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泰保本: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一号)
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4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二○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目 录 重要提示 ...................................................................... 2 一、绪言 ...................................................................... 2 二、释义 ...................................................................... 3 三、基金管理人 ................................................................ 9 四、基金托管人 ...............................................................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7 六、基金的募集 ............................................................... 4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3 九、基金的保本和保本保障机制 .................................................. 52 十、基金的投资 ............................................................... 67 十一、基金的业绩 ............................................................. 83 十二、基金的财产 ............................................................. 84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85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9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91 十六、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92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93 十八、风险揭示 ............................................................... 97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9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02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6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8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130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131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3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3月4日证监许可【2011】322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作为保本混合型基金,采用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进行资产配置,因此将会有部 分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随股票市场的变化而上下波动。在本基金第一 个保本期,对于投资人认购并持有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存在着仅能收回认购金额(包 括净认购金额和认购费用)的可能性;对于投资人在日常申购的基金份额,存在着仅能部分 收回本金的可能性。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持有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在赎回时不能 获得保本保证,将承担市场波动的风险。因此,投资人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预期收 益,权衡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本基金主要适合注重本金安全的低风险投资人和部分参与股 票市场的稳健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 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在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期为投资 人认购并持有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保本保证,并由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投资者投资于本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 者投资本基金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4月19 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4年1季度报告,基金的业绩截止日为2013年12月31日。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 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 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 权利、承担义务。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的约定。基 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保证人:指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为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投资金额 承担的保本清偿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机构。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由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 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在基金管理人与其签署的《担保协议》及其出具的《担保函》中称“担 保人”),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的保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保本义务人:指与基金管理人签订风险买断合同,为本基金的某保本期承担保本偿付 责任的机构。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后各保本期或由保证人为本基金的保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或由保本义务人为本基金承担保本偿付责任,具体保本保障机制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期 开始前进行相关公告 5、保本保障机制:指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基金管理人通过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与保本义务人签订风险买断合同,由保证人为 本基金的保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或者由保本义务人为本基金承担保本偿付责任,或者通过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以保证符合条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期到期时可以获得投资 金额保证 6、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基金合同:指《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8、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9、招募说明书:指《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10、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2、《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3、《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指导意见》:指中国证监会2010年10月26日公布并施行的《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 意见》 17、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8、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9、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0、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1、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3、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4、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5、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和其他基金业务 26、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7、直销机构: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9、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网点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30、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31、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32、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3、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4、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5、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36、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7、保本期:指基金管理人提供保本的期限。本基金的保本期一般每3年为一个周期。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年后对应日止;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后的各 保本期自本基金公告的保本期起始之日起至3年后对应日止。基金管理人将在保本期到期前 公告的到期处理规则中确定下一保本期的起始时间。基金合同中若无特别所指,保本期即为 当期保本期 38、保本期到期日:基金合同中若无特别所指即为当期保本期届满日(自当期保本期开 始之日起至3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 有人在当期保本期到期前公告的开放到期赎回的限定期限内将在当期保本期内持续持有(自 当期保本期起始之日起持续持有,下同)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或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的,则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而言,赎回日或转换日为当期 保本期到期日 39、开放到期赎回的限定期限:指基金管理人在保本期到期日前指定的一个期限(含保 本期到期日)。在此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在当期保本期内持续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 或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则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赎回或者转换转出的基金 份额而言,赎回日或转换日为当期保本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无需支付赎回费用,并可 按其赎回或转换的基金份额与赎回或转换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赎回或转换的基金份 额在当期保本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与其赎回或转换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 的差额享有保本利益 40、过渡期:指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期到期前公告的到期处理规则中确定的当期保本 期结束后(不含当期保本期到期日)至下一保本期开始之前不超过1个月的一段期间,基金 管理人可进一步确定在该期间内投资人进行过渡期申购的期限 41、过渡期申购:指依据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期到期前公告的到期处理规则,投资人 在过渡期的限定期限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投资人进行过渡期申购的,按其申 购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确认为下一保本期的投资金额并适用下一保本期的 保本条款 42、折算日:指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后各保本期开始日的前一工作日,即过渡期最后一 个工作日。基金合同中若无特别所指,折算日即为当期保本期开始日的前一工作日 43、基金份额折算:在折算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投资人进行过 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和上一保本期结束后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期的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 额)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 值为1.000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44、保本: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的保本额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当期保本期到期 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在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日,如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募集 期内认购并持有到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当期保本期 到期的基金份额在保本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其认购并持有到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 份额的投资金额,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期到期日后20个工作日内将该差额支 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保证人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后的各保本期的保本额为在折算日登记在册的并持有到当期保本期 到期的基金份额(包括投资人进行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和上一保本期结束后默认选择转入 当期保本期的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后的各保本期到 期日,如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折算日登记在册的并持有到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 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在折算日登记在册的并持有到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期 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其在折算日登记在册的并持有到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 资金额,则由基金合同、适用于当期保本期保本保障机制的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约定的 基金管理人、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45、投资金额:1)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的投资金额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认购金额(即净 认购金额和认购费用之和);2)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后的各保本期的投资金额为在折算日登 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在当期保本期内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 不纳入当期保本期的投资金额的计算 46、持有当期保本期到期:指在本基金募集期认购本基金、过渡期申购本基金及从上一 保本期转入当期保本期的持有人在当期保本期内一直(当期保本期开始之日至当期保本期到 期日)持有前述基金份额(在本基金募集期认购本基金的,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折算的基金 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的,指折算后对应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47、可赎回金额:指根据本基金保本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赎回金额 48、担保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的保本保证与保证人重庆市三峡担 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担保协议》 49、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指本基金保本期届满时,满足《指导意见》中保本保障机制的 要求,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 50、转入下一保本期:指本基金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上一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继续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1、保本期到期后基金的存续形式:本基金保本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 本基金继续存续;否则,本基金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国泰策 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如果本基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 要求,则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终止 5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5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5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5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56、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57、《业务规则》: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 守 5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如基金合同无特别所指,包括过渡期申购 6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6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 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6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6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65、元:指人民币元 6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7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71、货币市场工具:指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 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 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72、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7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的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成立时间:1998年3月5日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注册资本:壹亿壹千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何 晔 联系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股本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二)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4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金鑫证券投资基 金,以及44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 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 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策略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成 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 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5年期 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美国房地产开发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 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 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QDII)资格,成为目前业内少数拥有“全牌照”的基金公司之一,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 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勇胜,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1年证券从业经历。1982年起在中国建设 银行总行、中国投资银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1992年起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 司总经理,1998年3月起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99年10月起任公司董 事长、党委书记。 庄乾志,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9年8月至2004年12月在中国建设银行 总行工作,历任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经理、机构业务部高级经理。2005年1月至2007 年7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投行部副总兼证券公司重组办公室主任。2007年8月 至2009年2月在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党委委员及副总裁。2009年2月起在中国建 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任资本市场部负责人、战略部负责人,现任中国建银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党办、董监办)主任。2012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 林川,董事,博士研究生。2006年6月至2009年1月在美国华盛顿互惠银行任高级计量 分析师。2009年2月至2009年7月在美国富升人寿保险任财务经理。2010年3月起在中国 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工作,现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风险管 理二组负责人。2012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 Santo Borsellino,董事,硕士研究生。1994-1995年在BANK OF ITALY负责经济研究; 1995年在UNIVERSITY OF BOLOGNA任金融部助理,1995-1997年在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 SOFIPA SpA任金融分析师;1999-2004年在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任股票保险研究员;2004-2005年任URWICK CAPITAL LLP 合伙人;2005-2006年在CREDIT SUISSE任副总裁;2006-2008年在EURIZONCAPITAL SGR SpA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2009-2013年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权益部总监。 2013年6月起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总经理。2013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FCII)及英国特许保险师(Chartered Insurer)。1989年起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助理经理;1994年起任中国保险(欧洲) 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6年起任忠利保险有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1998年起 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2002年起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起任中意财产 保险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0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 侯文捷,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4年3月至2002年2月在中国电力信托投 资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经理部项目经理,证券部项目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副经理,天津证 券营业部副经理、经理。2002年2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信息中心主任、 信息技术部主任、首席信息师、华北分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现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 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12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 金旭,董事,硕士研究生,20年证券从业经历。1993年7月至2001年11月在中国证监 会工作,历任法规处副处长、深圳监管专员办事处机构处副处长、基金监管部综合处处长。 2001年11月至2004年7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06年1 月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北 京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7年5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11月起任公司 董事。 王军,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1986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法学院执 教,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院长,兼任国务院学位委 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际贸 易和金融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 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 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 2010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秉升,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年起任吉林省长白县马鹿沟乡党委书 记;1982年起任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1985年起任吉林省抚松县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1989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白山市支行行长、党委书记;1995 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长春市分行行长、党委书记;1998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 党委书记。2007年任海南省银行业协会会长。2010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韩少华,独立董事,大学专科,高级会计师。1964年起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工作,历 任河南省分行副处长、处长;南阳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分行总会计师。2003年至2008年 任河南省豫财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10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唐建光,监事会主席,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 1982 年1月至1988年10月在煤炭工 业部基建司任工程师;1988年10月至1993年7月在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基建局任副处长; 1993 年7月至1995年9月在中煤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任处长;1995年9月至1998 年10月在煤炭部基建管理中心工作,先后任综合处处长、中心副主任;1998 年10月至2005 年1月在中国建设银行资产保全部任副总经理;2005年1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先后任资产管理处置部总经理、企业管理部高级业务总监。2010 年 11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 席。 Nikhil Srinivasan,监事,硕士研究生。先后在Allianz SE Singapore, Allianz SE Munich工 作,并曾任Allianz SE Munich首席投资官。2013年2月加入意大利忠利集团,担任首席投资 官。2013年11月起任公司监事。 刘顺君,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6年7月至2000年3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 军事经济学院工作,历任教员、副主任。2000年4月至2003年1月在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历任投资银行总部业务主管、项目经理。2003年1月至2005年5月任长江巴黎百富勤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部高级经理。2005年6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金 融租赁公司筹建处综合部主任,营业管理部主任助理,华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华北分公司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工会主席,福建业务部副主任、主任,现任中国电力财务 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主任。2012年4月起任公司监事。 乔巍,监事,大学本科。1997年1月至2001年7月任职于泰康人寿保险公司,2001年8 月至2001年9月任职于上海明诚投资咨询公司,2001年9月至2013年7月任职于华夏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8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11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李辉,监事,大学本科。1997年7月至2000年4月任职于上海远洋运输公司,2000年4 月至2002年12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3年1月至2005年7月任职于海康人寿 保险有限公司,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任职于AIG集团,2007年7月至2010年3月任职 于星展银行。2010年4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大学负责人、总经理办 公室负责人。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及财富大学负责人。2013年11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束琴,监事,大专学历。1980年3月至1992年3月分别任职于人民银行安康地区分行和 工商银行安康地区分行,1993年3月至2008年8月任职于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8 年8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行政管理部主管、总监助理。现任公司行政部 副总监。2013年11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陈勇胜,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金旭,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巴立康,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21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1993年4月至1998年4 月在华夏证券工作,历任营业部财务经理、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财务部经 理。1998年4月至2007年11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基 金运作部总经理、基金运营总监、稽核总监。2007年1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 年1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周向勇,硕士研究生,17年金融从业经历。1996年7月至2004年12月在中国建设银行 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2004年12月至2011年1月在中 国建银投资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2011年1月加入国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2年1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志坚,硕士研究生,22年金融业从业经历。1992年2月至1994年12月在美国花旗银 行台北分行工作,任财务企划助理;1995年 1月至2000年 12月在台湾大华证券公司工作, 任债券交易总监;2001年1月至2004年9月在台湾景顺投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负责投资业 务;2004年10月至2006年5月在台湾保诚投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负责投资业务;2006年 6月至2010年4月在美国纽约人寿台湾子公司工作,任投资长;2010年5月至2012年12月 在台湾富邦投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投资长;2013年1月起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全球投资总监,2013年6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贺燕萍,硕士,16年证券业从业经历。1998年2月至2007年8月在中信建投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原华夏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和机构业务部任总经理助理;2007年8月至2013年8 月历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2013年8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林海中,硕士研究生,11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2002年8月至2005年4月在中国证监会 信息中心工作,历任专业助理、主任科员;2005年4月至2012年6月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 部工作,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2012年6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8 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邱晓华,男,硕士研究生,13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1997年至2000年任职于新华通讯 社,2001年10月至2004年4月任职于北京首都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4年4月至2007 年4月任职于银河证券。2007年4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 理助理;2011年4月起任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6月起兼任国泰 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8月起兼任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姜南林,男,硕士研究生,6年证券从业经历。2008年6月至2009年6月在天相投资顾 问有限公司担任宏观经济和债券分析师;2009年6月至2012年8月在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原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宏观及债券研究员、固定收益投资经 理;2012年8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12月起担任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 金及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3 月起兼任国泰6 个月短期理财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9月起兼任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 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11月 起兼任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12日,由任沙骎、邱晓华担任基金经理;自2012 年6月13日至2013年7月31日,由沙骎、邱晓华、徐佳担任基金经理,2013年8月1日至 2013年9月24日,由沙骎、邱晓华担任基金经理,2013年9月25日至2013年11月4日, 由沙骎、邱晓华、姜南林担任基金经理,2013年11月5日至今由邱晓华和姜南林担任基金经 理。 5、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绝对 收益投资(事业)部(筹)、权益投资(事业)部(筹)、量化投资(事业)部(筹)等负责人员中 产生。公司总经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 负责人列席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 合同,审议并决策公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金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 及研究相关投资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李志坚先生:副总经理 周向勇先生:副总经理 黄焱先生: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兼权益投资(事业)部(筹)总经理 乔巍先生:总经理助理兼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筹)总经理 沙骎先生:量化投资(事业)部(筹)总经理 6、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规定, 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 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运作中面临的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 制定了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形成了公司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 该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内部会计控制、风险管理控制和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 并通过相应的具体业务控制流程来严格实施。 (1)内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 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部,稽核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 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完善和稳固的 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5)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作 性。 (2)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实现了职责分离和岗位相互制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各基金会计核 算和公司财务管理的相互独立,保护基金资产的独立、安全。 (3)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为有效控制管理运营中的风险,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其内容由 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岗位分离和空间分离制度、投资管理控制制度、信息技 术控制、营销业务控制、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和独立的稽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以 及相应的业务控制流程等。通过这些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 行有效的控制。 (4)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实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通过对稽核监察部充分授权,对公司执行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独立监察稽核,确保公司 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要素 (1)控制环境 公司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建立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的 有效实施,主要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分级授权、注重诚信并关注风 险的道德观和经营理念、独立的监察稽核职能等方面。 1)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理结构,目前有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下设提名及资格审 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发展规划进行决 策及监督; 2)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分管领导议事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等机构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决策和监督控制。 同时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合作和制约, 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决策授权和风险控制体系; 3)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人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在员工中加强职业 道德教育和风险观念,形成了诚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4)公司稽核监察部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限,并对公司内部控 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2)控制的性质和范围 1)内部会计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全面性、真 实性和及时性。 首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制定了完善的公司财务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以及会计业务控制流程,做好基金业务和公司经营的核算工作,真实、完整、 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基金运作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其次,公司将基金会计和公司财务核算从人员上、空间上和业务活动上严格分开,保证 两者相互独立,各基金之间做到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基金资产和公司资产之间、以及 各基金资产之间的相互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职责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控制、独立稽核等制 度,确保在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中做到对资源的有效控制、有关功能的相互分离和各岗 位的相互监督等。 另外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财务费用审批制度,加 强成本控制和监督。 2)风险管理控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主要包括: 岗位分离和空间隔离制度: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公司建立了明确的岗位分离制 度;同时实行空间隔离制度,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密;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通过建立完整的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控制、交易业务控制,完 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职能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的风险控制职能,实行投资总监和基金 经理分级授权制度和股票池制度,进行集中交易,以及稽核监察部对投资交易实时监控等, 加强投资管理控制,做到研究、投资、交易、风险控制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 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建立了科学先进的投资风险量化评估和管理体系,控制投资业务中面临 的市场风险、集中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业绩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 管理的风险和业绩进行及时评估和反馈; 信息技术控制:为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公司在硬件设备运行维护、软件采购 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库管理、危机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制定实施了完善的制度和控制流程; 营销业务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客户服务制度,以保证在营销 业务中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和资料保全制度: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证信息披露的 及时、准确和完整;在资料保全方面,建立了完善的信息资料保全备份系统,以及完整的会 计、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档案; 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稽核监察部有权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查,并保证稽 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首先从总体上制定了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进 行辨识和评估,制定了风险控制原则。在风险控制委员会总体方针指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 业务特点,对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揭示和梳理,有针对性地建立了详细的风险控 制流程,并在实际业务中加以控制。 (3)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检查 公司稽核监察部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各业务活动中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 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察稽核,重点是业务活动中风险暴露程度较高的环节,以确保公司 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遵循。 在确保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公司会根据新业务开展和市场变化情况, 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公司稽核监察部在对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的基础上,也会重点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 估,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4)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报告流程,各部门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实施过程中出 现的失效情况须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报告,使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 及时了解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并作出妥善处理。 稽核监察部在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监察中,对发现的问题均立即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报 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于重大问题,则通过督察长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同时稽核监察部定期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直接报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保证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 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15.77亿元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 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 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 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止2013年12月 31日,招商银行总资产4.0164万亿元人民币,一级资本充足率9.27%。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 产托管部,下设业务支持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4个职能处室,现有员 工52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 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 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 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 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 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 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 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 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 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 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经过十年发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规模快速壮大。2013年招商银行加大高收益托管产品 营销力度,新增托管公募开放式基金18只,新增首发公募开放式基金托管规模377.37亿元。 克服国内证券市场震荡下行的不利形势,托管费收入、托管资产均创出历史新高,实现托管 费收入10.62亿元,较上年增长62.47%,托管资产余额1.86万亿元,较年初增长71.86%。作为 公益慈善基金的首个独立第三方托管人,成功签约“壹基金”公益资金托管,为我国公益慈 善资金监管、信息披露进行有益探索,该项目荣获2012中国金融品牌「金象奖」“十大公益项 目”奖;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二)主要人员情况 傅育宁先生,招商银行董事长和非执行董事,英国布鲁诺尔大学博士学位。1999年3月 开始担任本公司董事。2010年8月起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 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主席,利和经销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 及信和置业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港口发展局董事,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成员等;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 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长,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长,及新加坡上市公司嘉德置地有限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国 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 年7 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银 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 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丁伟先生,本行副行长。大学本科毕业,副研究员。1996年12月加入本行,历任杭州分 行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南昌支行行长,南昌分行行长, 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行长助理,2008年4月起任本行副行长。兼任招银国际金融有 限公司董事长。 吴晓辉先生,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3年10月进入 招商银行工作;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总行资金交易部总经理,招银国际 金融有限公司总裁;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1年7月起担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 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4年3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了招商安泰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含招商 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招商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商现金增值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夏经典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 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德盛优势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润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银价值精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创新成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兴业 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 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 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低碳环保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 投资基金(LOF)、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沪深 3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理财30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 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 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 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博 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安心回报 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恒利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72只开放式基金及其它托管资产、中银优秀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资产为20960.86亿元人民币。 (四)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 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 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 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总行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稽核监察 室在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独立于部门内其他业务室和托管分部、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 门,对各岗位、各业务室、各分部、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发现内部控 制缺陷,提出整改方案,跟踪整改情况。 三级风险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在专业岗位设置时,必须遵循内控制衡原则,监督制衡 的形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3、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和岗位,并由 全部人员参与。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 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各室、各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 和自有资产之间应当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 门,稽核监察室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部门内部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和检查。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 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部门任何员 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 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核算、清算、稽核监察等相关部门,应当在制度上和人员上适当分离, 办公网和业务网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风险 领域。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 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9)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托管业务的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 实现有效控制。 4、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了《招商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管理办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办法》、《招商银行基金托管业务操作规程》和 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资产托管业务操作流程、会计核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 和信息管理等方面,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为保障托管资产安全 和托管业务正常运作,切实维护托管业务各当事人的利益,避免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发生或确 保危机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处理,招商银行还制定了《招商银行托管业务危 机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并建立了灾难备份中心,各种业务数据能及时在灾难备份中心进行备 份,确保灾难发生时,托管业务能迅速恢复和不间断运行。 (2)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双人双 岗、大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差错处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控制业务运 作过程中的风险。 (3)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采用加密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同 步灾备,同时,每日定时对托管业务数据进行磁带备份,托管业务数据进行磁带备份,所有 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才能进行访问。 (4)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视同 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 用登记。 (5)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房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 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6)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机 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控制。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 禁止行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 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作违反《基金法》、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 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规定 时间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通知 期限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基金 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 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 据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 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序号 机 构 名 称 机 构 信 息 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直销业务专用电话:021-31081759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5881 网址:www.gtfund.com 2 国泰基金 电子交易平台 网站:www.gtfund.com 登录网上交易页面 电话:021-31081841 联系人:沈茜 2、代销机构 (1)代销银行及券商 序号 机 构 名 称 机 构 信 息 1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95599.cn 3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网址: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联系人:高天、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8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联系人:丰靖 电话:010-65550827 传真:010-65550827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9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吴海鹏 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83914283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0 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电话:010-66223587 传真:010-66226045 客服电话:010-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1 上海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电话:021-38576977 传真:021-50105124 客服电话:021-962999 网址:www.srcb.com 12 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电话:0571-85163127 传真:0571-85179591 客服电话: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13 渤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259 客服电话:400-888-8811 网址:www.cbhb.com.cn 14 青岛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华普大厦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滕克 电话:0532-85709732 传真:0532-85709725 客服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网址:www.qdccb.com 15 洛阳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联系人:胡艳丽 电话:0379-65921977 传真:0379-65920155 客服电话:0379-96699 网址:www.bankofluoyang.com.cn 16 深圳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 厦 法定代表人:李伟 联系人:王璇 宋永成 电话:0755-25188269 传真:0755-25188785 客服电话:4001961200 网址:www.4001961200.com 17 大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9楼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联系人:李鹏 电话:0411-82308602 传真: 0411-82311420 客服电话:400-664-0099 网址:www.bankofdl.com 18 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联系人:王昕 电话:0755-22168032 客服电话:95511-3或9550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19 哈尔滨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联系人:武艳凤 电话:0451-86779018 传真:0451-86779218 客服电话:95537、400-60-95537 网址:http://www.hrbcb.com.cn 20 东莞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法定代表:何沛良 联系人:何茂才 电话:0769-22866255 电话:0769-22866255 客服电话: 0769-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21 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2 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3 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4 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客服电话:400-888-8111/95565 25 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6 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400-888-8001(全国),021-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7 申银万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邓寒冰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28 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783 客服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29 中信证券(浙江)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妍 电话:0571-86078823 客服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30 万联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 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罗创斌 电话:020-38286651 传真:020-22373718-1013 客服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31 民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 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人:赵明 电话:010-85127622 传真:010-85127917 客服电话: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32 东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8-21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网址:www.dwzq.com.cn 33 东方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34 上海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人:张瑾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客服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35 国盛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4 楼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徐美云 电话:0791-6285337 传真:0791-6288690 网址:www.gsstock.com 36 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95525、10108998、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37 宏源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8 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 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39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40 渤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41 中信万通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 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 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42 华泰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张小波 电话:025-84457777 网址:www.htzq.com.cn 客服电话:95597 43 长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 网址:www.95579.com 44 中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17层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电话:0371-65585670 传真:0371-65585665 客服电话:400-813-9666/0371-967218 网址:www.ccnew.com 45 齐鲁证券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185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46 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 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47 恒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王旭华 电话:0471-4972343 传真:0471-4961259 客服电话:0471-4961259 网址:www.cnht.com.cn 48 东莞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游锦辉 联系人:梁健伟 电话:0769-22119341 传真:0769-22116999 客服电话:0769-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49 中国中投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 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 02. 03. 05. 11. 12. 13. 15. 16. 18. 19. 20. 21. 22. 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50 厦门证券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赵钦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140 客服电话:0592-5163588 网址:www.xmzq.cn 51 华宝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电话:021-68778081 传真021-68778117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52 英大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