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深红利联接: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1号)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4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0年6月13日证监许可 [2010]808号文核准募集。本 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0年11月9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 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 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 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目标为获取市场 平均收益,是股票基金中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 1元。在市场 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属于联接型基金,其目标 ETF为股票型指数基金,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高于混合 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目标为获取市场平均收益, 是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 在运作方式方面,本基金与目标 ETF基金为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指数基金,但目标 ETF 基金的运作方式是交易型开放式,即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买卖目标 ETF基金份额,也可 i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以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用标的指数成分股实物申购和赎回目标 ETF份额;本 基金的运作方式是契约型开放式,并不安排上市交易,认购、申购和赎回通过现金采用“金 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 在投资方法方面,目标 ETF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备选成份股票、一级市 场新发股票、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基金投资于 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备选成份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但因法律法规的规定 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联接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目标 ETF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 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首次发行或增发)、债券,权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 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联接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标的指数成份股票 及其备选成份股票的资产总和占本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90%-95%,其中投资于目标 ETF的资产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90%。现金、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占基金 资产的比例为 5%-1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可以以标的 指数成分股实物形式申购赎回本基金的目标 ETF;也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买卖本基金的目标 ETF。 本基金并不保证和目标 ETF业绩表现完全一致,尤其以每日而言。原因在于两者在投资 范围、投资策略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4年5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4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ii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5 四、基金托管人 ........................................................................................................................14 五、相关服务机构 ....................................................................................................................19 六、基金的募集 ........................................................................................................................31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32 九、基金的注册登记 ................................................................................................................40 十、基金的投资 ........................................................................................................................41 十一、基金的业绩 ....................................................................................................................48 十二、基金的财产 ....................................................................................................................50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50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56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57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58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59 十八、基金的风险揭示 ............................................................................................................63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68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70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70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71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73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74 二十五、备查文件 ....................................................................................................................74 附件一 .......................................................................................................................................75 附件二 .......................................................................................................................................92 iii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一、绪言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 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投 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 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属于联接型基金,其目标 ETF为股票型指数基金,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高于混 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目标为获取市场平均收 益,是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 在运作方式方面,本基金与目标 ETF基金为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指数基金,但目标 ETF 基金的运作方式是交易型开放式,即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买卖目标 ETF基金份额,也 可以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用股票申购和赎回目标 ETF;本基金的运作方式是 契约型开放式,并不安排上市交易,认购、申购和赎回通过现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 的方式。 在投资方法方面,目标 ETF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备选成份股票、一级 1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市场新发股票、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基金投资 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备选成份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但因法律法规的 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联接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目标 ETF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 其备选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首次发行或增发)、债券,权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并不保证和目标 ETF业绩表现完全一致,尤其以每日而言。原因在于两者在投 资范围、投资策略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二、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对该等法律法 规不时作出的修订 9、《证券法》:指 2005年 10月 27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 次会议通过,自 2006年 1月 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0、《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 2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4、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基金投资者或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者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 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5、直销机构: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8、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基金投 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9、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30、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基金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 3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买卖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备案条 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收到其书面确 认的日期 3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目标 ETF:指另一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 ETF) , 该ETF和本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相同,并且,该ETF的投资目标和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该ETF以求达到投资目标。发售时,本基金选择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为目标 ETF 35、ETF联接基金: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目标 ETF,紧密 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的基金,本基金是 联接其所投资的目标 ETF的 ETF联接基金 36、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7、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9、日:指公历日 40、月:指公历月 41、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42、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43、开放日: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4、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5、《业务规则》: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46、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7、申购: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8、赎回: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卖回本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9、标的指数: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并发布的深证红利价格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 变更 5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在本基金 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间 进行的转换行为 5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 4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售机构的操作 5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申购日提 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3、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 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4、元:指人民币元 55、基金利润: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投资目标 ETF 份额所得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 的节约 5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包括目标 ETF份额在内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 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5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60、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61、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且在本基金合同 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 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 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北京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北京银行大厦 8层 邮政编码: 100033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成立日期: 2005年 6月 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5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93号 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5]105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朱碧艳 联系电话: 400-811-9999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80%;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0%。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焕祥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现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集团派驻 子公司董监事办公室专职派出董监事。 1984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曾任中国工商银行 四川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工商银行 三峡分行(副厅级)行长、党委书记等职。目前兼任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资深专家、 工银金融租赁公司董事长及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 Neil Harvey先生,董事,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常驻香港。现任 香港首席执行官和大中华地区联席首席执行官,负责私人银行和财富管理部与投资银行 部的各项业务。他目前还是是亚太地区资产管理副主席以及亚太地区管理委员会成员。 Harvey先生从事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业务长达 27年,在亚太区工作达 15年,拥有对 新兴市场和亚太区的丰富知识和深入了解。 Harvey先生在瑞士信贷集团工作了 13年, 曾在多个地区工作,担任过多项职务,最近担任的职务是资产管理部亚太区和全球新兴 市场部主管。 Harvey先生还担任过亚洲(不含日本)投资银行部和固定收益部主管。 Harvey先生是瑞士信贷集团全球新兴市场固定收益业务的创始人,曾担任过多项高管职 务,负责澳大利亚、非洲、日本、拉美、中东、土耳其和俄罗斯的业务。 郭特华女士,董事,博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 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副 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处长、副总经理。 库三七先生,董事,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 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 6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方庄支行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办公室秘书,中国工商银行信 贷管理部、信用审批部信贷风险审查处长,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中国工商银行香港分行总经理。 朱文信先生,董事,高级经济师,中国工商银行专职派出董事(省行行长级)。历 任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计划处处长,安徽省滁州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安徽省分行 副行长、党组成员、党委副书记,安徽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安徽省分行行长室资深 专家。 王莹女士,董事,高级会计师,中国工商银行集团派驻子公司董监事办公室专家、 专职派出董事,于 2004年 11月获得国际内审协会注册内部审计师( Certified Internal Auditor)资格证书。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清算处负责人,中国工商银行清 算中心外汇清算处负责人、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督局外汇业务稽核处副处长、 处长,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境外机构审计处处长,工行悉尼分行内部审计师、风险 专家。 刘国恩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北大光 华卫生经济与管理研究院执行院长,北京大学中国卫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目前担任国 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委员,中国药物经济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曾执教美国南加利福 尼亚大学( 1995-1999)、美国北卡大学( 2000-终身教职)。历任中国留美经济学会 2004-2005届主席、国际医药经济学会亚太联合会主席。主要研究方向为发展与卫生经 济学,医疗保险与医改政策分析。 孙祁祥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 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常务理事,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 学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美国国际保险学会董事会成员、学术主持人,美国 C.V. Starr冠名教授。曾任亚太风险与保险学会主席、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美国印第安 纳大学、美国哈佛大学、香港大学访问学者。在《经济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100多篇,主持过 20多项由国家部委和国际著名机构委托的科研课题。 Jane DeBevoise女士,独立董事,香港大学艺术系博士,历任银行家信托公司( 1998 年与德意志银行合并)董事总经理、所罗门·古根海姆基金会副主席及项目总监、香港 政府委任的展览馆委员会成员、香港西九龙文娱艺术馆咨询小组政府委任委员。 2003 年至今担任香港亚洲艺术文献库董事局董事及主席, 2009年至今担任美国亚洲艺术文 献库总裁。 2、监事会成员 7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王丽丽女士:监事会主席,工商管理硕士( MBA)。1993.6-1998.11历任中国银行海 外行管理部、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1998.11-2000.11任中国银行行长助理。 2000.11-2005.10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2005.10-2010.4任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党委委员。 2010.4-2013.5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副行长、党委委员。 史泽友先生:监事,高级经济师。 1994.10-2004.11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营业部副总 经理、总经理。 2004.11-2011.07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昆明分局局长、成都分 局局长、内部审计局副局长。 2011.07至今,任中国工商银行专职派出董事(省行行长 级)。 黄敏女士:监事,金融学学士。黄敏女士于 2006年加入 Credit Suisse Group (瑞士信 贷集团 ),先后担任全球投资银行战略部助理副总裁、亚太区投资银行战略部副总裁、 中国区执行首席运营官,现任资产管理大中国区首席运营官。 张舒冰女士:监事,硕士。 2003年 4月至 2005年 4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担 任主任科员。 2005年 7月加入工银瑞信, 2005年 7月至 2006年 12月担任综合管理部 翻译兼综合, 2007年至 2012年担任战略发展部副总监, 2012年至今任职于机构客户部, 现任机构客户部副总监。 洪波女士:监事,硕士。 ACCA非执业会员。 2005年至 2008年任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高级审计员; 2008年至 2009年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总部业务主管; 2009年 6月加入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现任内控及稽核业务主管。 倪莹女士:监事,硕士。 2000年至 2009年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历任副科长、科 长,校团委副书记。 2009年至 2011年就职于北京市委教工委,任干部处副调研员。 2011 年加入工银瑞信战略发展部,现任副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郭特华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朱碧艳女士 :督察长,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1997-1999年中国华融信托投 资公司证券总部经理, 2000-2005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业务部 高级副经理。 库三七先生: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毕万英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 2000年 5月至 2004年 8月任职于美国 The Vanguard Group,担任数量工程师; 2004年 8月至 2005年 10月任职于美国 Evergreen Investments,担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 2005年 10月至 2007年 6月任职于美国 ING Investment,担任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 2007年 6月至 2013年 1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 8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理有限公司,担任风险管理部总监(首席风险官)。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何江先生: 9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北京方速信融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分析师, 金诚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担任分析师; 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指数投资部副总监。 曾任风险管理部投资风险管理业务主管; 2011年 5月 25日至 2013年 7月 22日担任工 银上证央企 ETF基金基金经理; 2011年 5月 25日至今担任工银沪深 300基金、工银深 证红利 ETF基金、工银深证红利 ETF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2年 1月 31日至今担任 工银中证 500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2年 10月 25日至今担任工银深证 100指数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赵栩先生: 6年证券从业经验; 2008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风险管理部金融工程分 析师, 2011年 10月 18日至今担任工银上证央企 ETF基金基金经理; 2012年 10月 9日 至今担任工银深证红利 ETF基金基金经理; 2012年10月9日至今担任工银深证红利 ETF 连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 5月 28日至今担任工银标普全球自然指数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樊智先生: 2010年 11月 9日至 2011年 7月 14日管理本基金。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郭特华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简历同上。 何江旭先生, 17年证券从业经验;曾担任国泰基金金鑫、基金金鼎、金马稳健回 报、金鹰增长以及金牛创新成长基金的基金经理,基金管理部总监兼权益投资副总监; 2009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 2010年 4月 12日至今,担任工银核心价值 基金基金经理; 2011年 4月 21日至今,担任工银消费服务行业基金的基金经理。 江明波先生, 14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鹏华基金普天债券基金经理、固定收益负 责人; 2004年 6月至 2006年 12月,担任全国社保基金二零四组合和三零四组合基金 经理; 2006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 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2011年起担任全国社保组合基金经理; 2008年 4月 14日 至今,担任工银添利基金基金经理; 2011年 2月 10日至今,担任工银四季收益债券型 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 3月 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曹冠业先生, 13年证券从业经验 ,CFA、FRM;先后在东方汇理担任结构基金和亚太 股票基金经理,香港恒生投资管理公司担任香港中国股票和 QFII基金投资经理; 2007 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部总监,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权益 投资总监; 2007年 11月 29日至 2009年 5月 17日,担任工银核心价值基金基金经理; 2008年 2月 14日至 2009年 12月 25日,担任工银全球基金基金经理; 2009年 5月 18 9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日至今,担任工银成长基金基金经理; 2011年 10月 24日至今,担任工银主题策略股 票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 9月 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 11月 11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信息产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杜海涛先生, 17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助 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招商现金增值基金基金经理; 2006年加入工银瑞信, 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2006年 9月 21日至 2011年 4月 21日,担任工银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经理; 2010年 8月 16日至 2012年 1月 10日,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型基金基 金经理; 2007年 5月 11日至今,担任工银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1年 8月 1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2年 6月 21日至今, 担任工银纯债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 1月 7日至今,担任工银货币基金基金 经理; 2013年 8月 14日至今,担任工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 10月 31日至今,担任工银添福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 1月 27日至今,担任工银 薪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宋炳珅先生, 10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分析师; 2007年加 入工银瑞信,现任研究部总监。 2012年 2月 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 1月 18日至今,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 1月 2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 60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 1月 20日至今, 担任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 1月 20日至今,担任工银红利基金基金 经理。 欧阳凯先生, 12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2010年 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 2010年 8月 16日至今,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型 基金基金经理, 2011年 12月 27日至今担任工银保本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 2 月 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保本 2号混合型发起式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 6月 26日起至 今担任工银瑞信保本 3号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 2013年 7月 4日起至今担任工银信用纯 债两年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10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 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保证本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除目标 ETF之外的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 者债券,但买卖目标 ETF除外;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 限制。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11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其它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 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以及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四)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管理 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定期的评估、检验, 提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修改和完善方案,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风险管理和合 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下设资格 12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审查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对股东推荐的董事人选资格、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独立董事资格进 行审查,拟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激励政策,报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 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总经理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 的重要决策,执行委员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 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和合 理性进行审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a)董事会下属的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评估; b)执行委员会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 危机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危机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基金投资和运作中的重大问题和 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c)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3)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权、资产 分离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控制活动体现为:自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 在公司内部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授权制度、资产分离制度等,在相关部门和相 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 负有监督责任,使相互监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充分发挥督察长和法律 合规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监察稽核作用,建立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 线。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途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呈报 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 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了清 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5)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法律合规部等部门 13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法律合规部,其中监察稽核人 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成立时间: 2009年1月15日 注册资本: 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8121510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李芳菲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 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 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 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 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 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14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城市和县域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 造“伴你成长 ”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 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 突出, 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 了美国 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 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 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 TOP10颁奖 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 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 佳资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 立, 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 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 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 140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 师、律师等专家 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 均有 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 2014年 3月 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共 198只,包括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鸿阳证券投资基 金、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利收 益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分 15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信诚 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益民货币市场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长盛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价值成长双 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 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巴黎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金元惠理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丰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 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上证 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 海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LOF)、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创业成 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 金、大成深证成长 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 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 券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邮中小盘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 300交易型开放 16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新兴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深证 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交银施罗德深证 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中 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内地 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消费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瑞中证 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会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逆向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新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 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理财 14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房地产证 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新经济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 新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恒久 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富国 7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理财 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易方达中债新综合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月月利 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央视财经 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理财 21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14天理财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华安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标普中国 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荣祥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焦 点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 究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 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高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稳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永福养老理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17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广发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盛双月红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 安达信用主题轮动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岁 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万家市政纯债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长盛航天 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阿尔法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前海开源可转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严格监察 ,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对托管业务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 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 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 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 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 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 术系统完整、独立。 18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 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 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 ,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 ,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 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 ,书面提示 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北京银行大厦 8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传真: 010-66583111、010-66583110 联系人:王秋雅 公司网站: www.icbccs.com.cn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户并认购本基金。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传真: 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19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 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丰靖 传真: 010-65550828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网址: bank.ecitic.com (5)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传真: 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11 网址: www.cbhb.com.cn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号东银大厦 17楼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于慧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2431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7)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电话: 0571-85108195 传真: 0571-85106576 客户服务电话 : 0571-96523;400-8888-508 网址: www.hzbank.com.cn (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 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4008-888-999 网址: www.95579.com (9)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电话: 0371—65585670 传真: 0371—65585665 客户服务电话: 0371—967218;4008139666 网址: www.ccnew.com 21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 020-88836999 传真: 020-88836654 客户服务电话: 961303 网址: www.gzs.com.cn (1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至 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 0591-87383623 传真: 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 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 0591) 网址: http://www.hfzq.com.cn (1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号 C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电话: 010-66045608 传真: 010-66045500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 www.txsec.com (1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余雅娜 电话: 0791-6768763 22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传真: 0791-678941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66-567 网址: www.avicsec.com (1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1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 0755-82960223 传真: 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4008888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1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金喆 电话: 028-86690126 传真: 028-86690126 客服电话: 4006600109 网址: www.gjzq.com.cn (17)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23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常喆 网址: www.guodu.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8118 (18)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号澳柯玛大厦 15层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www.zxwt.com.cn (19)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号附 1号红塔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客服电话: 0871-3577946 联系人:高国泽 电话: 0871-3577942 (20)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 959号财智中心 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电话: 0551-5161821 传真: 0551-5161672 客户服务电话: 0551-96518/4008096518 网址: http://www.hazq.com/ (2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 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 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萍 联系电话: 0755-33227950 24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传真: 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及 www.jjmmw.com (2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号民建大厦 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宋丽冉 联系电话: 010-62020088 客服电话: 4008-886-661 传真: 62020088-8802 网址: www.myfund.com (2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 021-54509988-7019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传真: 021-6438530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恒生大厦 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 0571-28829790,021-60897869 客服电话: 4000-766-123 传真: 0571-2669853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2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 4号楼 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楼 25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薛年 联系电话: 021-58870011-6705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传真: 021-68596916 网址: http://www.ehowbuy.com/ (26)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号 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8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魏可妤 联系电话: 021-38509639 客服电话: 400-821-5399 传真: 021-38509777 网址: http://www.noah-fund.com/ (2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习甜 联系电话: 010-85650920 客服电话: 400-920-0022 传真: 010-85657357 网址: http://licaike.hexun.com/ (28)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拱墅区霞湾巷 239号 8号楼 4楼 4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教工路 18号 EAC欧美中心 A座 D区 8层 法定代表人:陆彬彬 联系人:鲁盛 联系电话: 0571-56028617 客服电话: 400-068-0058 传真: 0571-56899710 网址: www.jincheng-fund.com 26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东方路 989号中达大厦 2楼 法定代表人:盛大 联系人:徐雪吟 联系电话: 021-50583533-3011 客服电话: 400-005-6355 传真: 021-50583533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3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 B座 46楼 06-10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号金地中心 A座 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联系电话: 010-65215266 客服电话: 010-85572999 传真: 010-65185678 网址: http://www.harvestwm.cn/ (31)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院 5号楼 3201内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盘古大观 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高晓芳 联系电话: 010-59393920-811 客服电话: 4008080069 传真: 010-59393074 网址: www.wy-fund.com (3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联系电话: 0571-88911818 27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服电话: 4008-773-772 网址 : www.5ifund.com (3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敖玲 联系电话: 021-58788678-8201 客服电话: 400-089-1289 传真: 021-58787698 网址 : http://www.erichfund.com (3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企大厦 C座 9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联系人:邓洁 联系电话: 010-58325388-1105 客服电话: 4008507771 传真: 010-58325282 网址: t.jrj.com (35)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9号楼 15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SOHO现代城 C座 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联系人:程刚 联系电话: 010-85892781 客服电话: 400-609-9500 网址 : www.yixinfund.com (36)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弄 107号 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 28号新金桥大厦 5楼 法定代表人:周盛 联系人:金昌明 联系电话: 021-61766938 28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服电话: 021-61766900 (暂用 ) 传真: 021-61766901 网址: www.tonghuafund.com (37)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郑鹏 电话: 010-85238667 传真: 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网址: http://www.hxb.com.cn/ (38)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号恒鑫大厦主楼 19层、 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号恒鑫大厦主楼 19层、 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妍 电话: 0571-86811958 传真: 0571-85783771 客户服务电话: 0571—95548 网址: http://www.bigsun.com.cn/ (39)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联系电话: 021—36535002 传真: 021—36533017 联系人:汪尚斌 公司网址: www.xzsec.com 客户咨询电话: 40088—11177 (40)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座—大连期货大 厦 38、39层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座—大连期货大 厦 38、39层 29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董永成 客服电话: 4008-169-169 网址: www.daton.com.cn (41)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 0931-8888088 传真: 0931-4890515 客户服务电话: 0931—4890619/4890618/4890100 网址: http://www.hlzqgs.com/ (4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 http://www.gtja.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 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传真: 010-66583100 联系人:朱辉毅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30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十二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十二层 负责人:王丽 电话:( 010)66575888 传真:( 010)65232181 经办律师:徐建军、王莹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吴海霞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吴海霞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2009年6月13日证监许可 [2010]808 号文核准。 (二)基金类型 ETF联接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标的指数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深证红利价格指数。 (五)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31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六)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七)募集资金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11月9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 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20个工作日达不 到200人,或连续 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 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 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销售 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见上述第五章第(一)条。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 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32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11年1月17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 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 (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 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 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 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 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托管人按有关规定将在不超过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 赎回款项。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 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顺延至下一个工 33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作日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 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元人民 币;直销中心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申购本基 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0份基金份额。基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 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 本基金的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 5%,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 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 费用种类申购费率 M<100万 1.0% 申购费 100万≤M<300万 0.8% 300万≤M<500万 0.6% 500万≤M按笔收取, 1000元/笔 注: M为申购金额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 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 本基金的最高赎回费率不超过 5%。赎回费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 减。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基金的赎回费率结构 费用种类赎回费率 34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赎回费 Y<1年 0.50% 1年 ≤ Y<2年 0.20% 2年 ≤ Y 0% 注: Y为持有期限, 1年指 365天。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 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费 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 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 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者投资 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50,000/(1+1.0%)= 49,501.95元 申购费用= 50,000-49,501.95=495.05元 申购份额= 49,501.95/1.05=47,144.71份 即:投资者投资 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元, 则其可得到 47,144.71份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 =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赎回金 额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 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35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两年六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25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 =10,000×1.25=12,500元 赎回费用 =12,500×0%=0元 净赎回金额 =12,500-0=12,5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两年六个月,假设赎回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是 1.25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2,500元。 3.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总数。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 值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在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 基金财产中列支。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 间之前可以撤销。 2、投资者 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