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五洲交通: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编号:临2014-30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时间:2014年5月15日上午9点开始 2、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8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何国纯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类别 人数 持有(代表) 股份(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比例(%)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 4 453,039,000 54.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8,269,221 0.99 合计 15 461,308,221 55.33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以及公司非董事高管人员的列 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孟杰董事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特此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公司王权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4)公司徐德副总经理,张天灵财务总监,韦韬工会主席列席本次股东大 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以下8个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持有(代表)股 份数(股) 赞成股数 (股) 反对股数 (股) 弃权股数 (股) 赞成比例 (%) 是否 通过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453,039,000 453,039,000 0 0 100.00 是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8,269,221 7,142,974 1,115,246 11,001 86.38 总的投票表决结果 461,308,221 460,181,974 1,115,246 11,001 99.76 2、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持有(代表)股 份数(股) 赞成股数 (股) 反对股数 (股) 弃权股数 (股) 赞成比例 (%) 是否 通过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453,039,000 453,039,000 0 0 100.00 是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8,269,221 7,138,874 1,115,246 15,101 86.33 总的投票表决结果 461,308,221 460,177,874 1,115,246 15,101 99.75 3、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持有(代表)股 份数(股) 赞成股数 (股) 反对股数 (股) 弃权股数 (股) 赞成比例 (%) 是否 通过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453,039,000 453,039,000 0 0 100.00 是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8,269,221 7,138,874 1,115,246 15,101 86.33 总的投票表决结果 461,308,221 460,177,874 1,115,246 15,101 99.75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较好地 完成了审计工作。同意公司2014年度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 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2014年整合审计收费维持2013年度标准64万元 不变。 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持有(代表)股 份数(股) 赞成股数 (股) 反对股数 (股) 弃权股数 (股) 赞成比例 (%) 是否 通过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453,039,000 453,039,000 0 0 100.00 是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8,269,221 7,138,874 1,115,246 15,101 86.33 总的投票表决结果 461,308,221 460,177,874 1,115,246 15,101 99.75 5、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持有(代表)股 份数(股) 赞成股数 (股) 反对股数 (股) 弃权股数 (股) 赞成比例 (%) 是否 通过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453,039,000 453,039,000 0 0 100.00 是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8,269,221 7,138,874 1,115,246 15,101 86.33 总的投票表决结果 461,308,221 460,177,874 1,115,246 15,101 99.75 6、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持有(代表)股 份数(股) 赞成股数 (股) 反对股数 (股) 弃权股数 (股) 赞成比例 (%) 是否 通过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453,039,000 453,039,000 0 0 100.00 是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8,269,221 7,138,874 1,115,246 15,101 86.33 总的投票表决结果 461,308,221 460,177,874 1,115,246 15,101 99.75 7、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持有(代表)股 份数(股) 赞成股数 (股) 反对股数 (股) 弃权股数 (股) 赞成比例 (%) 是否 通过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453,039,000 453,039,000 0 0 100.00 是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8,269,221 7,138,874 1,115,246 15,101 86.33 总的投票表决结果 461,308,221 460,177,874 1,115,246 15,101 99.75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同意公司向已给公司授信的中国建设银行新城支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分行共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古城支行、中国银行 南宁分行琅东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桂雅支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财 富国际支行、南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信银行南宁分行、兴业银行南宁分行、 浦发银行南宁分行、华夏银行南宁分行、民生银行南宁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汇丰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含金融机构的信托产品、直接理财工具等新开展的融 资业务工具)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贷款续存 期自2014年4月8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贷款品种、期限、利率同意授权公司 经营层与提供资金贷款金融机构具体商定执行。 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持有(代表)股 份数(股) 赞成股数 (股) 反对股数 (股) 弃权股数 (股) 赞成比例 (%) 是否 通过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453,039,000 453,039,000 0 0 100.00 是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8,269,221 7,138,874 1,115,246 15,101 86.33 总的投票表决结果 461,308,221 460,177,874 1,115,246 15,101 99.75 (二)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母 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210,020,568.09元,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金 21,002,056.81 元,加上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年初余额983,905,799.13元,扣除 已支付的2012年度普通股股利25,014,045.96元,可供分配的利润年末余额为 1,147,910,264.45 元。 同意公司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833,801,532股为基数,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共计分配17,509,832.1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1,130,400,432.28 元结转以后年度。 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持有(代表)股 份数(股) 赞成股数 (股) 反对股数 (股) 弃权股数 (股) 赞成比例 (%) 是否 通过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453,039,000 453,039,000 0 0 100.00 是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8,269,221 7,138,874 1,126,247 4,100 86.33 总的投票表决结果 461,308,221 460,177,874 1,126,247 4,100 99.75 对本议案分区段的表决结果如下: 投票区段 赞成股数 (股) 占该区段出 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 反对股数 (股) 占该区段出 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 弃权股数 (股) 占该区段出 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 持股1%以下 7,438,874 86.81 1,126,247 13.14 4,100 0.05 持股1%-5%(含1%) 0 0 0 0 0 0 持股5%以上(含5%) 452,739,000 100.00 0 0 0 0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 值50万元以下 520 3.33 11,001 70.42 4,100 26.25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 值50万元以上(含50 万) 7,438,354 86.96 1,115,246 13.04 0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岳秋莎、张咸文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载有公司与会董事和记录员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岳秋莎、张咸文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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