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债ETF: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1号)
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4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2013年2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3号)的核准公开发售,本 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5月10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 书。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 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 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 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 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 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嘉实 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为 嘉实 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 下简称“目标 ETF ”) 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 目标 ETF 来实现 对 标的指数 的紧密跟踪。 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中证金边中期国债指数及 标的 ETF 的表现密切相关。本基金为债 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 预期 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 型 基金、混合 型 基金,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C类,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 (申)购费,但计提销售服务费;A、C类基金份额适用不同的赎回费率。投资者在投资本基 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 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 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5月10 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 ................................ ................................ .......... 1 二、释义 ................................ ................................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 .............................. 6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4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16 六、基金的募集 ................................ ................................ ................................ ............................ 3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 ................................ ........ 34 九、基金转换 ................................ ................................ ................................ ................................ 44 十、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 ................................ ................................ ................ 44 十一、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和解冻 ................................ ................................ ..... 45 十二、基金的投资 ................................ ................................ ................................ ........................ 46 十三、基金的业绩 ................................ ................................ ................................ ........................ 54 十四、 基金的融资、融券 ................................ ................................ ................................ ............ 56 十五、基金的财产 ................................ ................................ ................................ ........................ 57 十六、基金资产估值 ................................ ................................ ................................ .................... 58 十七、基金收益与分配 ................................ ................................ ................................ ................ 61 十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63 十九、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66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67 二十一、风险揭示 ................................ ................................ ................................ ........................ 71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资产的清算 ................................ ................................ . 74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77 二十四、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92 二十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02 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03 二十七、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04 二十八、备查文件 ................................ ................................ ................................ ...................... 104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 为准。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嘉实 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 ; 基金合同: 指《嘉实 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 书: 指《嘉实 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 指《嘉实 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嘉实 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 2011 年 6 月 9 日由中国证监会修订并于 2011 年 10 月 1 日 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 2004 年 6 月 29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 2012 年 6 月 19 日修订并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 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并于 2004 年 7 月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结算 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办理非交易过户、建立并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嘉 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 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 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 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 ,基金管 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 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 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 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指 在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 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 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 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的情形;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 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 资方式; 转托管: 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 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 行为 ;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 基金认购、 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或其它媒体;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 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 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 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投资者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 日;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标的指数 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证金边中期国债指数 及 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ETF联接基金: 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资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目标ETF, 与目标ETF的投资目标类似,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 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目标ETF: 指另一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ETF”),该ETF和本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相 同,并且该ETF的投资目标和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本基 金主要通过投资于该ETF以求达到投资目标;本基金以中证 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嘉 实中期国债ETF”)为目标ETF; 基金利润: 指 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 的孰低数; 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 以该日日终的会计核算结果为基准计算基金的可供分配利 润,评估收益分配条件;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以及 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 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 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销售服务费: 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基金份额类别: 指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 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 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 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基金 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 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基本信息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23 楼 01 - 03 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8 层 法定代表人 安奎 总经理 赵学军 成立日期 1999 年 3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1 .5 亿元 股权结构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 0 % , 德意志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30 % , 立信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 3 0 % 。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电话 ( 010 ) 65 215588 传真 ( 010 ) 65185678 联系人 胡勇钦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9]5 号文批准,于 1999 年 3 月 25 日 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是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 设在北京并设深圳、成都 、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 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 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 QD II 资格和 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2 . 管理基金情况 截止 201 4 年 6 月 6 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1 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58 只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嘉实丰和价值封闭、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 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货币、嘉实沪深 300ETF 联 接( LOF )、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海外中国股票( QDII )、 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多元债券、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基本面 50 指 数( LOF )、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 H 股指数( QDII - LOF )、嘉实主题 新动力股票、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 120ETF 、嘉实深证 基本面 120ETF 联接、嘉实黄金( QDII - FOF - LOF )、嘉实信用债券、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嘉 实安心货币、嘉实中创 400ETF 、嘉实中创 400ETF 联接、嘉实沪深 300ETF 、嘉实优化红利 股票、嘉实全球房地产( QDII )、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嘉实纯债 债券 、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 LOF )、嘉实中证 50 0ETF 、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债券、嘉实 中证 500ETF 联接、嘉实中证中期国债 ETF 、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 ETF 联接、嘉实丰益纯 债定期债券、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嘉实美国成长股票( QDII )、嘉 实丰益策略定期债券、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 、 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 、 嘉实绝对收益 策略定期混合 、 嘉实宝 A/B 、嘉实活期宝货币、嘉实 1 个月理财债券、嘉实活钱包货币、嘉 实泰和混合 、嘉实薪金宝货币、 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 。其中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 和嘉实债券属于嘉实理财通系列基金。同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 企业年金、特定客户 资产投资组合。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安奎先生,董事长,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任吉林农业机械研究所主任;吉林省信托 投资公司外经处处长、香港吉信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省证券公司总经理;东北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监事长;吉林天信投资公司总经理;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1 年 8 月 5 日起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学军先生,董事、总经理。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 曾就职于 天津通信广播公司、外 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任信 息处长、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 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0 年 10 月至今任嘉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高方先生,董事,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副处长, 外企服务总公司宏银实业公司副总经理。 1996 年 9 月至今历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 理、副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Bernd Amlung 先生,董事,德国籍,德国拜罗伊特大学商业管理专业硕士。自 1989 年起加入德意志银行以来,曾在私人财富管理、全球市场部工作。现任德意志 资产与财富管 理公司( Deutsche Asset & Wealth Management, London )全球战略与业务发展部负责人, MD 。 Mark Cullen 先生,董事,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经济政治专业学士。曾任 达灵顿商品 (Darlington Commodities) 商品交易主管,贝恩 (Bain&Company) 期货与商品部负 责人,德意志银行(纽约)全球股票投资部首席运营官、 MD 。现任德意志资产管理(纽约) 全球首席运营官、 MD 。 韩家乐先生,董事, 1990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 士研究生。 1990 年 2 月 至 2000 年 5 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1994 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2001 年 11 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 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 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4 至今 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张维炯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教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博士。曾 任上 海交通大学动力机械工程系教师,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副院长。 1997 年至 今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副院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清华大学 法学院副教授,担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经济法 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三届上市委员会委员。 朱蕾女士,监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首都医科大学教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 会主任科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官、北 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董事会秘书。 2007 年 10 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 总经理。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 2001 年 11 月至今任立信 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王利刚 先生,监事 ,经济学学士。 2001 年 2 月 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 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 历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监、总监。 曾宪政先生,监事,法学硕士。 1999 年 7 月至 2003 年 10 月就职于首钢集团, 2003 年 10 月至 2008 年 6 月,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证券部律师。 2008 年 7 月至今, 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法律部,现任法律部总监。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 生,经济师。 1981 年 6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 1996 年 11 月至 1998 年 7 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 1998 年 7 月至 1999 年 3 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 1999 年 3 月至今任职于 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历任督察长和公司副总经理。 张峰先 生, 副总经理 ,中共党员、硕士。 曾就职于国家计委,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研究部副总监、市场部总监、公司督察长。 戴京焦女士,副总经理,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加拿大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 MBA 。 历任平安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兼负责人;平安证 券公司助理总经理,平安集团投资审批委员会委员。 2004 年 3 月加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炜女士,督察长,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陆通 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法律部总监。 2 、基金经理 ( 1 )现任基金经理 裴晓辉, 8 年 证券从业 经验, 曾任人保健康投资部处长、国泰基金固定收益总监等职务。 2014 年 1 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担任执行总监,从事投资、研究工作。 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014 年 6 月 20 日起至今任 嘉实稳固收益债券 、 嘉实中证中期企 业债指数 (LOF) 、 嘉实中证中期国债 ETF 基金经理, 2014 年 6 月 20 日起至今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 ( 2 )历任基金经理 杨宇先生 于 2013 年 5 月 10 日至 2014 年 6 月 20 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3 、 债 券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债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固定收益业务 首席投资官经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戴京焦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王茜女士、现金管理 部副总监万晓西先生、资深投资经理郭林军先生、嘉实国际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Thomas Kwan 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半年度 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 管理人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 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3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将基金财产用于下列投 资或活动: ( 1 )承销证券; ( 2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 )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和本基金投资目标ETF 的除外; (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者债券; ( 6 )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 7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8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 、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违反基金合 同或托管协议; ( 2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 3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材料中弄虚作假; ( 4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5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6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7 )除按依法进行基金资产管理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 8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 取 最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 益。 (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以任何形式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 的 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已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公司内 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 揽。基本管理制度包括投资管理、信息披露、信息技术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基金会计、人 力资源管理、资料档案管理、业绩评估考核、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紧急应变等制度。部门 业务规章是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具体说明。 2. 内部控制的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 盖到决策、执行、监督 、反馈等各个环节; (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必须保持相对独立; ( 4 ) 相互制约原则: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操作相互独立。 ( 5 ) 成本效益原则: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 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 1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负 责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 2 ) 债券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固定收益业务首席投资官、总监及资 深投资经理组成,负责指导固定收益类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 原则。 ( 3 )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督察长以及相 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面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化解措施。 ( 4 )督察长积极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察、稽核,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 5 )监察稽核部:公司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 和权威性,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及其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 程、组织纪律。监察稽核部具体负责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执行情况的监察稽核工作。 ( 6 )业务部门: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的风险控制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 的风险负有管控及时报告的义务。 ( 7 )岗位员工:公司努力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 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 的内控责任,并负有对岗位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报告、反馈的义务。 4 、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确立 “ 制度上控制风险、技术上量化风险 ” ,积极吸收或采用先进的风险控制技术和 手段,进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 1 )公司逐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 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 合法权益。 ( 2 )公司设置的组织结构,充分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均有明确的授 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逐步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 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 监督和反馈系统。 ( 3 )公司设立了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①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 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②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 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 4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人员具备与岗位 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 5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 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 6 )授权控制应当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授权标 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员工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③重大业务授权采取 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 ④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 或取消授权。 ( 7 )建立完善的基金财务核算与基金资产估值系统和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 自有资产、其他委托资产以及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及时、准确和 完整地反映基金财产的状况。 ( 8 )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 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投资、研究、交易、 IT 等重要业 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 9 )建立和维护信息管理系统,严格信息管理,保证客户资料等信息安全、真实和完 整。积极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各级领导、部门及员工均有明确 的报告途径。 ( 10 )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加强基金销售管理,规范基金宣传推介,不得有不正 当销售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 11 )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对发生严重影响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可能引起系统性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妥善处理。 ( 12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监控制度,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 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适时改进。 ①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核查。由监察稽核部设计各部门监察稽核点明细, 按照查核项目和查核程序进行部门自查、监察部核查,确保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监管规则。 ②对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持续监督。由监察稽核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岗位共同识别风 险点,界定风险责任人,设计内部风险点自我评估表,对风险点进行评估和分析,并由监察 稽核部监督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③督察长发现公 司存在重大风险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在告知总经理和其他有关高级管 理人员的同时,向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和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 制度 的声明 ( 1 ) 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 制度 的披露真实、准确; ( 2 ) 基金管理人 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 基金管理人 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 制制度 。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中国银行 ” )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 玖拾 叁 亿 陆 仟 肆 佰 伍 拾 伍 万 贰 仟 肆 佰叁拾 柒 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 24 号 托管业务部 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 王永民 客服 电话: 95 5 66 传真:( 010 ) 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于 1998 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 充分体现“以客户为中心” 的服务理念,中国 银行于 20 14 年 3 月 正 式将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 更名为托管业务部 ,现有员工 120 余人 , 大 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 、信托 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 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 专业化 的托管服务, 中国银行 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 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 RQFII 、 QDII 、境外三类机构银行间债 券、券商资产管理计划 、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 托管等 门类齐全 、产品丰富 的托管产品体系 。在国 内 ,中国银行是首家 开展绩效评估、风险 管理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 服务 ,是国内 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 1 4 年 3 月 3 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2 59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2 34 只, QDII 基金 2 5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 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 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 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包括风险识别,风险 评估,工作程序设计与制度建设,风险检视, 工作程序与制度的执行,工作程序与制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稽核以及风险控制工作的后 评价。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 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3年,同时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 的内部控制审阅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 资产的安全。 (五 )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 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 机构 1、 直销机构 ( 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 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电话 ( 010 ) 65 215588 传真 ( 010 ) 65215577 联系人 赵虹 (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23 楼 01 - 03 室 电话 ( 021 ) 38789658 传真 ( 021 ) 68880023 联系人 鲍东华 ( 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 86 号城市之心 30H 电话 ( 028 ) 86202100 传真 ( 028 ) 86202100 联系人 王启明 ( 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T1-1202 电话 ( 0755 ) 25870686 传真 ( 0755 ) 25870663 联系人 周炜 ( 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10 号颐和国际大厦 A 座 3502 室 电话 (0532)66777766 传真 (0532)66777676 联系人 陈建林 ( 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 际商务中心 313 室 电话 (0571)87759328 传真 (0571)87759331 联系人 章文雷 (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58 号环球广场 25 层 04 单元 电话 ( 0591 ) 88013673 传真 ( 0591 ) 88013670 联系人 吴 志锋 ( 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 288 号新世纪广场 A 座 4202 室 电话 ( 025 ) 66671118 传真 ( 025 ) 66671100 联系人 徐莉莉 ( 9 )嘉实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 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2415 - 2416 室 电话 ( 020 ) 87555163 传真 ( 0 20 ) 81552120 联系人 庄文胜 2 、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电话 ( 010 ) 66596688 传真 ( 010 ) 66594946 网址 www.boc.cn 客服电话 95566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联系人 滕涛 电话 ( 010 ) 85108227 传真 ( 010 ) 85109219 网址 www.abchina.com 客服电话 95599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联系人 陶仲伟 电话 010 - 66105662 传真 010 - 66107914 网址 www.icbc.com.cn 客服电话 95588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 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 0755 ) 83198888 传真 ( 0755 ) 83195050 网址 www.cmbchina.com 客服电话 95555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联系人 曹榕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网址 www.bankcomm.com 客服电话 95559 住所、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 号 华普大厦 法定代表人 郭少泉 联系人 于庆君 电话 68602127 传真 85709799 网址 www.qdccb.com 客服电话 96588 (青岛)、 4006696588 (全国) 住所、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 林复 联系人 刘静 电话 ( 025 ) 86775044 传真 ( 025 ) 86775376 网址 www.njcb.com.cn 客服电话 4008896400 住所、办公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太普 联系人 严峻 电话 ( 0571 ) 85108309 传真 ( 0571 ) 85108309 网址 www.hzbank.com.cn 客服电话 400 - 888 - 8508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15 - 20 楼、 22 - 27 楼 法定代表人 胡平西 联系人 吴海平 电话 ( 021 ) 38576977 传真 ( 021 ) 50105124 网址 www.srcb.com 客服电话 ( 021 ) 962999 (10)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天津市 河西区马场道 201 - 205 号 法定代表人 刘宝凤 联系人 王宏 电话 ( 022 ) 58316666 传真 ( 022 ) 58316569 网址 www.cbhb.com.cn 客服电话 400 - 888 - 8811 住所、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38 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伟 联系人 宋永成 电话 ( 0755 ) 25188064 、 ( 0755 ) 25188263 传真 ( 0755 ) 25188785 网址 www.4001961200.com 客服电话 400 1961200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6 号元亨大厦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6 号元亨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金山 联系人 王薇娜 电话 ( 010 ) 85605006 传真 ( 010 ) 85605345 网址 www.bjrcb.com 客服电话 96198 住所、办公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 号 法定代表人 叶文君 联系人 王淑华 电话 0535 - 6699660 传真 0535 - 6699884 网址 www.ya ntaibank.net 客服电话 4008 - 311 - 777 住所、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法定代表人 郭志文 联系人 王超 电话 0451 - 86779007 传真 0451 - 86779218 网址 www.hrbb.com.cn 客服电话 95537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 B 座 46 楼 06 - 10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 B 座 46 楼 06 - 10 单元、北京市朝阳 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联系人 景琪 电话 021 - 20289890 传真 021 - 20280110 网址 www.harvestwm.cn 客服电话 400 - 021 - 8850 (16)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7)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18)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9)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 - 54509998 传真 021 - 6438530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客服电话 400 - 1818 - 188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张裕 电话 021 - 60897840 传真 0571 - 2669701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客服电话 4000 - 766 - 123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联系人 单丙烨 电话 021 - 58788678 - 8206 传真 021 — 58787698 网址 www.erichfund.com 客服电话 400 - 089 - 1289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钟园路 728 号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东吴北路 143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兰凤 联系人 熊志强 电话 0512 - 69868390 传真 0512 - 69868370 网址 www.suzhoubank.com 客服电话 0512 - 96067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