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尔康制药: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五千万支/年注射用磺苄西林钠扩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4年05月28日 21:02:10 中财网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五千万支/年注射用磺苄西林钠扩产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作为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尔康制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要求,对尔康制药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尽职
核查,核查情况及保荐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11号文核准,公司已于2011
年9月27日公开发行4,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2,662.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97.0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6,664.99万元,超募资
金为26,618.99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9月20日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1)2-23号《验
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集中管理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市工业新城分理处、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四方坪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上述银行及西部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均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均严


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审批和使用。


201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四方坪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沙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注销上述账户并在长沙银行浏阳支行开
设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专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连同结算利息转存入长沙
银行浏阳支行新专户内。




二、“五千万支/年注射用磺苄西林钠扩产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经完成“五千万支/年注射用磺苄西林钠
扩产项目”投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的资金使用、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承诺募投项目
投资金额

募投项目实际
投入金额

募投项目尚需
支付尾款金额

募投项目投入
金额占承诺投
资金额的比例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总额







(②+③)/①

募投项目节余
资金金额

募投项目资金
利息

五千万支/年
注射用磺苄西
林钠扩产项目

13,000.00

12,839.90

206.40

101%

120.10

972.50



注:上述募投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中均约定了付款金额需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分批支付。因尚未到约定结
清日期,募投项目存在后期尚需支付的设备款合计206.40万元,未来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按约定付款条件和
日期予以支付。




三、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不影响项目建设效果的前提下,公司从实际出发,本着合理、有效、
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对工程设计进行了优化,合理安排物资采购
与设备选型,降低了项目投资成本,导致项目实际投资低于预计投资。


2、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在采购环节严格把控,对部分设备进
行集中采购,使得成本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四、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必要性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
营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
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160.1万元及利息收入972.5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公司募投项目现已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公司已具备满足目前市场需求的生
产能力。为了缓解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紧张的情况,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计划使用“五千万支/年注射用磺苄西林钠扩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收入1,09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
算,每年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人民币65.56万元,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
内不进行此类高风险投资。




五、西部证券对尔康制药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

作为尔康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西部证券经核
查后认为:

1、尔康制药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之需要,未与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
募资金使用(2012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2、尔康制药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的状况,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3、尔康制药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并经
全体董事、监事同意,全体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


4、尔康制药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
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5、西部证券对尔康制药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五千万支/年注射用磺苄西林钠扩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

李 锋





张 武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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