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盛同鑫: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时间:2014年05月26日 15:52:01 中财网


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 转换及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日期:2014-05-26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同鑫行业混合


基金主代码


0800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5

27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


《长盛
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
同》、《长盛
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4

5

27



赎回起始日


2014

5

27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4

5

27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4

5

27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4

5

27





注:本基金由长盛同鑫保本基金转型而成。长盛同鑫保本基金保本周期自
2011

5

24
日开始至
2014

5

24
日(含)到期,鉴于
2014

5

24
日至
5

25
日为非
工作日,因此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即
2014

5

26
日(周
一),由于保本周期到期,原长盛同鑫保本基金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按照《长盛同
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长盛同鑫保本基金于
2014

5

27
日转型为非保本的长盛同鑫行业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不变,仍为
080007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开
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
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接
受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



3.2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M,
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

50



1.2%


50
万≤
M

200



0.8%


200
万≤
M

500



0.4%


M

500



按笔收取,
1000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
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



4.2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持有期<
7



1.5%


7
日≤持有期<
30



0.75%


30
日≤持有期<
1



0.5%


1
年≤持有期<
2



0.25%


持有期≥
2



0





注:对于由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将从其认
购、申购或其他基金转换转入为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日起连续计算。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
续持有期长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

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
回费总额的
50
%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
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

25%
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
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
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
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具体转换细则及费率可登陆公司网站(
http://www.csfunds.com.cn/minisite/jjzh/

查询。




5.
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基金间的转换:长盛成长价值基金

080001
)、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02
)、长盛积极配置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03
)、长盛量化红利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05
)、长盛战
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08
)、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A
类代码:
080009 C
类代码:
080010
)、长盛货币市场基金(
080011
)、长盛电
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12
)、长盛同
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15
)、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代码:
000050 C
类代码:
000052
)、
长盛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000063
)、长盛添利宝货币
市场基金(
A
类代码:
000424 B
类代码:
000425
)、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000354
)、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35
)、长盛高端装
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34
)。




本基金转换业务仅限于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以及已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代销
机构。各代
销机构受理本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事宜以各个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开通定投的机构及费率优惠活动见下表:


机构名称


定投申购费率折扣


特定渠道申购费率折扣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不同银行卡具有不同的费率优惠
(具体参照公司官网)


不同银行卡具有不同的费率优惠
(具体参照公司官网)


中国银行


8



网上银行
8
折、手机银行
6



农业银行


无折扣


无折扣


交通银行


8



网上银行
8
折、手机银行
8



(截止到
2014

6

30
日)


招商银行


无折扣


无折扣


中信银行


无折扣


无折扣


浦发银行


无折扣


无折扣





建设银行


8



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


全部
7



工商银行


未开通定投


网上银行
8



兴业银行


电子渠道定投申购费率统一优惠

0.6
%,原申购费率低于
0.6

或为固定费率的,按原费率执
行;


柜面渠道
8
折优惠


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


申购费率统一优惠为
0.6%


华夏银行


8



网上银行
4



民生银行


无折扣


无折扣


广发银行


无折扣


无折扣


包商银行


无折扣


无折扣


大连银行


无折扣


无折扣


徽商银行


4



网上银行
4



华泰证券


柜台
8
折、网上
4



4



海通证券


柜台
8
折、网上
4



4



申银万国证券


无折扣


网上银行
4
折、电话银行
5



招商证券


无折扣


4



中信证券


无折扣


无折扣


银河证券


柜台
8
折、网上
4



4



华福证券


无折扣


4



中信建投证券


柜台
8
折、网上
4



4



瑞银证券


无折扣


6



齐鲁证券


4



4



信达证券


4



网上银行
4
折、电话银行
4



东北证券


无折扣


无折扣


广发证券


8



4



中投证券


柜台
8
折、网上
4



4



国泰君安证券


无折扣


网上交易、电话委托、手机证





券、自助热自助系统均
4



中信(山东)


无折扣


无折扣


中信(浙江)


无折扣


无折扣


兴业证券


柜台
8
折、网上
4



4



长江证券


网上、手机均
4



网上、手机均
4



民生证券


无折扣


无折扣


红塔证券


无折扣


无折扣


华龙证券


无折扣


无折扣


江海证券


无折扣


4



华鑫证券


4



网上交易、电话委托、手机证
券、磁卡委托、热自助系统均
4



山西证券


无折扣


无折扣


国海证券


网上
4



无折扣


华安证券


柜台
8



4



长城证券


无折扣


4



华融证券


柜台
8
折、网上
4



4



湘财证券


4



4



财通证券


未开通定投


4



五矿证券


未开通定投


4



众禄基金


4



4



展恒基金


4



4



天天基金


4



4



数米基金


4



4



诺亚正行


4



4



上海好买


4



4



宜信普泽


4



4



同花顺


4



4



和讯


4



4






深圳新兰德


4



4



恒天明泽


4



4



钱景


4



4





投资者通过以上销售机构定投或按照相应途径申购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申购费率享有上述折扣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如果低于
0.6
%,则按
0.6
%执
行;原申购费率低于
0.6
%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本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
更新
)
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该定投及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各代销机构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
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相关代销
机构的规定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城建大厦
A

20



邮政编码:
100088


电话:(
010

82019799

82019795


传真:(
010

82255981

82255982


联系人:张莹、张晓丽



2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投资者亦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及申购等业务,网址为
https://trade.csfunds.com.cn/etrading/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
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
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
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
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本基金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本
公司将及时公告。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4

5

27
日起,基金管理人在
T+1
日(
T
日为开放日)通过指定
媒体和本
公司网站披露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csfunds.com.cn

的《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88
-
2666
)咨

相关信息。




2
)投资者
T
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对
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
T+2
日后
(
包括该日
)
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
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与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
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
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3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
并不等于零存整取
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
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5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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