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新 海 宜: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4-053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6月14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于2014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 实际出席董事九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亦斌先生 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 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配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 案》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纳晶”)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深圳易软技术”)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公司 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用于公司配股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其中: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 供用于新纳晶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集成光源项目的储存和使用;在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供用于深圳易软技术易思博 创新业务支撑平台建设项目的储存和使用;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供用于公司4G通信设备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储存和使用;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供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 用。 同时新纳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经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深圳易软技术连同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经协商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 行经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 告》详见刊登于2014年06月2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4-055的公告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4年06月26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4-056的公 告内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事 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08,305,733.7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专字[2014]2524号鉴 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2014年06月26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4-057的公告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4年6月23日,公司公告了本次配股结果,公司本次配股共计向原股东 配售股份130,212,447股,详见公司刊登于2014年06月23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4-052的公告内容,待本次配 售的130,212,447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增加为 572,779,007股,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拟对涉及注册资本的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订,详细如下: 原章程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256.656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277.9007万元。” 原章程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4,256.656万股,均为普 通股。” 修改为“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7,277.9007万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章程》(2014年6月修订版)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2013年8月26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 董事会在本次配股完成后,根据配股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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