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南方航空:关于增加201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4-015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1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董事会 已于2014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发《中国 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4年6月3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南方航空集 团公司提出的书面提案,建议并同意本公司将《关于公司购买80 架空客飞机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将于2014年6月 26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董事会对《中国南方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进行了补 充,即在原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以下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购买80架空客飞机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出的《南方航空购买飞机的公告》。 二、由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涉及网络投票,本公司将同时发 布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三、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全部议案 普通决议案: 1、 审议本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报告内容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出的本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中的 《董事会报告》。 2、 审议本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报告内容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出的本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中的《监事会报 告》。 3、 审议本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报表内容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www.hkexnews.hk上分别发出的本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和2013 年年度业绩中的财务报告。 4、 审议本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本公司(不含 子公司未分配的收益)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1.28亿元。按《公司法》 提取净利润的百分之十即人民币1.13亿元作为法定公积金后剩余 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15亿元;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本公司(不 含投资单位未分配的收益)实现净利润人民币9.45亿元,提取法定 公积金人民币1.13亿元后剩余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32亿元。 本公司董事会建议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人民币3.93亿元,按公 司总股本9,817,567,000股计算,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4 元(含税)。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 支付,以港币向H 股股东支付。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 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出的《南 方航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审议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 伙)为本公司2014年国内财务报告、美国财务报告以及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提供专业服务,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 香港财务报告提供专业服务,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决定 其酬金。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出的《南方航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决议案: 6、同意授权本公司董事会配发、发行及处置公司额外股份: (1)在本决议案第3项的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公司 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定义见本决议案第4项的内容)行使公司的 一切权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置公司的额外A股及/或H股(以下 统称“股份”),并作出或授予可能须行使该等权力的要约、协议 及购股权; (2)授权公司董事会于有关期间作出或授予可能须于有关 期间完结后行使该等权力的要约、协议及购股权; (3)公司董事会依据本决议案第1项的批准,单独或同时 配发、发行及处置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发行及处置的额 外股份,不得超过于本特别决议案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的现有各 自已发行A股及H股(视情况而定)的20%;及 (4)就本决议案而言:“有关期间”指本决议案获通过之日 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日期止的期间: 1) 公司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 本决议案通过之日后12个月届满之日,及 3) 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根据 本决议案赋予公司董事会授权之日。 本公司特别提醒,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即使获 得上述授权,如果发行A股新股时仍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7、授权董事会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反映公司根据前述 《关于授权本公司董事会配发、发行及处置公司额外股份的议案》 而获授权发行的股份;并对公司组织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及必要 的修订,以反映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以及采取任何其他所需行 动并办妥其他所需手续以实现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8、一般及无条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 发行债券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的债务融资工具及发行计划,以 一批或分批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1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 出的《南方航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增普通决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购买80架空客飞机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出的《南方航空购买飞机的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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