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南方航空: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4-017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 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本公司于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下午二时三十分在广 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五路南航明珠大酒店四楼1 号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6月 26日(星期四)9:30-11:30,13:00-15:00)。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 议有关提案。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 45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6,220,263,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3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5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42 外资股股东人数 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220,263,875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4,665,947,619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554,316,25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3.36%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7.53%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5.83% (三)本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司献民 先生担任大会主席并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9人,副董事长谭万庚先生、 执行董事张子芳先生、独立董事刘长乐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公司 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2013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同意 比例 (%) 反对票数 反对 比例 (%) 弃权票数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1 审议本公司2013 年度董事会报告 6,216,850,677 99.9451 2,625,194 0.0422 788,004 0.0127 是 2 审议本公司2013 年度监事会报告 6,216,858,777 99.9453 1,778,078 0.0286 1,627,020 0.0262 是 3 审议本公司2013 年度经审计的合 并财务报表 6,216,920,277 99.9462 1,747,178 0.0281 1,596,420 0.0257 是 4 审议本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6,216,748,427 99.9435 1,818,328 0.0292 1,697,120 0.0273 是 5 审议《关于聘任 公司2014年度审 计师的议案》 6,216,919,827 99.9462 1,795,528 0.0289 1,548,520 0.0249 是 6 授权本公司董事 会配发、发行及 处置公司额外股 份 6,040,206,312 97.1053 178,677,643 2.8725 1,379,920 0.0222 是 7 授权董事会增加 公司的注册资 本,以反映公司 根据前述《关于 授权本公司董事 会配发、发行及 处置公司额外股 份的议案》而获 授权发行的股 份;并对公司章 程作出其认为适 当及必要的修 6,025,953,905 96.8762 192,893,300 3.1010 1,416,670 0.0228 是 订,以反映公司 注册资本的增 加;以及采取任 何其他所需行动 并办妥其他所需 手续以实现公司 注册资本的增加 8 一般及无条件授 权公司董事会在 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可发行债券 额度范围内,决 定具体的债务融 资工具及发行计 划,以一批或分 批形式发行债务 融资工具 5,987,011,643 96.2501 220,883,980 3.5510 12,368,252 0.1988 是 9 审议《关于公司 购买80架空客 飞机的议案》 6,215,731,578 99.9271 2,055,527 0.0330 2,476,770 0.0398 是 其中议案4参与表决的A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分段表决结果如下: 投票区段 同意股数 该区段 同意比 例(%) 反对股数 该区段反对 比例(%) 弃权股数 该区段弃权 比例(%) 持股1%以下 75,864,551 96.33 1,344,777 1.71 1,546,021 1.96 持股1%-5%(含 1%) 382,105,992 100 0 0 0 0 持股5%以上(含 5%) 4,205,086,278 100 0 0 0 0 持股1%以下且持 股市值50万元以 下 423,166 23.74 475,077 26.65 884,221 49.61 持股1%以下且持 股市值50万元以 上(含50万) 75,441,385 98.01 869,700 1.13 661,800 0.86 三、律师见证情况 根据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被委任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注]。 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吕晖律师和周霞律师对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的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注:本公司之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进行决议案投票的监 票人,罗兵咸永道的工作只限于应本公司要求执行若干程序,以核查 本公司编制的投票结果概要是否与由本公司收集并向罗兵咸永道提 供的投票表格相符。罗兵咸永道就此执行的工作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 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聘用准则或香港核证聘用准则 而进行的核证聘用工作,罗兵咸永道亦不会就与法律解释或投票权有 关的事宜发出任何核证或提出任何建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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