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方精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作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精工”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 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就东方精工拟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11年9月21日,东方 精工会同本保荐机构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海狮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季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1年9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对三方监管协议进行了公告。 201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将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季 华支行的募集资金全部更换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户(账号为 337010100100504951)进行专项存储。此外,2013年9月,公司将截至当月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12510158000000045)结余资金101.79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转入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7010100100504951), 并及时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变更及注销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为中国农 业银行南海狮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4-526401040017688)、兴业银 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37010100100504951)及广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目前,公司与中信建 投证券及该等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关于东方精工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说明 根据东方精工、中信建投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存放于该行账户的募集资金专户分别用于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账号104007512010003372)、信息化建设项目(账号104007512010003389) 和区域营销中心技术改造项目(账号104007516010002046)的存储和使用,除 非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外,不得用作其 他用途。 截至2014年6月20日,专户104007512010003372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3,061,233.63元;专户104007512010003389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9,597,703.32元; 专户104007516010002046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2,776,762.02元。因经营管理需要, 东方精工拟将存放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上三个专户的募集资金 全部更换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进行专项存储并及时与中信建投证券、兴业 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关于东方精工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审批程序 2014年6月23日,东方精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发 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存放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的募集资金全部更 换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进行专项存储。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东方精工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是为了便于公司经营管理,符合公 司自身发展的需要。东方精工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会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会对募投项目建设产生负面影响。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保荐 机构对东方精工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 波 邱荣辉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 6 月 23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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