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银华800A: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1号)
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4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5月23日证监 许可【2013】689号文核准发售。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3年11月5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发售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 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 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 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 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 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 操作和技术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如指数化投资风险、投资替代风险、跟踪偏离风险、 杠杆机制风险、折/溢价交易风险、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及基金份额折算等业务办理过程中的 特有风险等)风险。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银华 800份额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全部基金份额(包括银华800A份额、银华800B份 额和银华800份额)的10%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银华800份额。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本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 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 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5月5日,有关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 年3月31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4年第1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3 二、释义 ..........................................................................................................................................4 三、基金管理人 ...............................................................................................................................9 四、基金托管人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20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 .........................................................................................31 七、基金的募集 .............................................................................................................................34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35 九、银华800A份额与银华800B份额的上市交易 ....................................................................36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7 十一、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 .........................................................................................................48 十二、基金的投资 .........................................................................................................................50 十三、基金的业绩 .........................................................................................................................61 十四、基金的财产 .........................................................................................................................62 十五、基金资产估值 .....................................................................................................................63 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7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8 十八、基金份额折算 .....................................................................................................................70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 .................................................................................................................80 二十一、风险揭示 .........................................................................................................................84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9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1 二十四、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2 二十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93 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 .............................................................................................................94 二十七、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95 二十八、备查文件 .........................................................................................................................96 一、绪言 《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 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售的。本招募说明书由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 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 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 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 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 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 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1年6月9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 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 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 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5、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 式基金账户,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投资者办理 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和场外赎回等业务时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 注册登记机构的注册登记系统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深圳证券账户:指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交易、场 内认购、场内申购和场内赎回等业务时需持有深圳证券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 登记机构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 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 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 算业务实施细则》及代销机构业务规则等交易所、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是规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 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 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 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银华800份额:本基金的基础份额。投资者在场外认/申购的银华800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 自动分离/分拆;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银华800份额将自动进行基金份额分离;投资者在场内申购的 银华800份额,可选择进行基金份额分拆,也可选择不进行基金份额分拆 42、银华800A份额:银华800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自动分离或分拆的稳健收益类基金份 额 43、银华800B份额:银华800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自动分离或分拆的积极收益类基金份 额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金额及扣 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 一种投资方式 45、元:指人民币元 46、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 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 过程 51、场外: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者其他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 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场所 52、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 赎回和上市交易业务的场所 53、上市交易:基金存续期间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银华800A份额、 银华800B份额的行为 54、《上市交易公告书》:指《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华800A份 额和银华800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55、银华800A份额的本金:除非基金合同文义另有所指,对于银华800A份额而言,指1.00元 5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银华800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银华800 份额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包括银华800份额、银华800A份额、银华800B份额)的10% 57、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 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 金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 额的行为 58、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的操作,包括跨系统转托管和系统内转托管; 59、系统内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 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60、跨系统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 行转登记的行为 61、自动分离:指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每2份银华800份额在发售结束后按1:1比例自动转换为 1份银华800A份额和1份银华800B份额的行为 62、配对转换:指本基金的银华800份额与银华800A份额、银华800B份额之间按约定的转换规 则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分拆和合并 63、分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2份银华800份额的场内份额申 请转换成1份银华800A份额与1份银华800B份额的行为 64、合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1份银华800A份额与1份银华 800B份额申请转换成2份银华800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65、银华800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银华800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3.5%”,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每个定期折算期间首日的中国人 民银行实施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的年基准收益率为 “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实施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每份银华800A份额 年基准收益均以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但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银华800A份额持有人的该等 收益,如在某一定期折算期间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银华800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的风险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66、银华800A份额约定累计应得收益: 银华800A份额依据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及基金合同约定 的截至计算日的实际天数计算的累计收益 67定期折算期间:第一个定期折算期间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之后最近一个11月 30日,第二个及之后的定期折算期间指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1日至下一会计年度的11月30日 68、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69、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设立日期 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 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7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刘晓雅 电话 010-85186558 传真 010-58163027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 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出资比例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比例21%)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发售、基金销售、 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 制委员会”和“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 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 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部、量化投资部、研究部、 市场营销部、高端客户部、国际合作与产品开发部、境外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交易管理部、固 定收益部、养老金业务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行政财务部、深圳 管理部、监察稽核部、战略发展部等19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此外,公司还设有A股基 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境外投资决策委员会、特定资产投资决策委员会3个投资决策委员会,分别负责 指导基金及其他投资组合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 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星 化工新材料股份公司筹备组组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此外,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 会会长、盐田港集团外部董事、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等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西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钱龙海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佛山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还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 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五届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杨树财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证券业协会创新发 展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吉林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第十三届长春市人大代表,长 春市特等劳动模范,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劳动模范,吉林 省人民政府第三届、第四届决策咨询委员。曾任职吉林省财政厅、吉林会计师事务所涉外业务部主任; 广西北海吉兴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吉林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副总裁、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周晓冬先生:董事,金融MBA、国际商务师。曾任中国南光进出口总公司广东分公司总经理;上 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任北 京惠宇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科员;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 金部副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公司副总经理、代总经理、代董事长。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培训中心主任, 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拉美研究所所长。 王恬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行长,深圳天骥基金董 事,中国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深圳)董事长,首长四方(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南方国际租 赁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陆志芳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北京仲裁委员 会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浩天信 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高歌女士:独立董事,法律硕士。曾任高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总裁;普天系统集成公司副总 经理;新华锦集团副总裁、副董事长。现任中国民主建国会青岛市委员会副主委、全国青联委员、中 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新华锦集团副董事长。 周兰女士,监事会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货币银行学专业研究生毕业。曾任北京建材研究院财务 科长;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计财部经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现 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王致贤先生,监事,硕士。曾任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秘书、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一处秘书、重 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管理三处副处长。现 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收款主管;北京赛特饭店财务部收款主管、 收款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财务部总监助理。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泰达荷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 营部总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 封树标先生,副总经理,工学硕士。曾任国信证券天津营业部经理、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副所长、 平安证券资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发基金机构投资部总经 理等职。2011年3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公司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 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2009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公司总 经理助理职务,自2010年5月7日起担任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0年6月21 日至2011年12月6日期间兼任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0年8月5日至2012 年3月27日期间兼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0年12月6日至2012年11月7日期 间兼任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3年11月5日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凌宇翔先生,督察长,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机械工业部主任科员;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研发中 心部门经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张凯先生,硕士学位,毕业于清华大学。2009年7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量化策略 研发和投资组合管理等工作,曾担任量化投资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自2012年11月14日 起任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11月5日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 3.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封树标、周毅、王华、姜永康、郭建兴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封树标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银华 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部总监及A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 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 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及固定收益基金投 资总监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并同时担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以及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郭建兴先生,学士学位。曾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证券自营 业务工作,历任交易主管、总经理助理兼监理等职;并曾就职于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曾担任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 任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 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 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 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 过户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 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 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 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 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 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 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 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 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 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 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 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 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下列行为的发生: (1)本基金投资于其他基金; (2)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 (3)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证券买卖; (4)将基金资产用于抵押、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5)从事证券信用交易; (6)以基金资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7)从事有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从事证券承销行为; (9)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 (10)违反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行为来操纵和扰乱市场价格; (11)进行高位接盘、利益输送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2)通过股票投资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13)因基金投资股票而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与上市公司董事会或其他持有5%以上投票权 的股东恶意串通,致使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侵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利益; (14)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 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越权或违规经营,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2)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3)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材料中弄虚作假; (4)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5)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6)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 投资计划等信息; (7)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 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 合规性风险、声誉风险和外部风险。针对上述各种风险,本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 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相应 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的时间范围与空间范围等内容。 (2)识别风险。辨识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什么样的风险,为什么会存在以及如何引起风 险。 (3)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果。 (4)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定性的度 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 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的风险,则承担它,但需 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实施一定的管理计划,对于一些后果极其严重的风险,则准备相 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监视及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时适时加以改变。 (7)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监管部门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A.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 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B.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C.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 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D.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对工作流程的控制,进而 达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E.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部门,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 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F.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 的修改和完善。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A.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风险控制委 员会,负责针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在特殊情况下, 风险控制委员会可依据其职权,在上报董事会的同时,对公司业务进行一定的干预。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 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基金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 监会报告。 B.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 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 高层管理人员。 C.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 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 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 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 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人员进行处理。 D.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 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E.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 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 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 相对的独立性,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督察长、董事会及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A.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B.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C.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叁亿陆仟肆佰伍拾伍万贰仟肆佰叁拾柒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于1998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充分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中国银行于2014 年3月正式将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更名为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2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 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 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 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银行间债券、券商资产管理 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 的托管产品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是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 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4年3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259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234只,QDII基金 25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 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 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 各环节,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工作程序设计与制度建设,风险检视,工作程序与制度的执行, 工作程序与制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稽核以及风险控制工作的后评价。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 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 审阅报告。2013年,同时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阅报告。中国银 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 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 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 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 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电话 010-58162950 传真 010-58162951 联系人 展璐 网址 www.yh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电话 0755-83515002 传真 0755-83515082 联系人 饶艳艳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 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手机交易网站 m.y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010-85186558, 4006783333 2.代销机构 (1)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董文标 客服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客服电话 95511-3 网址 bank.pingan.com 6)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太普 联系人 严峻 客服电话 0571-96523、 400-8888-508 网址 www.hzbank.com.cn 7)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 胡平西 联系人 吴海平 客服电话 021-962999、 4006962999 网址 www.srcb.com 8)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世群 联系人 林黎云 客服电话 400-858-8888 网址 http://www.xmccb.com 9)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 杜庆平 联系人 胡天彤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网址 http://www.bhzq.com 10)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法定代表人 董祥 联系人 薛津 客服电话 4007121212 网址 http://www.dtsbc.com.cn/ 1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 矫正中 联系人 安岩岩 客服电话 400-600-0686 ; 0431-85096733 网址 www.nesc.cn 12)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 常喆 客服电话 400-818-8118 网址 www.guodu.com 13)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 庞介民 联系人 王旭华 客服电话 0471-4960762 网址 www.cnht.com.cn 14)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法定代表人 冯戎 联系人 李巍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www.hysec.com 15)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联系人 李昕田 客服电话 0931-96668、 4006898888 网址 www.hlzqgs.com 16)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 祝献忠 联系人 黄恒 客服电话 010-58568118 网址 www.hrsec.com.cn 17)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联系人 张背北 客服电话 400-666-2288 网址 www.jhzq.com.cn 18) 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法定代表人 徐刚 联系人 郭晴 客服电话 95564 网址 www.lxzq.com.cn 19)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 李玮 联系人 吴阳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20)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 程宜荪 客服电话 400-887-8827 网址 www.ubssecurities.com 2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 侯巍 联系人 郭熠 客服电话 400-666-1618; 95573 网址 www.i618.com.cn 22)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联系人 尹伶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 www.jjm.com.cn 2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 刘建武 联系人 刘莹 客服电话 95582 网址 www.westsecu.com.cn 2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联系人 唐静 客服电话 400-800-8899 网址 www.cindasc.com 25)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法定代表人 赵大建 联系人 李微 客服电话 4008895618 网址 www.e5618.com 2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联系人 宋明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27)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号甲 法定代表人 马功勋 联系人 袁劲松 客服电话 400-6180-315 网址 www.stockren.com 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权唐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腾艳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www.citics.com 30)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联系人 吴忠超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citicssd.com 31)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23层 法定代表人 沈强 联系人 王霈霈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bigsun.com.cn 3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 菅明军 联系人 程月艳 客服电话 0371-967218 ; 400-813-9666 网址 www.ccnew.com 33)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 郭林 联系人 戴莉丽 网址 www.ajzq.com 3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35)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 蔡一兵 联系人 郭磊 网址 www.cfzq.com 36)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 黄耀华 客服电话 0755-33680000; 400-6666-888 网址 www.cgws.com 3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杨泽柱 联系人 李良 客服电话 95579;400-8888-999 网址 www.95579.com 38)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法定代表人 姚文平 客服电话 400-888-8128 网址 www.tebon.com.cn 3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客服电话 400-888-1888 网址 www.fcsc.com 40)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可园南路1号 法定代表人 张运勇 客服电话 0769-961130 网址 www.dgzq.com.cn 41)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 刘化军 联系人 梁旭 客服电话 95531;400-8888-588 网址 http://www.longone.com.cn 4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永敏 联系人 方晓丹 客服电话 4008-601-555 网址 http://www.dwzq.com.cn 4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 雷杰 客服电话 95571 网址 http://www.foundersc.com 4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刘晨 客服电话 95525;10108998; 400-888-8788 网址 www.ebscn.com 4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系人 黄岚 客服电话 95575或致电各地营 业网点 网址 http://www.gf.com.cn 46)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 刘东 联系人 林洁茹 客服电话 020-961303 网址 www.gzs.com.cn 4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 张雅锋 联系人 牛孟宇 客服电话 95563 网址 www.ghzq.com.cn 4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人 刘一宏 客服电话 4006-600109 网址 www.gjzq.com.cn 49)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曾小普 联系人 陈明 客服电话 400-8222-111 网址 www.gsstock.com 5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 万建华 客服电话 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5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齐晓燕 客服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52)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 蔡咏 联系人 祝丽萍 客服电话 400-8888-777 网址 www.gyzq.com.cn 5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 李工 联系人 甘霖 客服电话 96518(安徽); 400-809-6518(全国) 网址 www.hazq.com 54)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法定代表人 陈林 客服电话 400-820-989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55)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客服电话 96326(福建省外请先 拨0591) 网址 www.hfzq.com.cn 5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57)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 洪家新 联系人 陈敏 客服电话 021-32109999; 029-68918888 网址 www.cfsc.com.cn 58)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法定代表人 陆涛 客服电话 400-888-8228 网址 www.jyzq.cn 59)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 杨宇翔 客服电话 95511-8 网址 http://www.pingan.com 60)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 傅毅辉 客服电话 0592-5163588 网址 www.xmzq.cn 6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 龚德雄 联系人 张瑾 客服电话 400-891-8918; 021-962518 网址 http://www.962518.com 62)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 储晓明 客服电话 95523;400-889-5523 网址 www.sywg.com 63)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 余磊 联系人 刘鑫 客服电话 028-86711410; 027-87618882 网址 www.tfzq.com 64)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18、19层 法定代表人 张建军 联系人 王鑫 客服电话 400-8888-133 网址 www.wlzq.com.cn 65) 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 贾绍君 联系人 王钧 客服电话 400-881-1177 网址 www.xzsec.com 66)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 余维佳 客服电话 400-809-6096 网址 www.swsc.com.cn 67)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 林俊波 联系人 赵小明 客服电话 400-888-1551 网址 www.xcsc.com 6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 兰荣 客服电话 95562 网址 www.xyzq.com.cn 6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联系人 林生迎 客服电话 400-8888-111;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7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6/7 法定代表人 吴承根 客服电话 0571-967777 网址 www.stocke.com.cn 71)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 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 龙增来 联系人 刘毅 网址 www.china-invs.cn 客服电话 400 600 8008、 95532 72)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 杜航 联系人 戴蕾 客服电话 400-8866-567 网址 www.avicsec.com 73)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29层 法定代表人 吴永良 联系人 刘军 客服电话 400-1022-011 网址 http://www.zszq.com/ 74)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 许刚 联系人 王炜哲 客服电话 400-620-8888 网址 www.bocichina.com 7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 3C座9楼 联系人 丁姗姗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76)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13号楼6层616室 联系人 魏争 客服电话 400-678-5095 网址 www.niuji.net 7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联系人 费勤雯 客服电话 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2)场内代销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 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 金颖 联系人 崔巍 电话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