850,000

68,930,969.03

0.00

该项目募集资金使
用完毕,待注销。


5

杭州富阳杭氧
气体有限公司

富阳气
体项目

中国工商银
行富阳支行

1202087129900179520

54,000,000

54,046,629.93

3.67

该项目实施完毕,待
余额补充富阳杭氧
流动资金后注销专
户。


6

贵州杭氧气体
有限公司

贵州气
体项目

中国工商银
行修文支行

2402015129200087658

90,000,000

88,200,000

1,823,498.64

--



注1:为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余额,具体结余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同意注销吉林经开气体项目和广西金川气体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将透
平压缩机项目和富阳气体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永久补充为对应项目流
动资金,并注销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643,218,59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向大会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
报告全文于2014年4月1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
询。


六、 见证律师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虞文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杭氧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
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七、 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杭氧股份
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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