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常林股份: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常林股份 编号:临2014-018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参加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5人,代表公司股本192,159,3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和列席了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因 公务原因,公司董事长吴培国先生未出席,委托公司副董事长李远见先生主持本次 股东大会。 二、 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公司2013年年报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192,159,3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2、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192,159,3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3、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192,159,3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4、 关于201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拟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192,159,3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5、 关于公司201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3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211,094,649.3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共计747,788,040.4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36,693,391.03 元。公司全年度大幅亏损,考虑到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在符合公司相关分 红规定之暂不分配条件前提下,拟提出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送红利、 红股以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192,159,3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6、 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8.02亿元,负债总额为9.25亿元,股 东权益为18.77亿元;201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1.20亿元,主营业务成本为10.49 亿元,净利润为-21,652万元,每股收益为-0.34元,净资产收益率为-10.92%。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192,159,3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7、 关于2013年度在公司支取报酬的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在公司支取报酬的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的薪酬管理,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出将在公司支取报酬的公司董事(非独 立董事)、监事2013年度报酬事项(详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提 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192,159,3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8、 关于公司2014年度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14年生产经营工作需要,拟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 向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2) 向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申请1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3) 向中国银行常州分行申请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4) 向中国中信银行常州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5) 向中国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6) 向中国交通银行常州分行申请1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7) 向中国华夏银行常州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201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计93,000万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192,159,3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9、 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促进本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进一步加快公司销售资金回笼, 根据2014年工作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申请32,000万元综合授信 额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192,159,3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10、 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74,1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11、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192,159,3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12、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及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等相关要 求,经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的2013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行认真评价,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 的审计机构,同时拟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的审计机 构,年报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80万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192,159,3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常州金牌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东方先生、孙激女士出席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 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 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 江苏常州金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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