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诺安保本: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1期)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4 年第1 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1 重要提示 (一)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1】357 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 年5 月13 日正式生 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 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系统性风 险、上市公司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资产 配置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低风险品种。本基金以一元初始面值 募集基金份额,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 构,保本基金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 年 5 月13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 年3 月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2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 ..................................................................................................... 3 第二部分 释义 ....................................................................................................... 4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2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9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9 第七部分 基金的保本 ......................................................................................... 59 第八部分 基金保本的保证 .................................................................................. 65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72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90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91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92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97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9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03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104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108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10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113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 128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43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45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7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148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3 第一部分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 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资 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以及认购、申购和赎回的程序及费率等与投资本基金有关 的所有相关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并注意基金管理人对 本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更新信息。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 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保证 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 同。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4 第二部分 释义 在《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 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 年10 月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2004 年6 月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1 年6 月9 日颁布、同年10 月1 日起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 年6 月8 日颁布、同年7 月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 年6 月29 日颁布、同年7 月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指导意见》:指中国证监会2010 年10 月26 日颁布并实施的《关于保本基金的指 导意见》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5 17.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4.直销机构: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7.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8.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诺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9.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6 个月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保本周期:指基金管理人提供保本的期限。本基金每三年为一个保本周期。本基金 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三年后的对应日;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的各保本 周期自本基金公告的当期保本周期起始之日起至三年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到期处理规则,并确定下一个保 本周期的起始时间。基金合同中若无特别所指,保本周期即为当期保本周期 36.保本周期到期日:保本周期届满的最后一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 一个工作日 37.持有到期:第一个保本周期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一直持有其所认购的基金份额到当 期保本周期到期日的行为;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从上一个保本 期结束后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以及过渡期申购 并持有到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的行为 38 到期操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后,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将本基金基 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继续持有 变更后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39 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进行到期操作的期间。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间 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3 个工作日(含第3 个工作日) 40.过渡期: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次日起(含该日)至下一保本周期开始日前一工作日 的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最长不超过20 个工作日 41.过渡期申购:投资者在过渡期的限定期限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在过 渡期的限定期限内,投资者转换入本基金基金份额,视同为过渡期申购 42.折算日:下一保本周期开始日的前一工作日,即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 43.保本额:1)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额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 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2)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 期后的各保本周期的保本额分为从上一保本周期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 到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基金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以及过渡期申购并 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与过渡期申购费用之和 44. 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满足持有到期行为的基金份额,即第一个保本周期内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认购并一直持有到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基金份额,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7 期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从上一个保本期结束后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 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基金份额,以及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基金份额 45.保本: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 额净值乘积加上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保本额,基 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将该 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46.保证:担保人为本基金保本提供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乘积加上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累计分 红款项之和低于保本额的差额部分,保证期间为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 47.保证合同:《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合同》 48.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基金保本周期届满时,担保人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符合 条件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为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提供保本保障,与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下 一保本周期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 基金存续要求 49.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上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继续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0.基金份额折算:在折算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投资者进行过 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和保本周期结束后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在 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51.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的存续形式:保本周期届满时,若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 基金继续存续;否则,本基金变更为非保本的股票型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诺安行业 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如果本基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 则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终止 5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53.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54.T+n 日:指自T 日起第n 个工作日(不包含T 日) 5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56.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57.《业务规则》: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8 人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5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6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6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6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6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 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 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 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65.元:指人民币元 6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7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71.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 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 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 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9 72.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73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 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 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公众通讯设备或互联网络故障。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10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 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 层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设立日期:2003 年12 月9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32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联系人:王嘉 股权结构: 股东单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6000 40% 深圳市捷隆投资有限公司 6000 40%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 20% 合 计 15000 100%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2014 年5 月13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三十三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衡证券投资 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上 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 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11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诺安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三、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秦维舟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北京中联新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昌维 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先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副总裁,诺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徐卫晖先生,副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财会部副总经理, 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化河北进出口公司总经理,中化国际(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投资发展部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 易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张家林先生,董事,高级工程师,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9、10、11 届委员。曾任 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中国自动化技术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大恒(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欧阳文安先生,独立董事,工程师。历任中共北京市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中共 北京市石景山区委书记,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秘书长,北京国际电气工程公司董事长,北京 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董事长。 朱秉刚先生,独立董事,教授级高级经济师。历任石油部计划司副司长,中国石油天然 气集团公司计划局局长、咨询中心副主任。 陆南屏先生,独立董事。历任新华社香港分社办公厅综合处处长、办公厅副主任、国际 问题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政策法规司司长、副局长。 2. 监事会成员 李京先生,监事,企业管理硕士。历任中国中化集团总裁办公室部门经理,中化集团 香港立丰实业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化汇富资产管理公司副总经理,中化欧洲资本公司副总经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12 理兼世盈(厦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赵星明先生,监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副 处长,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秘书长,君安证券香港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戴宏明先生,监事。历任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交易主管,国泰君安证券公司部门主管,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中心总监。 梅律吾先生,监事,硕士。历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研究员,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监、指数投 资组副总监。 3. 经理层成员 奥成文先生,总经理,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资产经营部副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002 年10 月开始参加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工作,任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总经理。 杨文先生,副总经理,企业管理学博士。曾任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研究所金融工程研究员, 中融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经理。2003 年8 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总监、 发展战略部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谷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CFA。曾任平安证券公司综合研究所研究员,西北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2003 年10 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投资总监、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诺安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陈勇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曾任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业务董事、资产管 理部基金经理,民生证券公司证券投资总部副总经理。2003 年10 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部总监,现任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张乐赛先生,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就职于南京商业银行资金运营中心;2004 年12 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监。曾于2009 年8 月至2012 年1 月担任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6 年8 月起担任诺安货币市场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1 年5 月起担任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 年5 月 起任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3 月起担任诺安天天宝货币, 2014 年5 月起担任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13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分股票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固定收益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 会,具体如下: 股票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奥成文先生担任,委员包括:杨谷先生, 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夏俊杰先生,配置基金组投资总监、基金经理;邹翔先生, 成长基金组投资总监兼价值基金组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王创练先生,研究部总监。 固定收益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奥成文先生担任,委员包括:杨谷 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杨文先生,副总经理;张乐赛先生,固定收益部总 监、基金经理;王创练先生,研究部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运用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获得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3)发售基金份额; (4)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 的除调高托管费率和管理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6)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 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 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7)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8)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9)自行担任或选择、更换注册登记机构,获取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对注册登记 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0)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 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14 (11)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2)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3)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 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 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 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15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 托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本义务; (28)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 露办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禁止性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及基金合同禁 止的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16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是公司为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和基金资产运作风险,保证 公司规范经营、稳健运作,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 司的良好声誉及股东合法利益,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基础上,通过构建科学的组织 机制、运用有效的管理方法、实施严格的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控制风险的管理系统。 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在于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持 续健康发展的资产管理实体,在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基础上,维护公司的良好声 誉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 风险管理制度 (1)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大纲的具体要求,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为: 1) 确保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 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 机制和监督机制; 3) 不断提高基金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基金份 额持有人经风险调整后的利益最大化; 4) 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和管理措施,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和经营目 标的全面实现,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5) 建立高效运行、控制严密、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及时查错防 弊、堵塞漏洞,保证各项业务稳健运行; 6) 借鉴和引用国际上成熟、先进的风险控制理念和技术,不断提升公司国际化经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17 营水准和核心竞争能力,巩固公司的声誉和市场份额。 (2)风险管理的原则 公司的风险管理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首要性原则: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始终把风险管理置于公司经营中的战略层面并作为 首要任务; 2)全面性原则:风险管理制度应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 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3)审慎性原则: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 营为出发点; 4)独立性原则: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办公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 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5)有效性原则:风险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 权威性,并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 6)适时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同时,随时对各项制度进行适 时的更新、补充和调整,使其适应基金业的发展趋势和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 7)防火墙原则: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 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 (3)风险管理的具体内容 1)确立加强风险控制的指导思想,以及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2)建立层次分明、权责明确、涵盖全面的风险控制体系; 3)建立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风险控制方法; 4)建立严格合理的风险控制程序和措施; 5)制定持续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的评价和检查机制。 (4)风险管理的体系 1)依据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与原则,公司设立了以下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能部门: a. 董事会下设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管理 中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的检查分析评价,对公司经营和基金投资管 理中的风险进行合规检查和风险控制评估。并出具相应的工作报告和专业意见 提交董事会。 b.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督察长的职责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18 进行工作。 c. 公司设风险控制办公会,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制定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和政策,对 风险控制部提交的风险评估报告作出全面的讨论和决定,从而使风险政策得到 有力的执行。 d. 公司设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直接对总经理负责,同时协助督察长开展工作。 监察稽核部在各部门自我监察的基础上依照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进行 独立的再监督工作,对公司经营的法律法规风险进行管理和监察,与公司各部 门保持相对独立的关系。 e. 公司设风险控制部,负责根据公司各类业务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各个风险领域 (投资、运作、信用等)的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方法,并监督其执行;定期向 管理层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2)为最大限度地实现风险管理的目标,公司以上述机构及职能部门为依托,构建了科学 严密,层次分明的风险管理体系,主要分为三个层面: a. 第一层面为董事会、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b. 第二层面为总经理、督察长、风险控制办公会及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部; c. 第三层面为公司各业务相关部门, 对各自部门的风险控制负责。 d. 公司各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能部门在上述三个层面上协同运作,建立了严密的风险 控制防线,能及时有效地发现、识别、防范及化解公司运营中存在的各种不同类 型风险。 3) 数量化的投资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针对投资过程中的事前风险、事中风险和事后风险建立了一整套的数量化风险控制 体系,从而做到在每个环节有效控制风险点。 投资前的风险控制主要是通过严谨、细致的研究工作,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来实现。 事中的风险控制通过两个手段来实现,一是在交易系统中设置风险控制条目,当基金经 理下达与公司风险管理规定不符的指令时,指令将不能被执行,从技术上防止了不当投资行 为的发生。第二是高频率的投资情况报告,可随时掌握投资过程中的仓位、集中度、流动性 多方面的状况。 事后风险控制包括业绩评价和业绩归因,为优化投资策略提供参考。 3.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19 为在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经营目标, 公司内部控 制的总体目标为: 1)使公司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为投资者服务,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 受侵犯; 2)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实现公司经营方针和目标,维护股东权益; 3)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维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声誉; 4)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合理 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5)建立切实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查错防弊,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 6)规范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避免股东干涉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2)内部控制的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一方面,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强化内部管理制度的高度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超 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内部控制的检 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执行部门,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以及其他资 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 实可行的相互制约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成本效益原则: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 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 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和业务控制。 1)环境控制:指与内部控制相关的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效果及其对业务、员工 的影响力,环境控制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公司致力于从治理结构、组织机构、企 业文化、员工素质控制等方面实现良好的环境控制。 2)业务控制: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20 统控制、监察稽核控制及其它方面的内部控制等。 a.投资管理业务控制:涉及到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业务控制、基金交易业务控制 和对关联方交易的监控: I) 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公司的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为公司基金投资运作以及公司业务的全局 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建立科学的研究工作管理流程和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 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II) 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 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实行投资决策委 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应当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要 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保留决策记录;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 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投资决策 和投资执行的过程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相关业务人员应遵循良好的职业道德 规范,严禁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事件的发生。 III)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实行严格的人员和空间分离制度,建 立交易执行的权限控制体系和交易操作规则;建立完善的交易监测、预警和反 馈系统;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文件;制 定相应的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规则;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关联方 交易的监控制度。 b. 信息披露控制: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 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按照程序进行信息的组 织、审核和发布。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公司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 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c. 信息技术系统控制: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 性原则,制定了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硬件及软件的设计、开 发均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并实现了全面的业务电子化;公司 实行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信息数据的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21 保存和备份制度、信息技术系统的稽核检查制度等管理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d. 会计系统控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基金会 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 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明确职责划分与岗位分工;对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 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 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采取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 建立凭证制度,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 理体系,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建立复核制度;采取合理的计价方法和科学的 计价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计价时点的价值;规范基金清算交 割工作,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 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物交接制度,严格会计 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 财经纪律。 e. 监察稽核控制:公司设立督察长,督察长直接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并报 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经营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 并保证监察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f. 其他内部控制机制:其他内部控制包括对销售和客户服务的控制、对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代销机构等合作方的控制、授权控制、危机处理控制、持续的控制检验等。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22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15.77亿元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 年4 月8 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 年3 月成 功地发行了15 亿A 股,4 月9 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 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 年9 月又成功发行了22 亿H 股,9 月22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 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 月5 日行使H 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 亿H 股。截止2014 年3 月31 日,招商银行总资产4.1550 万亿元人民币,资本充足率10.56%。 2002 年8 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 年8 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 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支持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4 个职能处室,现有 员工52 人。2002 年11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 年4 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 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 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23 心价值,独创“6S 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 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 统和“6 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 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 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 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 基金、第 一只红利ETF 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 保 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经过十年发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规模快速壮大。2013 年招商银行加大高收益托管产 品营销力度,新增托管公募开放式基金18 只,新增首发公募开放式基金托管规模377.37 亿元。克服国内证券市场震荡下行的不利形势,托管费收入、托管资产均创出历史新高,实 现托管费收入10.62 亿元,较上年增长62.47%,托管资产余额1.86 万亿元,较年初增长 71.86%。作为公益慈善基金的首个独立第三方托管人,成功签约“壹基金”公益资金托管, 为我国公益慈善资金监管、信息披露进行有益探索,该项目荣获2012 中国金融品牌「金象 奖」“十大公益项目”奖;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 二、主要人员情况 傅育宁先生,招商银行董事长和非执行董事,英国布鲁诺尔大学博士学位。1999 年3 月开始担任本公司董事。2010 年8 月起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 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主席,利和经销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 司)及信和置业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港口发展局董 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成员等;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长,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长,及新加坡上市公司嘉德置地有限公 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 年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 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 年7 月至2013 年5 月历任上 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 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丁伟先生,本行副行长。大学本科毕业,副研究员。1996 年12 月加入本行,历任杭州 分行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南昌支行行长,南昌分行行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24 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行长助理,2008 年4 月起任本行副行长。兼任招银国际 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晓辉先生,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3 年10 月进 入招商银行工作;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总行资金交易部总经理,招银国 际金融有限公司总裁;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1 年7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总 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4 年4 月30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了招商安泰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含 招商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招商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商现金增 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夏经典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华夏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德盛优 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上证中央企业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蓝筹精选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润分级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创新 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华宝兴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上证国有企业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低碳环保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 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银沪深 3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14 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25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理财7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银理财3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 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消费主题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3 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标普全球 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保 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惠利纯 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优秀企业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宝盈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75 只开放式基金及其它托管资产,托管 资产为25305.29 亿元人民币。 四、资产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 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 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 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总行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稽核监察 室在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独立于部门内其他业务室和托管分部、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 门,对各岗位、各业务室、各分部、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发现内部控 制缺陷,提出整改方案,跟踪整改情况。 三级风险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在专业岗位设置时,必须遵循内控制衡原则,监督制衡 的形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3、 内部控制原则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26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和岗位,并 由全部人员参与。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 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各室、各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 产和自有资产之间应当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 部门,稽核监察室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部门内部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和检查。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 束的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适应我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随着托管业务 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 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应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 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业务营运、稽核监察等相关室,应当在制度上和人员上适当分离, 办公网和业务网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风 险领域。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 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9)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托管业务的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 本实现有效控制。 4、 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了《招商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 务管理办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办法》、《招商银行基金托管业务操作规程》 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资产托管业务操作流程、会计核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 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为保障托管资产安 全和托管业务正常运作,切实维护托管业务各当事人的利益,避免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发生或 确保危机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处理,招商银行还制定了《招商银行托管业务 危机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并建立了灾难备份中心,各种业务数据能及时在灾难备份中心进 行备份,确保灾难发生时,托管业务能迅速恢复和不间断运行。 (2)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双人 双岗、大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差错处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控制业务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27 运作过程中的风险。 (3)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采用加密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 同步灾备,同时,每日定时对托管业务数据进行磁带备份,托管业务数据进行磁带备份,所 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才能进行访问。 (4)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视 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 调用登记。 (5)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房 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与全行业务网 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6)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 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控制。 5.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 禁止行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 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作违反《基金法》、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 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 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 规定时间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通知 期限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基金 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 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28 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 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 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 根据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 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2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本公司在深圳、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开设五个直销网点对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购和 赎回等业务: (1)深圳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 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 层 邮政编码:518048 电话:0755-83026603 传真:0755-83026677 联系人:张逸凡 (2)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诺安大厦14 号8-9 层 邮政编码:100020 电话:010-59027811 传真:010-59027890 联系人:孟佳 (3)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 号21 世纪中心大厦903 室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68824617 传真:021-68362099 联系人:陈晓瑜 (4)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10 号富力中心2908 邮政编码:510623 电话:020-38928980 传真:020-38928980 联系人:黄怡珊 (5)西部营销中心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30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216 号喜年广场2407 邮政编码:610021 电话:028-86586052 传真:028-86586055 联系人:裴兰 2. 基金代销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109 网址: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田耕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 号院1 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31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联系人:张静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 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8)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曦 电话:010-66223584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32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9)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华海广场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夏瑞洲 联系人:林波 电话:0577-88990082 传真:0577-88995217 客户服务电话:0577-96699(上海地区:962699) 网址:www.wzbank.cn (10)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杭州凤起路432 号 办公地址:中国.杭州凤起路43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23、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1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0755-82088888 传真:0755-82080714 联系人:周勤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www.sdb.com.cn;www.bank.pingan.com (1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客户服务电话:022-58316666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33 客服热线:400-888-8811 网址:www.cbhb.com.cn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李慧 电话:010-85238670 传真: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 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联系人:贺坚 电话:025-84544135 传真:010-84544129 客户服务电话:025-96400、40088-96400 网址:www.njcb.com.cn (15)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 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6358、95537 网址:www.hrbb.com.cn (1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汤嘉惠、倪苏云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17)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5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55 号 法定代表人:黄志伟 联系人:田春慧 电话:025-58588167 传真:025-58588164 客户服务电话:400-86-96098 网址:www.jsbchina.cn (18)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6 至23 楼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周睿 电话:021-38576985 传真: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网址:www.shrcb.com (19)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 号 法定代表人:叶文君 联系人:王淑华 电话:0535-6699660 传真:0535-6699884 客户服务电话:4008-311-777 网址:www.yantaibank.net (20)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威海市宝泉路 9 号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35 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客户服务电话:96636 网址:www.whccb.com (21)华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1155 号华侨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1155 号华侨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乃骥 客户服务电话:400 670 2888 网址:www.ocbc.com.cn (22)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 号23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 号 法定代表人:郭林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2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1 栋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 号写字楼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 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36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25)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4 号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 号大连期货大厦38-39 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谢立军 电话:0411-39673202 传真:0411-3967321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69-169 网址:www.daton.com.cn (26)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先烈中路69 号东山广场主楼5 楼、17 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樊刚正 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客户服务电话: 961303;020-83963933 网址:www.gzs.com.cn (27)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联系人:黄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37 网址:www.guodu.com (28)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 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胥春阳 电话:025-83364032 传真:025-83320066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5-888 网址:www.njzq.com.cn (29)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徐世旺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30)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31-8128390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31-81283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31)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 号中山国际大厦12 楼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38 办公地址:中国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 号中山国际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陈伟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32)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 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 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基金业务对外联系人:程月艳 耿铭 联系电话:0371-65585670 传真:0371-65585665 客户服务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网址:www.ccnew.com (33)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18 层-21 层及第 04 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04、18 层至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 0755-82023442 传真 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34)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曹杨路510 号南半幢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26 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39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联系人:罗芳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3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 号中商大厦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6)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 号中国华融A 座三层、五层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联系人:林长华 网址:www.hrsec.com.cn (3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2-6 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40 (3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3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 号中信建投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40)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4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 号投资广场18-19 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 号投资广场18-19 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基金业务对外联系人:李涛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4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4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4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 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 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武斌 联系电话:0755-83707413 传真:0755-837002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0(全国)、95563(广西) 网址:www.ghzq.com.cn (44)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 号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 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张利军、陈韦杉 联系电话:010-88086830 网址:www.rxzq.com.cn (4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成证大厦16 楼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42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电话:028-86690021 86690206 传真:028-86695681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46)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 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47)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 号中民时代广场B 座25、26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 号中民时代广场B 座25、26 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88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4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或027-85808318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4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43 联系人:李金龙 电话:025-84457777-950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50)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67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天相投顾网-网址: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5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28 层A01、B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第28 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客户服务电话:4001099918(全国) 021-32109999; 029-68918888 网址:www.cfsc.com.cn (5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客户服务热线:96518 网址:www.hazq.com (5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 栋10 层1006# 法人代表人:马令海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44 网址: t.jrj.com (5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 号2 幢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 号裕景国际B 座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敖玲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5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 号2 号楼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 号3C 座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56)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 号建威大厦12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 号建威大厦1208-1209 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孙晋峰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8086927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cvc.com.cn (57)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 号恒生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45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 楼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 楼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5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 弄37 号4 号楼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6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 号泛利大厦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传真:021-20835879 网址:licaike.hexun.com (6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46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0571-88920897,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62)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407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407室 法定代表人:卓紘畾 客户服务电话:4006-877-899 网址: www.tenyuanfund.com (6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 www.myfund.com (64)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 www.yilucaifu.com (65)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47 网址:www.niuji.net 联系人:魏争 电话:010-57418829 (66)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座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866 网址: www.shengshiview.com.cn 联系人:徐长征、林凌 电话:010-58170943,010-58170918 (67)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客户服务电话: 400 6099 200 网址: www.yixinfund.com 联系人:程刚 电话:010-52855713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 时公告。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 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 层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48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街19 号富凯大厦B 座12 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丽 电话:010-66575888 传真:010-65232181 经办律师:徐建军、刘露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 号外滩中心30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卢伯卿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联系人:余志亮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小骏、王明静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 年第1 期 49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投资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 适用保本条款。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前,投资者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适用保本条款。(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