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百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4-34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6月12 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本部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21日 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俞善伟先生主持,应到董 事13名,实到董事12名,公司董事艾娇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授权委托董事张锦松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出席及授权董事13名, 公司4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发生变更,现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本公司《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各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汪海粟、刘聪、张锦松、李燕萍、朱新蓉五人组成,召集 人汪海粟。 2、提名委员会由朱新蓉、俞善伟、李源、汪海粟、李燕萍五人组成,召集 人朱新蓉。 3、审计委员会由唐建新、汪海粟、艾娇、李源、陈志清五人组成,召集人 唐建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李燕萍 、刘聪、朱新蓉、唐建新、陈志清五人组成, 召集人李燕萍。 三、关于转让武汉中百商业网点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议案(详见同 日公告编号:2014-35)。 四、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并降低融资成本、节省财务 费用,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的单笔发行期限为270天以内(含270天),发行利率 及在注册额度内的发行金额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资金需求确定,并聘请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 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办理发行融资券的所有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其他中介机构、签署有关协议和发行文件,向有关主管部门 办理注册或备案手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本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公司将根据债券市场融资成 本、公司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适当时机,分期滚动发行,并在发行前向董事 会报告。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 号:2014-36)。 以上第三和第四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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