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泰达聚利: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6月)

时间:2014年06月27日 11:32:09 中财网
















泰达宏利
聚利
分级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于
20
1
1

2

23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

20
1
1

271
号文核准
,基金合同于
2011

5

13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投资人赎回
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
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
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
金产生的流动性风
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
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
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
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更新
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
1
4

5

13


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
1
4

3

3
1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绪言
................................
................................
................................
.....................
4
二、释义
................................
................................
................................
.....................
5
三、基金管理人
................................
................................
................................
.....
11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21
六、基金份额的分级
................................
................................
............................
36
七、基金的募集
................................
................................
................................
.....
40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41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
..................
42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
43
十一、基
金的投资
................................
................................
................................
59
十二、基金的业绩
................................
................................
................................
70
十三、基金的财产
................................
................................
................................
71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72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76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78
十七、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
..................
80
十八、封闭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
................................
................................
81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83
二十、风险揭示
................................
................................
................................
.....
87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
清算
...............................
90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93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22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36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37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38

十七、备查文件
................................
................................
..............................
138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泰达宏利
聚利
分级
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泰达宏利
聚利
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目标、
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
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
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
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
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
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泰达宏利
聚利
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
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
同:

指《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定期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2012

12

28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2013

2

17
日由中国证监会第二十八次主席办
公会议通过的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2012

6

1
9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
公布之日
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
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并于
2004

7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
时作出的修订;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上市交易公告书: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之聚利
A

聚利
B
上市交易公告书》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
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
记机构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泰达宏
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
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
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
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
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份额持有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
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
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调整日:

指聚利A份额约定基准收益率进行调整的工昨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
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
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
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行为;

场外:

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
台或者其他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
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场所

场内: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
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
购、赎回和上市交易业务的场所

基金转换: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指基金份
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
册登记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
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
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所持有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
额从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系统内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
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
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跨系统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
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注册登记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
结算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
登记结算系统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管理基金财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
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
办理
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
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
联网网站或其它媒体;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
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
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




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投资者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
差、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财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
项以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
和;

基金财产净值:

指基金财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分离:

指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通过基金份额的净值计算规则
安排,将基金份额分成预期收益和风险不同的两个类
别,即优先类基金份额(聚利A)和进取类基金份额
(聚利B),两类
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
和公告基金份

净值及参考
净值



聚利A:

本基金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分离的与国债收
益率挂钩的基金份额;

聚利B:

本基金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分离的与信用利
差及其它风险因素挂钩的基金份额;

聚利A的本金:

除非基金合同文义另有所指,每份聚利A的本金为
1.00元;

聚利A约定基准收益率:

指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为每份聚利A所设定的每年应获
得的收益率,聚利A约定年化收益率为1.3倍的五年
期国债到期收益率;

聚利A约定应得收益:

指聚利A在封闭期内应获得的约定基准收益。但基金
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封闭期满时聚利A持有人的该
等收益,如在封闭期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
下,聚利A的持有人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的风




险乃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聚利B应得资产及收益:

在封闭期末,本基金净资产优先分配予聚利A的本金
及约定应得收益后的剩余净资产;

封闭期:

指自基金合同生效起之日至五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
应日为非工作日,则封闭期到期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
日;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财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所得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T
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基础上,采用

虚拟清



原则,即假定
T
日为本基金在封闭期内的提前终
止日,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基金份额
净值计算
规则

分配规则进行资产分配从而计算得到
T
日本基
金基金份额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的估算价值。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是对两类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并
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
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泰达宏利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2

6

6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
:正在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10
-
6657
76
76


联系人:
张萍


注册资本:

亿
八千万
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51
%;
宏利资产管理(香港)

限公司:
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刘振宇先生,董事。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和南开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
和经济学博士学位,律师、经济师。

2000
年至
2002
年任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
司投资部副部长。

2002
年至
2008
年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经理。

2008
年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0
年起
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董事、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孙泉先生,董事。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和经济学硕士学位及美国
芝加哥罗斯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8年任职天津开发区信托投资公司,
负责信贷和外汇管理工作;1989年任职天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室,负
责区域发展、国企改革、对外合作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1997年任职天津经
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企划部,负责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和计划经营管理工作;
2001年任职天津泰达投资控股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泰达控股重组并购、资源
整合、上市筹备和金融类、实业类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


股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渤海产业基金投资管理公司、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公司
和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何达德先生,董事。现为宏利行政副总裁及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
司首席行政总监,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首席行政总监,负责宏利于
香港的全线业务,包括个人保险、雇员福利及财富管理等业务。同时何先生分
别为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及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之董事。

何先生毕业于英国伦敦城市大学,取得精算学荣誉理学士学位,现为澳大利亚
精算学会及美国精算学会会员,在寿险及退休顾问工作方面拥有三十年的丰富
经验,其间担任多个领导层要职。


雷柏剛(Robert Allen Cook)先生,加拿大国籍,董事。毕业于加拿大多伦
多大学及卡尔加里大学,持有金融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雷先生为宏利金融亚
洲区高级行政副总裁兼总经理,并为宏利金融执行委员会成员。雷先生统领宏
利金融于中国内地、香港、印尼、日本、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台湾、
泰国、越南等地的业务发展。雷先生于2007年出任现职前曾担任美国保险业务
部行政副总裁,掌管恒康人寿保险、恒康长期护理、恒康金融网络等业务单位。

雷先生服务宏利逾三十载,历任美国、加拿大、国际及企业业务部多项管理要
职,曾驻多伦多、沃特卢、波士顿、英格兰等地,现常驻香港。雷先生于策略
规划、保险及年金产品管理、销售、市场推广等领域均饶富经验。现任宏利金
融亚洲区高级行政副总裁兼总经理、宏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行政总
监及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主席。


杜汶高先生,董事。毕业于美国卡内基美隆大学,持有数学及管理科学理
学士学位,现为宏利资产管理(亚洲)总裁兼亚洲区主管及宏利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掌握亚洲及日本的投资事务,专责管理宏利于区内不断壮大的
资产,并确保公司的投资业务符合监管规定。出任现职前,先生掌管宏利于亚
洲区(香港除外)的投资事务。2001年至2004年,负责波士顿领导机构息差产品
的开发工作。先生于2001年加入宏利,之前任职于一家环球评级机构,曾获派
驻纽约、伦敦及悉尼担任杠杆融资及资产担保证券等不同部门的主管,拥有二
十三年的资本市场经验。


刘青山先生,董事。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史学学士和管理学硕士。1997年


就职于华夏证券基金部,参与筹建华夏基金管理公司,从事投资研究工作。2001
年起参与筹建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身)
并工作至今,期间历任研究部负责人、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投资总监兼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2013年3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汪丁丁先生,独立董事,毕业于北京师范学院数学系,中国科学院数学力
学部理学硕士学位,1990年获夏威夷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1984年至1998年
先后担任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东西方中心人口研究所
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员、香港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助理教授、德国杜依斯堡
大学经济系客座教授、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及美国夏威夷大学经
济系访问教授。目前担任北京大学及浙江大学教授,自2007年至今,担任东北
财经大学“社会与行为”跨学科教育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兼主任。


周小明先生,
独立董事


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学位、民商法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起先后任职于浙江大学、中国人民银行非
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担
任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小组成员、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目前担任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所
长、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清华大学法学院联合法律硕士导师、中国信托
业协会培训与资格办公室副主任
、《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主编。


孔晓艳女士,独立董事,本期任期始于
2010

3

22



毕业于中山大
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律师。1993年至1997年任天津市
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997年至1999年任香港Livasari&Co.律师行
中国法律顾问。1999年至2004年任嘉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在
本公司外所担任的职务:
全国第九届妇女代表、天津市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政
协委员、天津市财政局和税务局特邀监察员、天津市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天津律协金融业务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天津第五届、第六届律协常务理事、

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代表(天津代表团)。




范小云女士,独立董事,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学系,经济学博士学位。毕
业于南开大学金融学系,经济学博士学位。1997年至2005年历任南开大学金
融学系讲师、副教授。2005年起任南开大学金融学系教授、副主任、国际金融
研究中心主任。2001年至2005年担任《南开经济研究》副主编。目前为教育
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南开大学金融学系教授、副主任、国
际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


2、监事会成员

邢吉海先生,监事,本期任期始于
20
10

3

31

。毕业于天津干部管
理学院财会专业,会计师。1995年至1997年任天津泰达国际酒店集团副总经
理兼财务总监;1997年至2000年任职于天津经济开发区财政局;2000年至2001
年任天津开发区总公司财务中心主任;
2001
年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
务中心主任。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任赛华女士,监事。毕业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University of Waterloo),
获得数学学士学位,加拿大安大略省会计师公会之特许会计师。任女士于2007
年加盟,曾任首席行政事务总监,现担任宏利资产管理高级执行总监。早年任
女士曾任职于亚洲和加拿大的著名国际投资银行、会计事务所及省级退休金委
员会,监管托管业务的销售及担任全球基金服务客户关系管理、新业务发展及
会计等高级职务。



王泉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学士、经济学硕士。2002 年3 月加入泰达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历任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基金运营部副总
经理、基金运营部总经理。


邓艺颖女士,
职工
监事。金融学硕士,
2004

5
月至
2005

4
月就职于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司业务部职员;
2005

4
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先
后担任交易部交易员、固定收益部研究员、研究部研究部总监
业务助理兼研究员;

2011

6

3
日起担任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
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具备
9
年基金从业经验,
8
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刘青山先生,总经理。

简历同上





傅国庆先生,副总经理。毕业于南开大学和美国罗斯福大学,获文学士和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1993
年至
2006
年就职于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从事信托业务管理工作,期间曾任办公室主任、研发部经理、信托业务总部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
副总经理。

2006

9
月起任
泰达宏利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萍女士,督察长。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科学院,管理学和理学双
硕士。先后任职于中信公司、毕马威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等公司,从事财务管理
和管理咨询工作。

2002
年起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监察稽核部副总
监。

2005

10
月起任
泰达宏利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


2006

11
月起任
泰达宏利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基金经理


胡振仓先生,金融学硕士。2003年7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乌鲁木齐市商业银
行,从事债券交易与研究工作,首席研究员;2006年3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国联
证券公司,从事债券交易工作,高级经理;2006年7月至2008年3月就职于益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中2006年7月至2006年11月任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
理,2006年12月至2008年3月任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4月加盟泰达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08年8月起至今担任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
理;2011年5月至今担任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3月至今担任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11年
证券从业经验,8年基金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2011年5月至2012年9月,沈毅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名单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刘青山,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梁辉,
研究部总监兼基金经理陈少平,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吴俊峰。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
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
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
资产
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3
)承销证券;



4
)将基金财产用于抵押、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5
)从事可能使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6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倒仓等手段操纵市
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5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与风险管
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
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



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
、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
管理层对内部控制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
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
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
分:



1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
的责任。




2
)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
董事会及
/
或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

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
报告;



3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
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4
)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



5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
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
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6
)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
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
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
、内部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
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
保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
期更新;



2
)建立相互分离
、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
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



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
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
少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分别建立了公司营运
风险和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和投资
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
使各个层次
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
)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
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
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
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
合规控制声明书



1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10

31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叁亿陆仟肆佰伍拾伍万贰仟肆佰叁拾柒元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24



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



客服电话:
95566


传真:(
010

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成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2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
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
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RQFII

QDII

境外三类机构银
行间债券、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
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产品体

。在国
内,中国银行是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
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4

3

3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259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
基金
234
只,
QDII
基金
25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
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
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
)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
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
工作程序设计与制度建设,风险检视,工作程序与制度的执行,工作程序与制
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稽核以及风险控制工作的后评价。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
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
”、“
AAF01/06


ISAE3402
”和“
SS
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13
年,同时获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阅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



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
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
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
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
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
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联系人:
于贺


联系电话:
010
-
66577619

010
-
665776
17


客服信箱:
irm@mfcteda.com


客服电话:
400
-
698
-
8888


传真:
010
-
66577
760
/61


公司网站:
http://www.mfcteda.com


2
)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
http://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支持本公司旗下基金网上直销的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有:农行卡、建行卡、
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交通银行
卡、浦发银行卡和
汇付天下“天天盈”账户、支付宝账户。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98
-
8888

010
-
66555662


客户服务信箱:
irm@mfcteda.com





2
、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66


银行网站:
www.boc.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
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
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客服电话:
955
99


银行网站:
www.abchina.com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客服电话:
95533


银行网站:
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客服电话:
95559


银行网址:
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客服电话:
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021

61618888


传真:(
021

63604199


联系人: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
95528


公司网站:
www.s
pdb.com.cn





(7)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电话

0574
-
89068340


传真:
0574
-
87050024


联系人:
胡技勋


客户服务热线:
96528
(上海地区
962528



公司网站:
www.nbcb.com.cn





(8)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
68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021
-
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21
-
68476111


网址:
www.
bankofshanghai.com





(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网址:
www.hxb.co
m.cn





(1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公司网站:
www.bankofbeijing.com.cn





(1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法定代表人:
孔丹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http
://bank.ecitic.com





(12) 湘财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11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新南城
商务中心
A

11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客服电话:400-888-1551

传真: 021- 68865680

联系人:赵小明


联系电话:021-68634510-8620

公司网站:www.xcsc.com




(1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
胡天彤


电话:
022
-
28451709


传真:
022
-
28451892


电子邮箱:
hutt
@bhzq.com


客户服务电话
:
4006515988


网址:
www.bhzq.com





(14) 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客服电话:
40
08
-
888
-
888


电话:
010
-
6656
84
50


联系人:
宋明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1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18

19

36

38

41

42




43

44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客服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联系人:
黄岚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客服电话:
400
-
888
-
8108


传真:
010

65182261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1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法定代表人:
万建华


客服电话:
4008888666


联系人:
吴倩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18)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

95511


传真:
0755
-
82400862


网址

www.PINGAN.co
m





(19)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长乐路
989

45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乐路
989

40



法定代表人:
储晓明


联系人:李清怡


联系电话:
021
-
33389888


客服电话:
95523

4008895523


网址:
www.sywg.com





(20)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q
lzq.com.cn





(2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服务电话:
025
-
95597


传真:
025
-
84579763


联系人:
庞晓芸


公司网站:
www.htsc.com.cn





(2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4008888788 10108998


传真:
021-22169134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2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
-
4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
-
45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
林生迎


联系电话:
0755
-
82943666


传真:
0755
-
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4008888111


公司网址:
www.newone.com.cn





(24)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16

17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16

17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
刘阳


传真:
0755
-
83515567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
33680000 400
-
6666
-
888


公司网址:
www.cgw
s.com





(25) 南京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
8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
8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
潘月


联系电话:
025
-
5231056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8
-
5888



公司网址:
www.njzq.com.cn





(2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办公地址:
上海市
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0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
黄英


联系电话:
0591
-
38
162212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公司网址:
www.xyzq.com.cn





(2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
广东路
689



办公
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
95553

400
-
8888
-
001


联系电话:
021

23219000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28)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
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楼、
20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主塔
19
楼、
20



法定代表人:刘东

客服电话:020-961303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网址:www.
gzs
.com.cn





(29)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宗锐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齐晓燕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公司网站:
www.guosen.com.cn




(31)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网站:www.jyzq.cn






(32)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客服电话:400-888-8128

传真:021
-
68767981


联系人:徐可


公司网站:www.tebon.com.cn




(3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凤凰大厦
1

9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网址:www.
essence
.com.cn




(34) 东海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公司网络地址:www.longone.com.cn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35)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100007)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100007)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6)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410005)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410005)

法定代表人:孙智勇

联系人:郭磊

联系电话:0731-8440331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
cfzq
.co
m




(37)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宏源证券

法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10-88085858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39) 民
生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公司网址:www.mszq.com


客服热线:400-619-8888



(4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公司网址: www.gjzq.com.cn

客服热线: 400-660-0109




(4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公司网址:www.citics.com

客服热线:95558



(42) 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永和路118弄24号楼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公司网址:www.xzsec.com

客服热线:400-881-1177



(4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16
-
17



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16
-
17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公司网址:www.westsecu.com


客服热线:95582



(44)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公司网址:www.zszq.com

客服热线:4001022011



(4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份额只能通过场内交易机构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不
能通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进行申购、赎回。



3
、场内代销机构:本基金办理场内认购业务的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
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名单详见发售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尚未



取得相应业务资格
,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后,
代理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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