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江粉磁材:备考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5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江粉磁材”)前身为江门 市粉末冶金厂(以下简称“江粉厂”),成立于 1975 年,为全民所有制企业。1994 年,依据江 门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混合经济创新企业制度的意见》【江发(1993)55 号】以及江门市体 制改革办公室《关于江门市粉末冶金厂“转机建制”试点办法的批复》【江改(1994)12 号】 等文件精神,并经江门市经华评估公司评估,江粉厂截至 199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评估值 1,445.78 万元,通过职工依据资产评估值集体出资赎买江粉厂产权的方式,江粉厂改制为江门 市粉末冶金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粉有限公司”)。1994 年 11 月 23 日,江门市审计师事 务所对江粉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进行了审验。1994 年 11 月 25 日,江粉有限公司取得江门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445.78 万元。2008 年 7 月 30 日,江 粉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了整体变更设立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2008 年 8 月 26 日,江粉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将江粉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 司,以截止至 2008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369,316,483.55 元,折合股份公司的 股本 190,3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折股后超过股本的净资产 179,016,483.55 元,计入 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2008 年 9 月 4 日,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在江门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进行了变更登记,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700000011122,注册地址: 江门市龙湾路 8 号;法人代表:汪南东;注册资本:190,300,000.00 元。 2010 年 5 月 20 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48,00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238,300,000.00 元。 201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599,617,469.15 元,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79,5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520,117,469.15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317,800,000.00 元。 公司所处行业:电子元件制造业。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磁性材料元件及其制品、合金粉末制品、微电机、机械设备和零 部件及相关技术出口;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 术的出口;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按粤经贸进字[94]196 号 文经营);动产及不动产租赁。公司主要产品:铁氧体永磁元件、铁氧体软磁元件等。 6 二、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情况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4 年 5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公司与浙江五环钛业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 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以非公开发行 50,975,100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 94,212,695.00 元方 式购买五环钛业公司各股东合计持有的五环钛业公司的 100.00%股份。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 有五环钛业公司 100.00%的股权。 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14]第 0115 号资产评 估报告,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五环钛业公司经评估的全部股权的公允价值为 63,360.29 万元。各方确认,标的资产的对价根据评估值确定为 63,200.00 万元,按 100.00%计算的购买 价值为 63,200.00 万元。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假设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10.55 元/股(最终发行 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向五环钛业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50,975,100 股。 (二) 拟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浙江五环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环钛业公司)前身慈溪五环钛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五环有限)由慈溪市五环轴承有限公司(原名慈溪市五环轴承有限公司,2006 年 11 月更 名)、自然人胡乐煊及杨文波于 2006 年 9 月 15 日发起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2,580 万元人民 币。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慈溪市五环轴承有限公司 23,220,000 90.00% 胡乐煊 1,290,000 5.00% 杨文波 1,290,000 5.00% 合计 25,800,000 100.00% 2006 年 11 月,慈溪市五环轴承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五环轴承集团有限公司。 2007 年 7 月 30 日,根据五环有限临时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五环有限 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4,080 万元,由胡乐煊、杨文波分别以 750 万元现金增资。 2007 年 7 月 30 日,五环有限进行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浙江五环轴承集团有限公司 23,220,000 56.92% 7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胡乐煊 8,790,000 21.54% 杨文波 8,790,000 21.54% 合计 40,800,000 100.00% 2007 年 12 月 3 日,五环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以发起设立方式将五环有 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10 月 22 日出具的 浙东会审(2007)1258 号《审计报告》记载的五环有限截至 2007 年 8 月 31 日止的净资产值 43,174,751.69 元折合为股份公司 4,080 万股股本,每股面值 1 元,超过股本部分的 2,374,751.69 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2007 年 12 月 26 日,五环有限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股权结 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浙江五环轴承集团有限公司 23,220,000 56.92% 胡乐煊 8,790,000 21.54% 杨文波 8,790,000 21.54% 合计 40,800,000 100.00% 2011 年 11 月 22 日,五环钛业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股东浙江五环 轴承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 2322 万股转让给宁波建乐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36,031,290.06 元,2011 年 12 月 5 日,五环钛业公司办理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 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宁波建乐投资有限公司 23,220,000 56.92% 胡乐煊 8,790,000 21.54% 杨文波 8,790,000 21.54% 合计 40,800,000 100.00% 2011 年 12 月 22 日,五环钛业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增发 750 万股 股份,每股面值 1 元,注册资本增加 750 万元,增发部分由宁波建乐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1400 万元认购 280 万股、胡伟出资 500 万元认购 100 万股、马明昌出资 500 万元认购 100 万股、郑 东出资 500 万元认购 100 万股、胡镇岳出资 400 万元认购 80 万股、俞志华出资 200 万元认购 40 万股、宋浓花出资 150 万元认购 30 万股、姚如玉出资 100 万元认购 20 万股,以上均以货币 出资,出资金额超过面值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该增资一期缴纳出资 750 万元,股东按照同比例 出资,其中增加实收资本 150 万元,6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剩余 3,000 万元出资于本次变更 登记一年内缴清。 本次股东变更后,五环钛业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8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持股比例 宁波建乐投资有限公司 26,020,000.00 23,780,000.00 53.87% 胡乐煊 8,790,000.00 8,790,000.00 18.20% 杨文波 8,790,000.00 8,790,000.00 18.20% 胡伟 1,000,000.00 200,000.00 2.07% 马昌明 1,000,000.00 200,000.00 2.07% 郑东 1,000,000.00 200,000.00 2.07% 胡镇岳 800,000.00 160,000.00 1.66% 俞志华 400,000.00 80,000.00 0.83% 宋浓花 300,000.00 60,000.00 0.62% 姚如玉 200,000.00 40,000.00 0.41% 合计 48,300,000.00 42,300,000.00 100% 第二期出资 600 万元于 2012 年 3 月到位。2012 年 3 月 25 日,五环钛业公司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并通过决议,增发 670 万股股份,每股面值 1 元,其中:新股东宁波建银杉杉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2012 年 12 月 21 日更名为宁波杉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3,000 元现金认购 600 万股,原股东胡乐煊出资 175 万元现金认购 35 万股,杨文波出资 175 万元现 金认购 35 万股,出资金额超过面值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2 年 3 月 28 日,五环钛业公司进行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持股比例 宁波建乐投资有限公司 26,020,000.00 26,020,000.00 47.30% 宁波建银杉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00,000.00 6,000,000.00 10.91% 胡乐煊 9,140,000.00 9,140,000.00 16.62% 杨文波 9,140,000.00 9,140,000.00 16.62% 胡伟 1,000,000.00 1,000,000.00 1.82% 马明昌 1,000,000.00 1,000,000.00 1.82% 郑东 1,000,000.00 1,000,000.00 1.82% 胡镇岳 800,000.00 800,000.00 1.45% 俞志华 400,000.00 400,000.00 0.73% 宋浓花 300,000.00 300,000.00 0.55% 姚如玉 200,000.00 200,000.00 0.36% 合计 55,000,000.00 55,000,000.00 100.00% 2012 年 12 月 18 日,五环钛业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增发 888 万股 股份,每股面值 1 元,由新股东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6216 万元认购 888 万 股,出资金额超过面值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9 2012 年 12 月 21 日,宁波建银杉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宁波杉富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2 年 12 月 26 日,五环钛业公司办理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宁波建乐投资有限公司 26,020,000.00 40.7326% 宁波杉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00,000.00 9.3926%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8,880,000.00 13.9011% 杨文波 9,140,000.00 14.3081% 胡乐煊 9,140,000.00 14.3081% 胡伟 1,000,000.00 1.5654% 马明昌 1,000,000.00 1.5654% 郑东 1,000,000.00 1.5654% 胡镇岳 800,000.00 1.2524% 俞志华 400,000.00 0.6262% 宋浓花 300,000.00 0.4696% 姚如玉 200,000.00 0.3131% 合计 63,880,000.00 100% 五环钛业公司注册地址:慈溪市横河镇秦堰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30282000005806,注册资本 6,388 万元,实收资本 6,388 万元。法定代表人:胡乐煊。公司 经营范围:钛及钛合金材料、钛及钛合金制品、金属制品、金属复合材料制造、加工;自营和 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方法 (一)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 司需对五环钛业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备考合并,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系根据本公司与购买资产相关的协议之约定,并按照以下假设基础编制: 1、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相关议案能够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2、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已于 2013 年 1 月 1 日 实施完成,本公司实现对五环钛业公司的企业合并的公司架构于 2013 年 1 月 1 日业已存在, 并按照此架构持续经营,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将五环钛业公司纳入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 10 3、收购五环钛业公司股权而产生的费用及税务等影响不在备考财务报表中反映。 (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后,五环钛业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子公司, 本公司原股东拥有公司重组后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五环钛业公司原股东为交易的被购买 方,且交易发生时本公司构成业务。本备考财务报表编制方法如下: (1)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本公司和五 环钛业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为基础,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采用本附注中所述 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编制而成。 (2)备考财务报表将所有者权益作为整体体现,没有体现本公司向五环钛业公司定向增 发股份所引起的所有者权益中具体内容的增减变动和相关账务处理。 (3)因备考财务报表是在假定本次交易于 2013 年 1 月 1 日前已经完成,本公司的业务架 构于 2013 年 1 月 1 日前已经形成并独立存在的基础上,根据上述的方法编制的。根据《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相 关规定,备考财务报表未编制备考现金流量表和备考股东权益变动表。 四、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除未编制备考现金流量表和备考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外,本公司编制的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 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备考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五、备考财务报表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2.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除香港子公司、法国子公司之外的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 香港子公司采用港币作为记账本位币,法国子公司采用欧元作为记账本位币。 3.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11 本公司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4.现金流量表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 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 险很小的投资。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的外币业务记账方法采用外币统账制,发生外币经济业务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 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即期汇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 牌价的中间价);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如下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 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 账本位币金额。 (3)境外经营财务报表的折算 在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应当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 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 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A、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 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B、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C、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 者权益项目下单独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列示。 6.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 12 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规定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时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 交易费用。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A、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B、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 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 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B、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 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 C、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 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 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 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公司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将其重 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 期损益。 对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前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司在其 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改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按照以下规 定进行处理: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 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 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 13 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位宣 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公司 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的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有金融负债,且新的金融负债与现有金 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有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的金融负债。 对现有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有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 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 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 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 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5)金融资产减值核算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金融资产发 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以下各项: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和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本公司可能 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G、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H、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6)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14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需要进行减值测试; B、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损失的计量: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低于期末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提减值准备; C、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减值的判断:若该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出现持续下跌,且其下跌 属于非暂时性的,则可认定该项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 (7)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A、本公司在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时终止对该项金 融资产的确认。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 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 部分的金额之和。 B、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将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 一项金融负债。 C、对于采用继续涉入方式的金融资产转移,企业应当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 度确认一项金融资产,同时确认一项金融负债。 7.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核算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 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 以摊余成本减去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列示。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 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根据本公司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确 认为坏账,冲销提取坏账准备。 对于本公司与集团内部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原则上不计提坏账准备。但如果有确 凿证据表明关联方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并且不准备对应 15 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或其他方式收回的,根据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对于其中预计全部无法收回的应收关联方的款项也可全部计提坏账准备。 对公司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标准为期末金额 150 万元以上(含 150 万元)的应收款项。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按照 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特征划分为 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 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 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 本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时,账龄按以下标准计提: 应收款项账龄 估计损失(%) 1 年以内(含 1 年) 5 1—2 年(含 2 年) 10 2—3 年(含 3 年) 30 3 年以上 100 注:3 年以内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本公司与五环钛业公司没有差异,根据谨慎性原则,3 年以上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采用本公司的计提比例。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 如果某项单项金额不重大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与其他应收款项存在明显的差别,导致该项 应收款项按照与其他应收款项同样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将无法真实反映其可收回金额的,该 应收款项采取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4)以下情况不论金额大小,均按照单独计提的方法确认坏账标准 ①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②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8.存货的核算方法 16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本公司的存货分为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等。 本公司根据存货类别和管理要求,对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按全月加权平均法。 低值易耗品领用时按一次转销法核算。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 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 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 格为基础计算。公司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单项计提,每年年末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可 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确认为当期费用。如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 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 9.长期股权投资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 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 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 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 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 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在购买日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 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 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投资成本包 17 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 本。 ③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但合同或 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④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⑤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 重组》确定。 (3)本公司对以下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采用成本法核算: ①公司对实施控制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 权益法进行调整; ②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③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 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 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④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确定。 ⑤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 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经适当调整后确认。 ⑥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⑦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按照“四、13.资产减值的核算方法”所述的规定处理。 ⑧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 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 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10.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18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 地使用权;(3)已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相关 支出。 (2)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 要支出构成。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已出租的建筑物采用与固定资产相同的会计政策计提折旧;已出租的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 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与无形资产相同的会计政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按照“四、13.资产减值的核算方法”所述的方法处理。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未来经济利益时, 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公司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 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1.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 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其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 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的 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 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 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类别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 寿命,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预计情况有差 异的,则作相应调整。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 和预计的净残值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19 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50 3-10 1.80-4.85 机器设备 10-15 3-10 6.00-9.70 运输工具 5-10 3-10 9.00-19.00 电子设备及其他 5-10 3-10 9.00-19.40 在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单项固定资产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净额和剩余折旧年限, 分项确定并计提各期折旧。 固定资产的减值按照“五、13.资产减值的核算方法”所述的方法处理。 12.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在建工程以实际发生金额核算,并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作固定资产。在建设 期或安装期间为该工程所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汇兑损益计入该工程成本。已交付使用的在建 工程不能按时办理竣工决算的,暂估转入固定资产,待正式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照实际成本 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在建工程的减值按照“五、13.资产减值的核算方法”所述的方法处理。 13.资产减值的核算方法 (1)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 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 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2)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①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 跌。 ②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 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④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 ⑤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⑥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 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20 ⑦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3)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①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 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直接归属 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 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 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 净额,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 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 金额。 ③预计的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包括: A、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入; B、为实现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需的预计现金流出(包括为使资产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现金流出)。该现金流出是可直接归属于或者可通过合理而一致的 基础分配到资产中的现金流出; C、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所收到或支付的净现金流量。该现金流量是在公平交 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交易时,企业预期可从资产的处置中获取或者支付的、减 去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4)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①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 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 值准备。 ②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 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5)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①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 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 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 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 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21 几项资产的组合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存在活跃市场的,即使部分或者所有这些产 品(或者其他产出)均供内部使用,也在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况下,将这几项资产的组合认定为 一个资产组。如果该资产组的现金流入受内部转移价格的影响,按照其管理层在公平交易中对 未来价格的最佳估计数来确定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 ②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资产组在处置时如要求购买者承担一项负债(如环境恢复负债等)、该负债金额已经确认 并计入相关资产账面价值,而且只能取得包括上述资产和负债在内的单一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 用后的净额的,为了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在确定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及其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时,将已确认的负债金额从中扣除。 资产组组合,是指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包括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以及按合理方法分摊的总部资产部分。 对某一资产组作减值测试时,首先应当认定所有与该资产组相关的总部资产。然后,根据 相关总部资产能否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分别处理。 对于相关总部资产能够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部分,公司将该部分总部 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至该资产组,再据以比较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 账面价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总部 资产和商誉分摊至某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相关 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分摊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的金额应当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 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该资产的公允减值减去处置费用后 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因此而导致的 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金额,按照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进行分摊。 (6)商誉减值的处理 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②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合理的方法 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 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 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 22 的比例进行分摊。 因重组等原因改变了其报告结构,从而影响到已分摊商誉的一个或者若干个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构成的,按照与本条前款规定相似的分摊方法,将商誉重新分摊至受影响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 ③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 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 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按照上述资产减值准备核算方法的规定处理,确认减值损失。 14.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的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 权、土地使用权、软件等。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将其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 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摊销, 计入当期损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 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 其估计其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公司无形项目的支出,除符合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部分或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的部分外,均应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 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 足下列各项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 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 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 23 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根据该项无形资产的预期消耗方式修改摊 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上述资产减值准备所述的方法处理。 当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时,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15.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用, 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均在各费用项目的预计受 益期间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 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6.预计负债的核算方法 (1)确认原则: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 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 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2)计量方法:按清偿该或有事项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计量。 17.借款费用的核算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 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 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 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产等。 借款费用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才应当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4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 步骤和方法计算: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 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 收益后的余额确定。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 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 予以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 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 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 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 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 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 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 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 产的各部分分别完成,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 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18.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的核算 股份支付,是指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 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以现 25 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 计量。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 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 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 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 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 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19.收入确认核算 销售商品: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 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供劳务: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 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 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 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 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 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 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0.政府补助的核算方法 (1)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标准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 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 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 26 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 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 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的摊销方法以及摊销期限的确认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 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 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3)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公司能够收到且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时予以确认。 (4)政府补助的核算方法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 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 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 间,计入当期损益; ②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②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1.所得税核算 公司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帐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 异的,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企业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负债,将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 分确认为资产。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分别确定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 延所得税资产。 27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 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22.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一)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 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按其账面价值计量。合 并利润表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被合并方在 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合并现金流量表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 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现金流量。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 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 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其次在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28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 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 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 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 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 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 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 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 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 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 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 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 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 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公司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9 的合并范围。如果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也将该被投 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 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公司编制。 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 司保持一致。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遵循重要性原则,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 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及权益性投资项目。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处理 企业在取得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形成企业合并后,购买少数股东全部或部分权益的,实质 上是股东之间的权益性交易,应当分别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以及合并财务报表两种情况进行处 理: 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自子公司少数股东处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的规定,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应以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反 映。母公司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 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资本公积 (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四)本公司子公司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 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 出资额 江门江益磁材 有限公司 有限 责任公司 广东 江门 电子元件 生产、销售 403,635,600.00 生产、销售:磁性材料及其器件、粉末冶金零 件、机械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微型电机及 其驱动系统、电机产品、五金制品、电子产品; 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403,635,600.00 新化县江新 磁铁有限公司 有限 责任公司 湖南 新化 磁材加工 1,000,000.00 制造加工销售铁氧体磁性材料及元器件。 950,000.00 佛山市顺德区江粉 霸菱磁材有限公司 有限 责任公司 广东 佛山 磁材加工 36,000,000.00 制造、销售磁性材料及制品。 21,600,000.00 江门江粉电子 有限公司 有限 责任公司 广东 江门 电子元件 生产、销售 10,000,000.00 铁氧体磁性材料原件及其制品、 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6,000,000.00 30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 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 出资额 江门江成硬质合 金模具有限公司 有限 责任公司 广东 江门 模具、磁材 加工 2,000,000.00 生产、加工、销售:模具及配件、机械零配件、 机械设备(特种设备除外)、硬质合金材料及 制品、金刚石材料及制品、铁氧体磁性材料元 件及其制品。 3,067,021.92 江门安磁电子 有限公司 有限 责任公司 广东 江门 电子元件 生产、销售 3,000,000.00 美元 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用磁性产品的 开发、生产经营和售后服务。 24,191,301.00 江粉磁材(武汉)技术 研发有限公司 有限 责任公司 湖北 武汉 研发、销售 20,000,000.00 电子功能材料、磁性材料及相关元件的研究、 开发、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 20,000,000.00 广东顺德江顺 磁材有限公司 有限 责任公司 广东 佛山 制造、销售 32,000,000.00 制造和销售:磁粉、磁性材料及制品、塑料制 品(不含废旧塑料)、金属制品。 19,200,000.00 江门磁源新材料 有限公司 有限 责任公司 广东 江门 开发、生产、 销售 30,000,000.00 开发、生产、销售:稀土永磁材料和其他磁性 材料;提供磁性材料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 21,378,555.94 鹤山市江磁线缆 有限公司 有限 责任公司 广东 江门 生产、销售 60,000,000.00 生产、销售:电磁线、裸圆铜线、塑料电线及 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货物、技术 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 方可经营)。 33,000,000.00 江门金磁磁材 有限公司 有限 责任公司 广东 江门 生产、销售 10,000,000.00 生产、销售:磁性材料制品、电子元器件;货 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 5,500,000.00 江粉磁材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 责任公司 香港 贸易 10,000,000.0 港币 新型电子元器件 7,915,100.00 STEELMAG INTERNATIONAL 有限 责任公司 法国 生产、销售 26,000.00 欧元 制造、销售磁性材料及制品。 210,593.28 续上表: 子公司全称 实质上构成对子 公司净投资的其 他项目余额 持股 比例 (%) 表决权 比例 (%) 是否合 并报表 少数股 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 益中用于冲 减少数股东 损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公司 少数股东分担的本期亏损超过少 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 益中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江门江益磁材有限公司 - 100.00 100.00 是 - - - 新化县江新磁铁有限公司 - 100.00 100.00 是 - - - 佛山市顺德区江粉霸菱磁材 有限公司 - 60.00 60.00 是 15,352,024.01 - - 江门江粉电子有限公司 - 60.00 60.00 是 2,962,749.08 - - 31 子公司全称 实质上构成对子 公司净投资的其 他项目余额 持股 比例 (%) 表决权 比例 (%) 是否合 并报表 少数股 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 益中用于冲 减少数股东 损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公司 少数股东分担的本期亏损超过少 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 益中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江门江成硬质合金模具 有限公司 - 100.00 100.00 是 - - - 江门安磁电子有限公司 - 70.00 70.00 是 22,073,337.64 江粉磁材(武汉)技术研发 有限公司 - 100.00 100.00 是 - - - 广东顺德江顺磁材有限公司 - 60.00 60.00 是 12,909,914.82 江门磁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70.00 70.00 是 8,294,657.40 鹤山市江磁线缆有限公司 - 55.00 55.00 是 23,543,489.50 江门金磁磁材有限公司 - 55.00 55.00 是 3,520,757.74 江粉磁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是 STEELMAG INTERNATIONAL 100.00 100.00 是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 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 出资额 安磁电业有限公司 孙公司 香港 贸易 1万港币 新型电子元器件 21,634.55 江门创富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子公司 广东 江门 投资管理 35,000,000.00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财务顾问,企业 管理策划,商务咨询,会展会务服务。 36,135,744.51 江门马丁电机科技有限 公司 孙公司 广东 江门 生产、销售 100 万美元 电机及其驱动系统、电机制品、 五金制品、电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8,264,025.00 北京东方磁源新材料有 限公司 子公司 北京 生产、销售 25,000,000.00 生产、开发稀土永磁材料和其他磁性材料;自产产品的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 22,500,000.00 鹤山市江粉磁材新材料 有限公司 子公司 广东 江门 生产、销售 77,332,565.00 生产、销售:磁性材料及其器件,粉末冶金零件,机械 设备,微型电机及其驱动系统,电机产品,五金制品, 电子产品,电磁线,漆包线;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国 家禁止或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 75,000,000.00 江门电机有限公司 子公司 广东 江门 生产、销售 26,837,500.00 制造、加工、销售电机、减速机、 变速机、泵、金属加工机械零部件。 26,837,500.00 东莞市金日模具有限公 司 子公司 广东 东莞 生产、销售 1,250,000.00 加工、销售:模具、五金制品。 6,824,300.00 浙江五环钛业股份有限 公司 子公司 浙江 慈溪 生产、销售 63,880,000.00 钛及钛合金材料、钛及钛合金制品、金属制品、金属复 合材料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63,880,000.00 续上表: 32 实质上构成对 子公司净投资 的其他项目余额 持股 比例 (%) 表决权 比例(%) 是否 合并 报表 少数 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中 用于冲减少数股 东损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公司少数股东 分担的本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 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 100.00 100.00 是 - - - - 100.00 100.00 是 - - - - 75.00 75.00 是 2,857,760.63 - - - 60.00 60.00 是 7,224,867.43 - - - 100.00 100.00 是 - - - - 100.00 100.00 是 - 60.00 60.00 是 3,274,760.42 100.00 100.00 是 (五)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名称 期末净资产 本期净利润 江门电机有限公司 7,689,457.33 -6,868,119.47 东莞市金日模具有限公司 8,186,901.07 -3,240,585.19 江粉磁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8,129,586.85 268,411.28 STEELMAG INTERNATIONAL -4,459,368.98 -4,603,508.18 (六)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合并方 商誉金额 商誉计算方法 江门电机有限公司 12,279,923.20 购买成本大于被购买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七)境外经营实体主要报表项目的折算汇率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中包含的安磁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安磁”)、江粉磁材国 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粉国际”)、STEELMAG INTERNATIONAL(以下简称“SMI 公司”) 的财务报表均已折算为人民币列示,其中香港安磁、江粉国际为香港注册的境外公司,资产负 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中国人民银行期末公布的港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即 1 港币 =人民币 0.78623 元)进行折算;SMI 公司为法国注册的境外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 项目,采用中国人民银行期末公布的欧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即 1 欧元=人民币 8.4189 元)进 行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 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 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七、税项 33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1、流转税及附加税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5%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注:本公司母公司及除下面特别说明以外的子公司按实际缴纳流转税的 7%计缴城市维护建 设税。其中子公司江新磁铁、东方磁源、江磁线缆、鹤山江粉和五环钛业按实际缴纳流转税的 5%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2、企业所得税 公司名称 税率 备注 本公司 15% 江门安磁电子有限公司 15% 江门江益磁材有限公司 25% 新化县江新磁铁有限公司 25% 佛山市顺德区江粉霸菱磁材有限公司 25% 江门江粉电子有限公司 25% 江门江成硬质合金模具有限公司 25% 安磁电业有限公司 16.5% 注册地在香港 江门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 江门马丁电机科技有限公司 25% 北京东方磁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15% 江门磁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25% 江粉磁材(武汉)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25% 广东顺德江顺磁材有限公司 25% 鹤山市江粉磁材新材料有限公司 25% 鹤山市江磁线缆有限公司 25% 江门金磁磁材有限公司 25% 江门电机有限公司 25% 东莞市金日模具有限公司 25% 江粉磁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6.5% 注册地在香港 STEELMAG INTERNATIONAL 1/3 注册地在法国 34 公司名称 税率 备注 浙江五环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15%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本公司通过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部门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 2008 年颁布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15%。 子公司江门安磁电子有限公司通过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部门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 2008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15%。 子公司北京东方磁源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部门的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根据 2008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15%。 子公司五环钛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公布宁波市 2011 年第二 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五环钛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编号:GF201133100363),有效期为 3 年,2011 年至 2013 年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八、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说明:期末指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期指 2013 年度。 1.货币资金 (1)分类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原币金额 折算汇率 折合人民币 现金 186,126.47 其中:人民币 185,340.24 1.00000 185,340.24 港币 1,000.00 0.78623 786.23 银行存款 422,153,788.91 其中:人民币 383,541,243.83 1.00000 383,541,243.83 美元 2,906,824.24 6.09690 17,722,616.70 港币 16,702,273.69 0.78623 13,131,828.64 欧元 921,509.10 8.41890 7,758,093.03 加拿大元 1.03 5.72816 5.90 日元 14.00 0.05777 0.81 35 项目 期末余额 原币金额 折算汇率 折合人民币 其他货币资金 24,703,878.12 其中:人民币 24,703,878.12 1.00000 24,703,878.12 合计 447,043,793.50 (2)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 225,423.66 元为本公司代管的住房基金,专款专用; 14,478,454.46 元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0,000,000 元为借款质押的银行存款。 (3)期末存放在境外的款项 12,254,154.86 元。 2.应收票据 (1)分类列示 票据种类 期末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99,579,104.78 合计 99,579,104.78 (2)期末已经背书给他方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 108,015,028.01 元,其中期 末已经背书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前五项如下: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 金额 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3-7-26 2014-1-26 2,000,000.00 江苏兴业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3-9-17 2014-3-17 2,000,000.00 苏州金福莱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2013-8-19 2014-2-19 2,000,000.00 江苏兴业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3-9-17 2014-3-17 2,000,000.00 合肥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 2013-8-19 2014-2-19 2,000,000.00 合计 10,000,000.00 3.应收账款 (1)按类别列示 类别 期末余额 金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1,677,883.47 0.35 1,677,883.47 100.00 36 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478,467,930.11 99.45 31,471,405.88 6.58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955,282.50 0.20 955,282.50 100.00 合计 481,101,096.08 100.00 34,104,571.85 7.09 (2)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期末余额 余额 比例(%) 坏帐准备 1 年以内(含 1 年) 460,966,877.44 96.34 23,048,343.88 1-2 年(含 2 年) 8,575,625.82 1.79 857,562.59 2-3 年(含 3 年) 1,942,753.48 0.41 582,826.04 3 年以上 6,982,673.37 1.46 6,982,673.37 合计 478,467,930.11 100.00 31,471,405.88 (3)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内容 期末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中山市斯利达电器有限公司 1,677,883.47 1,677,883.47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东莞市德鼎电机科技有限公司 955,282.50 955,282.5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2,633,165.97 2,633,165.97 (4)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5)本年度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1,744,831.01 元,前五大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 款项性质 核销原因 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佛山佛营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358,368.34 货款 企业已倒闭 否 佛山市佛宇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194,346.50 货款 企业已倒闭 否 湖北楚天新怡通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157,154.00 货款 企业已倒闭 否 深圳市福尼特电器有限公司 86,913.00 货款 企业已注销 否 广州海珠区重型机电工具供应站 70,931.99 货款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否 合计 867,713.83 (6)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北京博锐恒泰金属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9,524,862.01 1 年以内 4.05 华生电机(广东)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6,004,800.28 1 年以内 3.33 北京宝文顺隆贸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5,547,550.00 1 年以内 3.23 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14,192,835.80 1 年以内 2.95 37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光宝科技(鹰潭)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2,584,986.37 1 年以内 2.62 合计 77,855,034.46 16.18 (7)期末应收账款中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江门杰富意磁性材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343,327.57 0.07 合计 343,327.57 0.07 4.预付账款 (1)账龄列示 账龄 期末余额 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8,805,709.67 80.49 1-2 年(含 2 年) 13,906,376.84 19.04 2-3 年(含 3 年) 342,922.71 0.47 合计 73,055,009.22 100.00 (2)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 司关系 金额 时间 占预付账款 总额的比例(%) 未结算原因 武汉理工大科技园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5,801,266.50 2 年以内 21.63 合同未执行完毕 朝阳百盛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5,430,506.88 1 年以内 21.12 合同未执行完毕 慈溪市宝玛机床设备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439,521.81 1 年以内 6.08 合同未执行完毕 BTMTGMBH 非关联方 4,167,355.50 1 年以内 5.70 合同未执行完毕 东莞市冠标电工机械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688,324.91 1 年以内 5.05 合同未执行完毕 合计 43,526,975.60 59.58 (3)期末预付款项中无预付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款项 情况。 5.应收利息 项目 期末余额 未收回原因 相关款项是否发生减值 定期存款利息 95,684.72 否 合计 95,684.72 38 6.其他应收款 (1)按类别列示 类别 期末余额 金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6,805,039.14 100.00 2,085,769.81 12.4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 - - - 合计 16,805,039.14 100.00 2,085,769.81 12.41 (2)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期末余额 余额 比例(%) 坏帐准备 1 年以内(含 1 年) 12,861,242.68 76.53 643,062.14 1-2 年(含 2 年) 2,133,432.54 12.70 213,343.26 2-3 年(含 3 年) 829,999.31 4.94 248,999.80 3 年以上 980,364.61 5.84 980,364.61 合计 16,805,039.14 100.01 2,085,769.81 (3)期末未发现需单独计提减值的其他应收款。 (4)期末其他应收款项中无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5)期末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性质或内容 金额 江门市江磁电工企业有限公司 购买债权 8,806,253.87 江门市巨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租金、水电费等 1,136,039.67 注:应收江门市江磁电工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磁电工”)期末余额为控股子公司 江磁线缆本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西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城西支行”)签订 债权转让协议,工行城西支行将其持有江磁电工的债权转让给江磁线缆,该笔债权已经到期, 江磁线缆与江磁电工签订展期 1 年的还款协议。 (6)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39 江门市江磁电工企业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806,253.87 1 年内 52.40 江门市巨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136,039.67 1-3 年 6.76 江门庆优机电工业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712,727.70 1-3 年 4.24 台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50,000.00 1-2 年 3.27 新光租赁(苏州)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00,000.00 1-2 年 2.98 合计 11,705,021.24 69.65 (7)期末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江门杰富意磁性材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3,404.73 0.14 合计 23,404.73 0.14 7.存货 (1)存货分类 项目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81,868,130.28 247,252.84 81,620,877.44 在产品 118,864,379.63 1,292,080.73 117,572,298.90 产成品 192,684,049.38 5,815,198.67 186,868,850.71 半成品 52,854,220.84 - 52,854,220.84 低值易耗品 7,764,174.80 715.02 7,763,459.78 包装物 883,772.74 - 883,772.74 委托加工物资 12,947,216.33 - 12,947,216.33 合计 467,865,944.00 7,355,247.26 460,510,696.74 (2)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期末余额 原材料 247,252.84 在产品 1,292,080.73 产成品 5,815,198.67 低值易耗品 715.02 合计 7,355,247.26 (3)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项目 计提存货跌价 本期转回存货 本期转回金额占该项存货 40 准备的依据 跌价准备的原因 期末余额的比例(%) 原材料 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 在产品 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 产成品 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 8.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2,728,877.01 企业所得税 219,822.74 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1,443,950.92 合计 14,392,650.67 9.对联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 单位名称 本企业持 股比例 (%) 本企业在被 投资单位表 决权比例(%) 期末 资产总额 期末 负债总额 期末 净资产总额 本期营业 收入总额 本期 净利润 江门杰富意磁 性材有限公司 33.33 33.33 158,219,802.23 24,338,056.86 133,881,745.37 163,474,813.54 16,370,903.58 广东东睦新材 料有限公司 40.00 40.00 47,733,013.35 - 47,733,013.35 - -266,986.65 江门市江海区 汇通小额贷款 股份有限公司 22.73 22.73 161,002,810.20 40,669,907.55 120,332,902.65 13,775,200.41 6,354,106.68 10.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期末账面金额 江门杰富意磁性材有限公司 权益法 10,827,300.00 44,617,736.20 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成本法 4,151,250.00 4,151,250.00 江门市江海区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法 25,000,000.00 27,248,643.05 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 权益法 19,200,000.00 19,093,205.34 合计 59,178,550.00 95,110,834.59 接上表: 被投资单位 在被投资单 位的持股比 在被投资单 位表决权比 在被投资单位 的持股比例与 减值 准备 本期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 现金红利 41 例(%) 例(%) 表决权比例不 一致的说明 江门杰富意磁性材有 限公司 33.33 33.33 - - 4,999,500.00 东睦(江门)粉末冶金 有限公司 15.00 15.00 - - 1,433,043.75 江门市江海区汇通小 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2.73 22.73 - - - 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 公司 40.00 40.00 - - - 合计 - - 6,432,543.75 11.投资性房地产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 期末余额 一、原价合计 22,118,298.40 1.房屋、建筑物 17,710,753.72 2.土地使用权 4,407,544.68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合计 6,356,160.65 1.房屋、建筑物 5,262,550.38 2.土地使用权 1,093,610.27 三、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 1.房屋、建筑物 - 2.土地使用权 - 四、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合计 15,762,137.75 1.房屋、建筑物 12,448,203.34 2.土地使用权 3,313,934.41 1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期末余额 一、原价合计 1,192,903,141.38 其中:房屋、建筑物 377,610,850.20 机器设备 755,039,435.00 42 项目 期末余额 运输工具 29,300,123.92 电子设备及其他 30,952,732.26 二、累计折旧合计 353,175,566.79 其中:房屋、建筑物 71,862,733.40 机器设备 252,413,937.35 运输工具 14,390,102.58 电子设备及其他 14,508,793.46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 其中: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839,727,574.59 其中:房屋、建筑物 305,748,116.80 机器设备 502,625,497.65 运输工具 14,910,021.34 电子设备及其他 16,443,938.80 注:本期折旧额 86,306,480.05 元。本期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价为 129,886,783.60 元。 (2)暂时闲置固定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类别 固定资产原价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机器设备 1,124,971.64 1,071,838.71 - 53,132.93 (3)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类别 固定资产原价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机器设备 15,875,606.38 5,995,348.79 9,880,257.59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预计办结产权证书时间 江粉磁材新会慈溪管理区北帝庙厂房 审批手续未齐 不确定 江粉磁材高新-06 高新配电房 审批手续未齐 不确定 江粉磁材龙湾-022-1 厂房 审批手续未齐 不确定 江粉磁材龙湾路 8 号(山边车间)厂房 审批手续未齐 不确定 43 江门电机中间仓流水线厂房 审批手续未齐 不确定 江门电机综合楼 审批手续未齐 不确定 江门电机水泵房、门卫室等临时建筑 审批手续未齐 不确定 注: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原值 9,624,644.88 元,累计折旧 6,515,524.70 元,净值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