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欧浦钢网: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时间:2014年05月22日 17:32:05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4-037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13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全资
子公司广东欧浦九江钢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浦九江”)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乐从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用于募集资金的储存与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联合”)及招商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对募
集资金进行监管。 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欧浦九江已在招商银行开设专户,账号为757901134410488,截止2014年5
月14日,专户余额为5,868万元。该专户仅用于欧浦九江电子商务中心建设项目募集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 欧浦九江与招商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
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 华泰联合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欧浦九江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募投项目
的实施主体,欧浦九江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欧浦九江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华泰联合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
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欧浦九江与招商银行应当配合华泰联合的调查与查询。华泰联
合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 欧浦九江授权华泰联合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姚玉蓉、王进安可以随时到招商银
行查询、复印欧浦九江专户的资料;招商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
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招商银行查询欧浦九江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
明;华泰联合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招商银行查询欧浦九江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
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 招商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欧浦九江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华泰联合。

招商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 欧浦九江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招
商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华泰联合,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 华泰联合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华泰联合更换保荐代表
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招商银行,同时按协议要求向欧浦九江、招商银行
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八、 招商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华泰联合出具对账单或向华泰联合通知专户大
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华泰联合调查专户情形的,欧浦九江有权单方面终止协
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 协议自欧浦九江、招商银行、华泰联合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
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华泰联合督导期结束后失
效。



一、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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