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方财富: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超募资金的鉴证报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有资金置换投入超募资金 的鉴证报告 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超募资金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4]第113690号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 已投入超募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为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超募资金之目 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超募资金的专 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执业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 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 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超募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 符。 附件:《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超募 资金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琪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辉 中 国·上 海 二O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超募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以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的规定,将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超募资金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49 号)核准,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 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 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40.5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 1,420,300,000.00 元,已由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2日存 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账号为 121908597910801的人民币账户。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 124,748,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95,552,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 1049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于2011年4月1日将发 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等已在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中 列支的所涉资金9,002,500.00元补交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确定的募集资 金净额为1,304,554,5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制定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包括超募资金在内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 度,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 2010 年4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11 年4 月5 日、 2011 年10 月8日、2012 年10 月24 日及2013 年4 月17 日,公司 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次会议、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 议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根据相关决议,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 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所在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徐汇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大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 前期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30,455.4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00,467.21万元。 (一)第一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概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6,214.82万元 建设研发基地和金融信息服务中心。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金融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管理 工作的议案》,公司拟用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包含13,693.00万元 的金融信息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用地款)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金融信 息服务中心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 机构都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意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已于2011 年4月27日注册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财富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投 资金额20,000.00万元。 (二)第二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概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9,000.00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都发表了相关意见, 同意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公司已于2011年4月8日完成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 (三)第三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概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 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 资子公司负责东方财富金融数据机构服务平台系统项目的具体建设和运 营管理工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都发表了相关意见,同 意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已于2011年11月8日注册成立了全 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财富金融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投资金额5,000.00 万元,另支付了设立公司的验资费2万元。 (四)第四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概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9,000.00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都发表了相关意见, 同意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公司已于2012年3月23日完成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 (五)第五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概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 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5,0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都发表了相关意见, 同意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 三、 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超募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研发基地和金融信息服务中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6,214.82 万元建设研发基地和金融信息服务中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 都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意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东方财富信息股份 有限公司于2011 年1 月6 日竞得上海市嘉定区嘉定新城(B16-1 地块) 面积为36,515.2 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作为金融信息服务中 心项目的建设用地,并与上海市嘉定区规划与土地管理局签订了《上海 市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11 年4 月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 立项目公司负责金融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的议案》,公司 于2011 年4 月27 日注册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财富置业有限公 司,作为金融信息服务中心项目开发建设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 亿 元。 截至目前,因受公司业务发展、区域规划、周边配套和整体经济等原因 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较计划延缓。 (二)终止研发基地和金融信息服务中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自有资金置 换已投入超募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了确保公司财经金融服务大平台建设和持续完善的资金投入,推动公 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切实保障股 东利益,公司决定终止研发基地和金融信息服务中心超募资金投资项 目。同时,为了加强超募资金管理,将超募资金投资到更有利于公司战 略发展的项目,进一步发挥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 金20,000.00万元置换已投入上海东方财富置业有限公司的超募资金, 公司将在合适的时间,在保障主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以自有 资金对上海东方财富置业有限公司进行投入。 (三)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4 年1 月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研发基地和金融信息服 务中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超募资金的议 案》,同意终止研发基地和金融信息服务中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 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超募资金。 2014 年1 月3 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终止研发基地 和金融信息服务中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已投入 超募资金。 2014年1月6日,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 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研发基地和金融信 息服务中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超募资金之 核查意见》,同意终止上述超募资金项目并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超 募资金。 2014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研发基地和金融信息服务中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自有 资金置换已投入超募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研发基地和金融信息服务 中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超募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已投入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4年6月13日,公司已将自有资金20,568.05万元划入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其中:20,000.00万元 用于置换已投入上海东方财富置业有限公司的超募资金,568.05万元用 于置换上海东方财富置业有限公司原项目结余资金利息。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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