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光线传媒: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关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 录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页 附件: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3月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13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2层 电话: 010-82250666 传真: 010-82250851 邮政编码: 100029 关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14)京会兴专字第12010009号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 至2014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 贵公司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提供相关 的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 认为必要的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 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本报告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 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与贵公司提供的募集资金相关资料,在审慎调查并 实施了必要的鉴证程序基础上对所取得的资料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我们对 贵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的任何保证。 我们认为,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14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之 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 北京兴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孙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吴细平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4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106号文)批准,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股票配售 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2,74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52.50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143,850万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用5,065.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 民币138,784.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29日 汇入本公司在北京银行翠微路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及 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8,071.985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兴华验字(2011)京会兴验字第4-033号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14年03月31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257,751,672.63元。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57,565,400.65元(含2011至2014年3 月31日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4,597,223.28元)。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管 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15 日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 别签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4年0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 1、账号为[01090335900120105332758],专户余额为[83,307,308.59]元,该 专户仅用于公司[超募资金]项目; 2、账号为[01090335900120105334722],专户余额为[861.15]元,该专户仅 用于公司[电视联供网电视节目制作]项目; 3、账号为[01090335900120105334843],专户余额为[46,941,159.13]元,该专 户仅用于公司[数字演播中心扩建]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三环支行 1、账号为[110907001010108],专户余额为[733,465.18]元,该专户仅用于公 司[电视联供网电视剧购买]项目和[向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和收 购北京天神互动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项目; 2、账号为[110907001010506],专户余额为[26,582,606.60]元,该专户仅用于 公司[节目采编数字化改造]项目。 以上存款均以活期存款与定期存款相结合的方式存储。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38,071.985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5,775.16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8,100 2011年: 42,814.1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3.11% 2012年: 69,886.89 2013年: 12,369.44 2014年一季度: 704.7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或 截止日项目 完工程度) 序 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 额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 额 实际投资 金额与募 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的差额 1 电视联供网电视节 目制作 电视联供网电视节目制 作 6,282.00 6,282.00 6,410.88 6,282.00 6,282.00 6,410.88 128.88 100.00% 2-1 电视联供网电视剧 购买 电视联供网电视剧购买 3,500.00 3,500.00 4,172.00 3,500.00 3,500.00 4,172.00 672.00 100.00% 2-2 电视联供网电视剧 购买 向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增资及收购 北京天神互动科技有限 公司10%股权 18,100.00 18,100.00 18,100.00 18,100.00 18,100.00 18,100.00 0.00 100.00% 3 数字演播中心扩建 数字演播中心扩建 6,500.00 6,500.00 2,168.96 6,500.00 6,500.00 2,168.96 -4,331.04 33.37% 4 节目采编数字化改 建 节目采编数字化改建 3,400.00 3,400.00 951.38 3,400.00 3,400.00 951.38 -2,448.62 27.98% 小计 37,782.00 37,782.00 31,803.22 37,782.00 37,782.00 31,803.22 -5,978.78 超募资金投向 5 对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增资 - 24,000.00 24,000.00 - 24,000.00 24,000.00 0.00 100.00% 6 投资电视剧 - 33,150.00 33,140.81 - 33,150.00 33,140.81 -9.19 99.97% 7 投资电影项目 - 23,200.00 23,200.00 - 23,200.00 23,200.00 0.00 100.00% 8 投资金华长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7,500.00 7,000.00 - 7,500.00 7,000.00 -500.00 93.33% 9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投资电影项目 - 6,408.86 600.00 - 6,408.86 600.00 -5,808.86 9.36% 10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6,031.13 6,031.13 - 6,031.13 6,031.13 0.00 100.00% 11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小计 100,289.99 93,971.94 100,289.99 93,971.94 -6,318.05 合计 37,782.00 138,071.99 125,775.16 138,071.99 125,775.16 -12,296.83 2.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1)电视联供网电视节目制作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 为128.88万元,该差额全部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电视联供网电视剧购买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 672万元,该差额全部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数字演播中心扩建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 -4,331.0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原计划投资建设两个数字演播中心,目前已经完 成一个数字演播中心的投资, 还有部分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公司目前的 生产规模,暂不再扩大数字演播中心的规模。公司于2014年6月13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及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热 锋网络的议案》,公司决定将数字演播中心扩建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 46,767,294.74元变更用途,变更后用该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杭州热锋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51%的股权。 (4)节目采编数字化改建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 -2,448.62万元,主要原因是截止2012年1月18日,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节目采编数字化改建项目实际投资额为1,227.38万元,公司原计划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这部分自筹资金,但由于当时错过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资金的申请时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1,227.38万元的计划没有达成。目前,节目采编数字化改建项目也尚未实 施完毕,公司综合考虑后将进一步决定后续安排。 (5)投资电视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9.19万元, 系尚未支付的款项。 (6)投资金华长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额差额为-500万元,系按合同付款进度,尚未支付的款项。 (7)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投资电影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差额为-5,808.86万元,系项目正在进行中,按合同付款进度分期付款,尚未 支付的款项。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经2012年8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12年9月10日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变更前承诺 投资 变更后承诺投 资 占前 次募 集资 金总 额的 比 例% 变更原因 相关披露情况 项 目 名 称 投资 金额 (万 元) 项目 名称 投资 金额 (万 元) 电视 联供 网电 视剧 购买 18,100 向欢瑞 世纪影 视传媒 股份有 限公司 增资和 收购北 京天神 互动科 技有限 公司 10%股 权 18,100 13.11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电视联供网电视 剧购买项目,是由于电视剧市场的巨大变 化,特别是电视剧插播广告政策的调整使 得电视台购剧的特点发生重大变化,因 此,出于降低该项目投资风险的考虑,公 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将其中一部分资金 用于向电视剧公司--欢瑞世纪增资,加强 双方的全面战略合作。将其中一部分资金 用于投资天神互动公司后,公司通过和其 深度业务合作,完善产业链布局,充分利 用电影品牌及影响力进入盈利能力开始 爆发的网游行业,与公司现有的电影业务 板块形成协同效应,实现电影与游戏产品 的互动,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2012年08月25 日,在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上发 布了《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项目用于投 资欢瑞世纪的公 告》和《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项目用于 投资天神互动的公 告》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无。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4年3月31日,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138,071.985万元,前次 募集资金余额为157,565,400.65元(含2011至2014年3月31日银行利息收入扣 除手续费后净额34,597,223.28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占前次募集资金总 额的11.41%。 本公司剩余募集资金部分将继续用于未达到使用状态的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其结余资金将由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合理安排。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 资项目累 计产能利 用率 承诺效 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 现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第一季度 1 电视联供网电视节目制作 不适用 不适用 96.90 4,575.54 173.27 0 4,845.71 不适用 2-1 电视联供网电视剧购买 不适用 不适用 0 364.35 318.89 0 683.24 不适用 2-2 向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增 资及收购北京天神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10%股权 不适用 不适用 0 0 625.00 0 625.00 不适用 3 数字演播中心扩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 节目采编数字化改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5 对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增资 不适用 不适用 702.80 12,999.66 11,174.67 1,212.25 26,089.38 不适用 6 投资电视剧 不适用 不适用 0.00 2,326.66 3,140.21 1,132.75 6,599.62 不适用 7 投资电影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0.00 0.00 1,041.47 -13.30 1,028.17 不适用 8 投资金华长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不适用 不适用 0.00 126.82 -592.67 -242.27 -708.12 不适用 9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投资电影项 目 不适用 不适用 0.00 0.00 0.00 0.00 - 不适用 10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1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799.70 20,393.03 15,880.84 2,089.43 39,163.00 2.由于前次募集资金没有承诺效益,故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 方法一致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形。 4、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情形。 八、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无。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投资项目 投入时间 信息披露累计投资金 额(万元) 实际累计投资金额 (万元) 1、电视联供网电视节 目制作 2011年 1,283.00 1,283.00 2012年 4,901.00 4,901.00 2013年 226.88 226.88 2014年一季度 - - 小计 6,410.88 6,410.88 2-1、电视联供网电视 剧购买 2011年 - - 2012年 3,472.00 3,472.00 2013年 700.00 700.00 2014年一季度 - - 小计 4,172.00 4,172.00 2-2、向欢瑞世纪影视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增 资及收购北京天神互 动科技有限公司10% 股权 2011年 - - 2012年 12,100.00 12,100.00 2013年 6,000.00 6,000.00 2014年一季度 - - 小计 18,100.00 18,100.00 3、数字演播中心扩建 2011年 1,500.00 1,500.00 2012年 41.80 41.80 2013年 590.89 590.89 2014年一季度 36.27 36.27 小计 2,168.96 2,168.96 4、节目采编数字化改 建 2011年 - - 2012年 562.09 562.09 2013年 320.87 320.87 2014年一季度 68.42 68.42 小计 951.38 951.38 5、对子公司北京光线 影业有限公司增资 2011年 14,000.00 14,000.00 2012年 10,000.00 10,000.00 2013年 - - 2014年一季度 - - 小计 24,000.00 24,000.00 6、投资电视剧 2011年 20,000.00 20,000.00 2012年 8,610.00 8,610.00 2013年 4,530.81 4,530.81 2014年一季度 - - 小计 33,140.81 33,140.81 7、投资电影项目 2011年 - - 2012年 23,200.00 23,200.00 2013年 - - 2014年一季度 - - 小计 23,200.00 23,200.00 8、投资金华长风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 2011年 - - 2012年 7,000.00 7,000.00 2013年 - - 2014年一季度 - - 小计 7,000.00 7,000.00 9、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及利息投资电影项目 2011年 - - 2012年 - - 2013年 - - 2014年一季度 600.00 600.00 小计 600.00 600.00 10、归还银行贷款 2011年 6,031.13 6,031.13 2012年 - - 2013年 - - 2014年一季度 - - 小计 6,031.13 6,031.13 合计 125,775.16 125,775.16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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