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鹏华治理: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6月)
信纸01 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六月 重要提示 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普润证券投资基金及普华证券投资基金转 换运作方式而成。依据中国证监会2007年4月10日证监基金字[2007] 100 号文核准的普 润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2007年 4 月10日证监基金字[2007] 101 号文核准的普华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普润证券投资基金及普华证券投资 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 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07年4 月25 日 起,由《普润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普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鹏华 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集中申购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 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 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并根 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4月2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 言 .................................................................. 3 二、释 义 .................................................................. 3 三、基金管理人 ............................................................. 7 四、基金托管人 ............................................................ 15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8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 42 七、基金的存续 ............................................................ 42 八、基金的集中申购与份额激励安排 ........................................... 43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43 十、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和赎回 .............................................. 44 十一、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和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登记 ......... 51 十二、基金的投资 .......................................................... 52 十三、基金的业绩 .......................................................... 63 十四、基金的财产 .......................................................... 61 十五、基金资产估值 ........................................................ 66 十六、基金的收益分配 ...................................................... 69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0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4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 74 二十、风险揭示 ............................................................ 78 二十一、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80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1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4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7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 ................................................... 108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9 二十七、备查文件 ......................................................... 109 一、绪 言 《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 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的约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 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适合 自己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 申请发售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 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按照 《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基金、基金 指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由普润 证券投资基金及普华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运作方式而成 普润基金 指普润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封闭式 普华基金 指普华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封闭式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指《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 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本基金合同由《普润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普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而成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托 管协议由《普润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普华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修订而成 招募说明书 指《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及对其定期的更新 份额发售公告 指《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期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银行业 监管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 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 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 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 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转换运作方式 指对包括普润基金、普华基金由封闭式转为开放式,调整存 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 合同,并更名为“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等一系列事项的统称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 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 份额的行为 基金销售 指对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统称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直销机构 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 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 代理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 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 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 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 效起始日,本基金合同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署并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自普润基金、普华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 生效,原《普润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普华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时起失效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 完毕,中国证监会对清算结果核准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集中申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仅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的一段时间, 最长不超过1个月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交易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业务规则 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运作等方面 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共同遵守 场外申购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场外赎回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 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场内申购 指投资者通过具备办理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业务资格的会员 单位和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 行为 场内赎回 指投资者通过具备办理证券交易所场内赎回业务资格的会员 单位和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申请卖出本基金份额的 行为 集中申购 指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在集中申购期内 申请购买基金的行为 日常申购 指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在集中申购期结 束后通过场内、场外申请购买基金的行为 日常交易 指场外申购和赎回、转换等场外基金交易,以及场内申购和 赎回及上市交易等场内基金交易 上市交易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 式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注册登记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 系统内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 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 (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跨系统转登记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 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赎回申请 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的余额)与净转出申请份额(基 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的余额)之和 超过上一开放日本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 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和因运用基 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债券 的应计利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 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 过程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和因 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 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 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3、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4、法定代表人:何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6、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7、联系人:吕奇志 8、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9、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 50%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7,350 49%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 1% 总 计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司 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行行 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 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总支书记。 孙煜扬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贵州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 任科员、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 所首任行政总监、香港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现 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周中国先生,董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曾任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定 价中心经理助理;2000年7月起历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外派财 务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9年2月至今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 资源总部副总经理。 Massimo Mazzini先生,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意大利。曾在安达信(Arthur Andersen MBA)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CA AIPG SGR投资总监、CAAM AI SGR及CA AIPG SGR首席执行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投资副总 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集团(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国际执行委员会委 员、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投资方案部投资总监、Epsilon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psilon SGR)首席执行官,现任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 (卢森堡)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同时兼任欧利盛AI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AI SGR) 首席执行官。 Alessandro Varaldo先生,董事,经济学和商业管理博士,国籍:意大利。曾任米兰德意 志银行集团Finanza e Futuro Fondi Sprind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债券基金和现金头寸管理高级 经理,IMI Fideuram资产管理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固定收益组合和现金管理业务负责人,圣保 罗银行投资公司(Banca Sanpaolo Invest S.p.A.)财务及营销策划部负责人,Capitalia股份公司 (Capitalia S.p.A.)产品和销售部负责人,Capitalia投资管理股份公司(Capitalia Investment Management S.A.)董事总经理,Unicredit Holding财务风险管理部意大利企业法人风险管理业 务负责人,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首席市场官、欧利盛 资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董事,现任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Intesa Sanpaolo S.p.A.)储蓄、投资和养老金产品部负责人。 史际春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安徽大学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副 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 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顾问。 张元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曾任新疆军区干事、秘书、编辑,甘肃 省委研究室干事、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中国银监会政 策法规部(研究局)主任(局长)等职务;2005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央国债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监事长兼党委副书记。 高臻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处长,负责 贷款管理和运营,项目涉及制造业、能源、电信、跨国并购;2007年加入曼达林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现任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俞先生,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农信公司、正大财务公司工 作,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现任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Andrea Vismara先生,监事,法学学士,律师,国籍:意大利。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事务 所担任律师,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Credit Agricole Group)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CAAM SGR)法务部、产品开发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治理与股权部工作,现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运营部工作。 李国阳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曾任深圳国投证券有限公 司资金财务部财务科副科长、审计科副经理、稽核审计部副总经理、第二证券交易部副总经 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资金 财务部总经理、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首席会计师兼资金财务部总经理,曾任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会召集人,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会计师、资金财务 总部总经理。 苏波先生,职工监事,博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所副所长、 投资部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部研究员、客户服务主管、西部理财中心总经理、 渠道服务二部总监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2008年11月加盟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总经理。 刘慧红女士,职工监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平安证 券公司工作,1998年12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登记结算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 登记结算部执行总经理。 于丹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1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监察稽核部法务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董事长,简历同前。 邓召明先生,董事,总裁,简历同前。 高阳先生,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国际 金融有限公司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基金裕泽基金经理、基金裕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裁。 胡湘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曾就职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 部、境外投资部,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毕国强先生,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工商管理硕士(MBA),国籍:加拿 大。历任广州文冲船厂经营部船舶科科长、美国景顺集团(Invesco Ltd.)加拿大AIM Trimark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四处调研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 理,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部 监察稽核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职工监事, 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谢可先生,国籍中国,经济学硕士,12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策略分析师、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策略分析师及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 资经理。谢可于2009年5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投资工作,2009年10月 起至今担任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谢可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程世杰先生自2007年4月至2007年8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卓先生自2007年8月到2009年1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杨靖先生自2007年4月至2009年10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顾少华先生自2007年8月至2009年10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谢可先生自2009年10月至今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其他基金情况: 谢可先生未担任其他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邓召明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总支书记。 高阳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初冬女士,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社保基金组合投资经理及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基金、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基金、鹏华双债加 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程世杰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鹏华价值优势基金基金经理、鹏 华价值精选基金基金经理。 冀洪涛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投资部总经理,社保基金组合投资经理。 王咏辉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总经理、鹏华中证500指数(LOF) 基金基金经理。 黄鑫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鹏华动力增长基金基金经理、鹏 华品牌传承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阳先伟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鹏华丰收债券基金基 金经理、鹏华双债保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陈鹏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副总经理,鹏华中国50混合基金基金 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 理基金份额的募集、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 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全权处 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将基金财产用于下列 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 动。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越权或违规经营,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2)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3)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材料中弄虚作假; (4)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5)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6)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7)除依法进行基金资产管理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8)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 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的第三人谋取不 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 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 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 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 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 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基金管理人经营 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内部控制体系 (1)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基金管理人风险控制战略和控制 政策、协调突发重大风险等事项。 (2)公司督察长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业务环节合法合规运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 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并可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直接报告。 (3)经营管理层、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召开会议对各类风险予 以充分的评估和防范, 对业务过程中潜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通报、讨论,并及时采取防范和 控制措施。 (4)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部门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定期不定期对业务 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适时 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整改。 (5)业务部门: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业务风险负有管控和及时报告的义务。 (6)员工:依照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全员风险控制”的理念,公司每个员工均负有一 线风险控制职责,负责把公司的风险控制理念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业务环节当中,并负有把 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进行报告、反馈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通过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力争从 源头上杜绝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 法权益。 (2)管理层牢固树立了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并着力培养全体员工的合规及风险防 范意识,营造浓厚的风险管理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 度,使合规及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3)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包括岗位自控、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监督的、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内控防线。 (4)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自成立来,公司不断完善内控组织 架构、控制程序、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不断地对内部控制 制度进行修订和更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走向完善。 (5)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公司建立了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以及包括 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手册在内的业务流程、规章等,从基本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上进行风险控制。 (6)建立了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在岗位设置上采取了严格的分离制度, 实现了基金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公司会计与基金会计等业务岗位的分离制度,形成了 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7)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公司通过健全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能明确自己的岗位 职责和风险管理责任。 (8)构建风险管理系统:公司通过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 经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监督,从而识别、评估和预警与 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明晰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 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即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及时、快速作出风险控制决策。 (9)建立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公司启用了恒生交易系统以及自行开发的投资指标监控 系统等计算机辅助控制系统,对投资比例限制、“禁止投资股票库”、交叉交易等方面进行 电子化控制,有效地防止了运作风险和操守风险。 (10)不断强化投资纪律,严格实施股票库制度:公司不断强化投资纪律,加强集体决 策机制,各基金的行业配置比例、基金经理个股投资授权、基准仓位等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 定。同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股票库制度、禁止和限制投资股票制度,并由研究小组负责维 护,所有股票投资必须完全从股票库中选择。公司还建立了契约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各基 金遵守基金合同的情况进行评估,防范契约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 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76人,平均年龄30岁, 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 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 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 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 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 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 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3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 管证券投资基金358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 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 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1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 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 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 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 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 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2012年六 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 后,2013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七次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 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 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 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 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 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 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 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 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 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 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 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 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 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 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 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 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 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 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 “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 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 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 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 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 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 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 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 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 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 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 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 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 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 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 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 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 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 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 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 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 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 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 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网址:www.phfund.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502房 电话:(010)88082426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李筠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801B室 电话:(021)58825962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4312室 电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4楼07单元 联系电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周樱 (二)代销机构 1、代销银行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传真:010-66107913 联系人:刘秀宇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嘉朔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网址:www.ccb.com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联系人:刘一宁 网址:www.95599.cn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0755-22166212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联系人:董云巍 传真:010-58560666 网址:www.cmbc.com.cn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联系人:唐苑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李伟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661 客服电话:95595(全国) 网址:www.cebbank.com 10)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联系人:李静筠 客服电话: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1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电话:010-66223587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郭伟 客服电话:95558 网站:http://bank.ecitic.com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联系人:郑鹏 网站:www.hxb.com.cn 1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客户服务电话: 0571-96523,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1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 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96528(上海、北京地区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1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联系人:毛真海 客户服务热线:95527 传真: 0571-87659188 公司网站:www.czbank.com 17)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温岭市三星大道168号 法定代表人:江建法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521 联系人:刘兴龙 网址: www.mintaibank.com 18)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客服电话:40088-96400 公司网址:www.njcb.com.cn 19)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联系人:方伟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58-8888 网址:http://www.xmccb.com 20)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洛阳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联系人:李亚洁 客户服务电话:96699 网址:http://www.bankofluoyang.com.cn 2、 券商代销机构 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联系电话:010-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张于爱 联系电话:010-60833799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itics.com 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3066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联系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深圳市深南大道港中旅大厦5、18、24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联系人:庞晓芸 网址:www.htsc.com.cn 9)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热线:4008-601-555 网址:www.dwzq.com.cn 1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13)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A栋11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A栋11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3600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15)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40楼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电话:021-33388215 联系人:曹晔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16)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联系人:李春芳 网址:www.cgws.com 17)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16室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电话:0531-68889157 联系人:王霖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8)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乔骏 联系电话:0571-87925129 客户服务电话:96336(上海地区:962336) 网址:www.ctsec.com 19)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 马贤清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20)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 号金源中心30 楼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 号金源中心30 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张巧玲 联系电话: 0769-22119426 公司网址:www.dgzq.com.cn 21)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电话:010-88085201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网址:www.nesc.cn 23)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 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63608300 联系人:张瑾 客服热线:4008-918-918 公司网站:www.962518.com 24)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联系人:梁旭 客服热线: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 25)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王霈霈 联系电话:0571-86078823 传真:0571-85783771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2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68817271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27)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电话:0755-22627802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服电话:95511—8 网站:www.pingan.com 28)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电话:029-87416787 传真:029-87417012 客服热线:95582 联系人:冯萍 网址:www.westsecu.com.cn 29)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联系电话:0791-86768681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30)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821 传真:0551-65161672 联系人:甘霖 公司网址:www.hazq.com 3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网址:www.bhzq.com 33)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电话:0731-84403319 传真:0731-84403439 联系人:郭磊 客户服务热线:0731-84403343 网址:www.cfzq.com 34)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 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客户服务热线:400 600 8008、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35)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36、37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罗创斌 联系电话:020-3786507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36)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崔国良 客服电话:0755-25832583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37)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联系人:李珍 咨询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p.com.cn 38)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邮政编码:510623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 :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8836655 公司总机:020-88836999 传真号码:020-88836654 客服热线: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39)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国联大厦6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八号国联金融大厦702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2919 传真:0510-82833124 联系人:沈 刚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网址:www.glsc.com.cn 40)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袁媛 咨询电话:0755-83199511 网址:www.csco.com.cn 41)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楼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021-64718888 传真:021-64713795 联系人:李凌芳 客户服务热线:0571-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cn 42)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5、6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5、6楼 法定代表人:薛荣年 联系人:王叶平 联系电话:0755-82707705 客服电话:400-880-2888 公司网站:www.chinalions.com 43)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座11层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苏江 电话:010- 88086830-652 网址:www.rxzq.com.cn 4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郭军瑞 联系电话:010-57398063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45)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背北 联系电话:0451-82336863 客服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46)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8楼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李慧灵 联系电话:028-86137782 传真:028-86150615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4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办公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联系人:刘晓明 电话:0871- 3577942 客户服务电话:0871-3577930 网址:www.hongtazq.com 48)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140 联系人:卢金文 客户服务热线:0592-5163588 网址:www.xmzq.cn 49)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高颂 联系人:林文宇 联系电话:0755-83703759 咨询电话:0755-83710885 公司网址:www.ytzq.net 50)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宋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51)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3 联系人:戴莉丽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izq.com 5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冉云 联系人:金喆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服务热线:4006-600109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53)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0985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54)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8888088 传真:0931-4890515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619、4890618、4890100 网址:www.hlzqgs.com 55)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余政 联系人:赵明 电话:010-85127622 服务热线:400-619-8888 公司网站:www.mszq.com 56)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5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徐勇力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服务热线:4008888993 公司网站:www.dxzq.net 58)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F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网址:www.ghzq.com.cn 59)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室47层01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室47层01单元 法定代表人:高竹 联系电话:0755-82545555 传真:0755-82545500 联系人:赖君伟 网址:www.wkzq.com.cn 6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联系电话:023-63786141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传真:023-63786212 网址:www.swsc.com.cn 61)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马俊杰 电话:010-83561329 传真:010-83561094 邮编:100086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公司网址:www.xsdzq.cn 3、第三方销售机构 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汤素雅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张姚杰 网址:www.noah-fund.com 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网址:www.fund123.cn 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传真:010-66045527 联系人:林爽 网址:www.txsec.com 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089-1289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敖玲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50325989 联系人:蒋章 网址:www.ehowbuy.com 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张晶晶 传真:(+86-10) 6202 0088 转8802 客服电话:400 888 6661 网址:www.myfund.com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联系电话:020-87599527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9)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 王莉 联系人:赵慧灵 联系电话:021-68419822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1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法定代表人: 马令海 联系人:邓洁 联系电话:010-58321388-1105 客服电话:010-58325327 网址:jrj.xinlande.com.cn 11)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1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毛怀营 联系电话:010-59393923 客服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12)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5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5层5122室 法定代表人:黄永伟 联系人:侯仁凤 联系电话:010-57756068 客服电话:400-786-8868 网址: www.chtfund.com 13)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法定代表人:王昌庆 联系人:罗细安 联系电话:010-67000988 客服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cvc.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 基金或变更上述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三)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崔巍 联系电话:010-59378856 传真:010-59378907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负责人:王丽 联系电话:010-65232180 65269781 传真:010-65232181 联系人:徐芳 经办律师:陈静茹、苏文静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魏佳亮 联系人:魏佳亮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普润基金、普华基金转换运作方式而成。 自2007年4月25日原普润、普华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原《普润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普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合同》生效,正式转为开放式基金,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后存续期限调整为不定期,基金投资 目标、范围和策略等内容调整,同时基金更名为“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七、基金的存续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自普润和普华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 相关机构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及深圳分公司取得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之后,已与本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托管人、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机构充分配合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 及必要的信息变更等事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已根据基金管理人、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及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初始登记。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 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八、基金的集中申购与份额激励安排 (一)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普润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 [2007]100号)和《关于核准普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 金字[2007]101号),自2007年5月8日起向全社会进行集中申购,截至2007年5月9日 本基金集中申购工作顺利结束。集中申购期共募集9,382,669,143.08份,有效认购户数为 323,981户。 (二)基金份额激励 对原普润基金、普华基金份额持有人,为鼓励其长期持有,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自有资金 提供份额激励,并已于2007年12月20日实施。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基金份额上市后,投资者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的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基 金份额。 (一)上市交易的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交易的时间 本基金已于2007年7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者可在交易日的交易时 间使用相应深圳证券账户通过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营业网点报盘买入和卖出本 基金(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7月13日发布的《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上市交易公告书》)。 (三)上市交易的规则 1、本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3、本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100 份或其整数倍; 4、本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 元人民币; 5、本基金上市交易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规定。 (四)上市交易的费用 本基金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办理。 (五)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行情发布系 统同时揭示基金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六)上市交易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 本基金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等相关规定 内容进行调整的,本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和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后,投资者可通过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办理本基金申 购和赎回等基金交易业务。 1、场内申购与赎回的场所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控制 要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场外申购与赎回的场所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3、以上办理申购与赎回场所的具体名单见本基金相关业务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申购开始时间 本基金自2007年6月20日起开始办理场外、场内日常申购业务。 2、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自2007年7月18日起开始办理场外、场内日常赎回业务。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于2007年7月18日开通了指定代销机构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相关费率、业务规则等内容详见2007年7月13日刊登的《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开放日常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和2010年12月31日披露《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最低申购金额的公告》。 4、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证券交 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申请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5、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 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场内申购和赎回申报单位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为准;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 后不得撤销。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记结算机构或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新规定执 行;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 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书面申请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及相关业务办理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 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 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及相关业务办理 机构或以其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 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投资者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 售机构、服务机构在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 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场内申购时,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投资者通 过代销机构办理场外申购时,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通过我公司直销中心场外 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通过本基金管 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 2、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申购金额限制。 3、投资者持有的场外基金份额转换的最低限制为2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 4、场外基金账户最低余额为30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转换或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 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30份时,该笔转换或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 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5、基金管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调整上述限制。基金管理人要求予以调整的,必(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