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嘉实对冲套利: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5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058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5月 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4]238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4年4月18日至2014年5月13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4年5月 15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1,886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1,952,980,402.84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 位:元) 907,672.68 募集份额(单位: 份) 有效认购份额 1,952,980,402.84 利息结转的份额 907,672.68 合计 1,953,888,075.52 其中:募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运用固有 资金认购本基金情 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10,000,900.09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51%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项 作为本基金的发起资金,通过代销机构认购, 认购费用1000元,并自《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 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所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不低于 3年。 其中:募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的从业人 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数量区间 0 0至10万份 (含) 10万份至 50万份 (含) 50万份 至100万 份(含) 100万 份以上 其中:募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的高级管 理人员、基金投资 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总 量的数量区间 0 0 0 0 0 其中:本基金基金 经理认购本基金情 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总 量的数量区间 0 0 0 0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面确认的日期 2014年5月16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 资产中支付。 3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 数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发起份额数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公 司固有资金 10,000,900.09 0.51% 10,000,900.09 0.51% 三年 基金管理公 司高级管理 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 人员 - - - - - 基金管理公 司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900.09 0.51% 10,000,900.09 0.51%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 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 况。 根据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基金代码:000585)自2014年5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 后,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合同生效 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三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当月沪深300股指 期货交割日前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 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 10,000,900.09份,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 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的,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投资者将面临基 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7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