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嘉实对冲套利: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时间:2014年05月17日 11:31:11 中财网


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5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058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5月 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4]238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4年4月18日至2014年5月13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4年5月 15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1,886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1,952,980,402.84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
位:元)

907,672.68

募集份额(单位:
份)

有效认购份额

1,952,980,402.84

利息结转的份额

907,672.68

合计

1,953,888,075.52

其中:募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运用固有
资金认购本基金情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10,000,900.09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51%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作为本基金的发起资金,通过代销机构认购,
认购费用1000元,并自《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
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所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不低于
3年。





其中:募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的从业人
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数量区间

0

0至10万份
(含)

10万份至
50万份
(含)

50万份
至100万
份(含)

100万
份以上

其中:募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的高级管
理人员、基金投资
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总
量的数量区间

0

0

0

0

0

其中:本基金基金
经理认购本基金情


认购的基金份额总
量的数量区间

0

0

0

0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面确认的日期

2014年5月16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
资产中支付。


3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发起份额数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公
司固有资金

10,000,900.09

0.51%

10,000,900.09

0.51%

三年

基金管理公
司高级管理
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
人员

-

-

-

-

-

基金管理公
司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900.09

0.51%

10,000,900.09

0.51%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
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
况。


根据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基金代码:000585)自2014年5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


后,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合同生效
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三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当月沪深300股指
期货交割日前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
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
10,000,900.09份,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
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的,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投资者将面临基
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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