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中银增利: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1号)
中银 稳健增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 4 年 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 一 四 年 六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08 年 7 月 18 日证监 许可 【 2008 】 954 号文核准 ,基金 合同于 2008 年 11 月 13 日正式生效 。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 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 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 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 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为 20 1 4 年 5 月 1 3 日 ,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 20 1 4 年 3 月 3 1 日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已复核了本次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 目 录 一、 绪言 ................................ ............................. 1 二、 释义 ................................ ............................. 2 三、 基金管理人 ................................ ....................... 7 四、 基金托管人 ................................ ...................... 16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 21 六、 基金的募集 ................................ ...................... 29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31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32 九、 基金份额的登记 ................................ .................. 39 十、 基金的投资 ................................ ...................... 41 十一、 投资组合报告 ................................ .................... 54 十二、 基金的业绩 ................................ ...................... 57 十三、 基金的财产 ................................ ...................... 57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 59 十五、基金的收益分配 ................................ .................... 64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65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67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 68 十九、 风险揭示 ................................ .......................... 73 二十、《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 75 二十一、《基金合同》摘要 ................................ ................. 77 二十二、《托管协议》摘要 ................................ ................. 91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04 二十四、其他事项 ................................ ....................... 106 二十五 、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09 二十六、备查文件 ................................ ....................... 110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 》(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 ) 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 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 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 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合同》 指《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的任 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 仅为本《招募说明书》目的不包括香港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任何有效的修订 和补充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其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 充 《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其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 充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任何有效的修订 和补充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招募说明书》 指《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 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 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 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 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 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 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 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 及其定期的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中银 稳健增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指《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销售业务 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 、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宣传推 介等业务 基金 销售 机构 指 基金管理人 以及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 了 基 金销售与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其他 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 管理人委托的 其他 基金销 售 机构的 销售 网点 场外 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场外认(申)购 / 赎回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基金代销机构的营业网 点及其他的合法方式认(申)购 / 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场内或交易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作为 销售 机构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 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场内认(申)购 / 赎回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作 为 销售 机构在交易所认(申)购 / 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 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 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 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 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 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 基金管理机构 、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 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 募集 达到法律 法规 规定及 《 基金合同 》约定 的条件, 基 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 / 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 n 日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 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 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销售网点 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基金的 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 理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 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 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所引起的基 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 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 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 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 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 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 益、 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和因运用基 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 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 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指现金; 一年以内 ( 含一年 ) 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 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 ( 含三百九十七天 ) 的债券;期限 在一年以内 ( 含一年 ) 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 ( 含一年 ) 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 有良好流动性的 金融 工具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 站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观事件或因素 。 三、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26 楼、 45 楼 法定代表人: 谭炯 设立日期: 2004 年 8 月 12 日 电话:( 021 ) 38834999 联系人: 高爽秋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8350 万元 83.5 % 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相当于人民币 1650 万元的美元 16.5%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谭炯( TAN Jiong )先生,董事长。国籍:中国。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 师、云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任中国银行武汉市青山支行行长、党总支书记、 中国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等职 。 李道滨( LI Daobin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200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市场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具有 1 4 年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 梅非奇( MEI Feiqi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 现任中国银行 总行 办公室主任。 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先后在地质矿产部、国务 院办公厅工作,加入中国银行后,历任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行北京市 分行副行长 、中国银行 总行个人金融总部总经理等 职 。 葛岱炜( David Graham )先生,董事。国籍:英国。现任贝莱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主要负责管理贝莱德合资企业关系方面的事务。葛岱炜先生于 1977 年 — 1984 年供职于 Deloitte Haskins & Sells (现为普华永道)伦敦和悉尼分公司,之后, 在拉扎兹( Lazards )银行伦敦、香港和东京分公司任职。 1992 年,加入美林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MLIM ),曾担任欧洲、中东、非洲、太平洋地区客户关系部门的负责人。 2006 年贝莱德与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并后,加入贝莱德 。 朱善利( ZHU Shanli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 任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中国中小企业促进中心主任、 21 世纪创业投资中心主 任、管理科学中心副主任 , 兼任中国投资协会理事、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国企业投 资协会常务理事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等职。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系讲师、副教授、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系主任、北京大 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等职 。 荆新( JING Xin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党委 书记兼副院长、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 后合作导师,兼任财政部中国会计准 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全国会计专业学位教指委副主任委员 、中国 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监事、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曾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审计处处长等职 。 葛礼 ( Gary Rieschel ) 先生,独立董事 。 国籍:美国。启明维创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的创办者 ,现任 董事总经理,同时供职于里德学院董事会 、 亚洲协会、中美合资企 业清洁能源、清洁技术论坛的顾问委员会,并担任纳斯达克上市公司 THQ 的独立董 事。曾在美国知名技术公司思科、 英特尔等任高级营运职位,并被多家杂志如福布斯、 红鲱鱼、网络标准评为全球最主要的风险资本家之一。曾在美国英特尔公司担任品质 保证经理,在美国 NCube 公司、思科公司以及日本 Sequent 公司担任管理职位,后为 SOFTBANK/Mobius 风险资本的创办者、董事总经理。哈佛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里 德学院生物学学士。 2、 监事 赵绘坪 ( ZHAO Huiping ) 先生,监事 。 国籍:中国。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 、 人力资源管理师 、 经济师。 曾任 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信息团队主管 、 中国银行人力资 源部综合处副处长、处长 、 人事部技术干部 处干部、副处长。 乐妮(YUE Ni)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工商管理硕士。曾分别在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友邦华泰基金管理公司工作。2006年7月加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 3、 管理 层成员 李道滨( LI Daobin )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 ( Jason X. OUYANG ) 先生,督察长。 国籍:加拿大。 中国证券业协会- 沃顿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 大学毅伟商学院 (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 MBA )和 经济学硕士。曾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 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 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 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讲师。 张家文( ZHANG Jiawen )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 理硕士。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 管理处处长、苏州分 行工业园区支行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 4、 基金经理 奚鹏洲( XI Pengzhou )先生,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执 行董事 (ED) ,理学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全球金融市场部债券高级交易员。 2009 年 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 年 5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中银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0 年 6 月至今任中银增利基金基金经理, 2010 年 11 月至今任中银双利基金基金经 理, 2012 年 3 月至今任中银信用增利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9 月至今任中银互利分级 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11 月至今任中银惠利纯债基金基金经理。具有 14 年证券 从业年限。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 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陈军( 助理 执行总裁 )、杨军(资深投资经理)、奚鹏洲(固定收益投资部 总经理)、张发余(研究部总经理)、李建(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四)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五)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 资 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半年度 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活动,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 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禁止性行为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 财 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 财 产; 3) 利用基金 财 产 或职务之便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 和 中 国证监 会 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 基金财产或 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 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七)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是指基 金管理人(以下称为“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 护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经营 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 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办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1. 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 1 ) 保证公司所有业务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行业监管规 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 ( 2 )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基金财 产的安全完整,实 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 3 )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信息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公司对外 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合规。 2. 内部控制的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各个部门、机构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各 项业务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 度的有效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够充分满足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 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 门必须独立 地对各部门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和稽核。 ( 4 )防火墙原则。公司管理的基金财产、公司固有财产以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必须分 离,基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 隔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 5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互制衡,消除内部 控制中的盲点。 ( 6 )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 1 )合法合规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 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 行业监管规则。 (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 上的空白和漏洞。 ( 3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因此,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制订要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 4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市场条件等外 部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 改或完善。 4. 内部控制的制度系统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系统包括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监管机构的 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第二个层次是内部控制制度;第三个层次是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 层次是部门规章制度。 (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是公司一切制度的最高准则,公司章程 是公司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其下属的专门委员会的管理制度是制定 各项制度的基础和前提。 ( 2 )内部控制制度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内控原则,对制定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的总览和指导性文件,是公司经营 运作和风险管理的核心制度。公司内部控制是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 建立的一系列组 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 3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了以下内容:内部控制大纲、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 度、市场营销制度、法律合规与稽核制度、反洗钱制度、基金运营业务管理制度、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危机处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行 政管理制度等。 ( 4 )部门业务规章是根据公司章程和内控大纲等文件的要求,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 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规程等内容的具体说明,将内部控 制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和每道程序。 5. 内部控制的 要素 公司内部控制的要素主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沟通、内部监 控完善。 ( 1 )控制环境是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 等内容。 ( 2 )风险是指公司经营活动不能达到内部控制目标的可能性。风险评估就是确定公司 经营管理的哪些方面会偏离内部控制的目标,其实质是确定关键控制点。 ( 3 )控制措施是指为确保内控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各环节的经营行为采取的控制手 段。 ( 4 )信息沟通是指公司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确保获得真实、及时、完整的经营信 息,并在内部进行沟通。 ( 5 )内部监控完 善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公司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和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及适应性等进行持续的监督评估,不断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 6. 内部控制构成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由宏观控制和微观控制两个层次构成。宏观控制是公司董事会及其 下属的专门委员会和经营管理层从公司内控文化建设、治理机构设计、总体风险识别、 内控制度完善等角度对整体经营活动的控制;微观控制则是在宏观控制之下,在公司经 营管理层的领导下,由各级组织从业务控制和组织控制两个相互交叉的方面对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控制。从业务的角度划分,公司的内部控制可分为前 线业务控制、 中线业务控制和后线业务控制。从组织的角度来看,公司的内部控制由公司各级组织的 自我控制和监督控制组成。公司内部组织包括执行总裁、业务部门总经理、各职能部门 和员工等多个层次。 7. 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通过自上而下的有序组织体系,有效贯彻内部控制制度,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 1 )董事会层面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合规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风险管理 委员会的职责为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协助董事会制定和调整公司风险取向及风险管理的原 则、政策和指导方针,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合规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为负责从强化内部 监控 的角度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的跟踪分析并提出改进方案。 ( 2 )公司经营管理层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执行总裁负责,协助执行总裁在董事 会授权范围内确定、调整业务权限,讨论重大决策风险以及检查风险管理状况,并就公司 的风险状况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做定期和不定期(如遇特殊事件)的汇报;公司经营 管理层还于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框架下针对公募基金、 QDII 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分别设 立专门的投资委员会,作为各业务领域最高投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制定或审议基本投资 策略和原则,制定或审批重要投资项目方案,审批或协调 与投资管理有关的重要事项。 ( 3 )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项业务(含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的合 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含管理制度)的健全有效性进行监察、稽核,保证公司的 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的发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相关制度和章 程,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定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监察稽核 报告。督察长有权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调查档案资料,及时报告违规行为或事件,并有 权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和相关细则,提请和督促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纠错防弊、堵塞漏洞。 ( 4 )公司设立独 立的法律合规部与稽核部,分别通过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与事后检 查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不断完善和更 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和有效地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健全内部控制的 作业流程。 ( 5 )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通过检查、评价和控制各项业务运作中的风险特 别是投资组合的风险,确保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得到有 效贯彻和执行。 ( 6 )公司其他各部门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部 门规章制度、操作流程或工作办法,加强对业务风 险的控制。 8.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格制定管理规章、操 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对公司 的前线业务、中线业务和后线业务均采取了全面的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 前线业务控制的主要内容 ⅰ ) 研究和投资决策业务控制:包括建立严密的研究和投资决策业务流程、投资授权 制度、归责原则、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等; ⅱ ) 交易执行控制:包括建立集中交易制度、公平交易制度、交易绩效评价体系、交 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 馈系统、交易记录制度、特殊交易制度、关联交易审批制 度等; ⅲ ) 投资风险管理控制:包括建立完善且与业务相称的风险管理政策及程序、人员安 排、风险承受水平、风险度量及申报方法、买卖限额及持仓限额、定期检查与报告制度等; ⅳ ) 市场营销业务控制:包括建立渠道销售管理、机构销售管理、市场推广与媒体关 系维护、投资者服务等制度。 (2) 中线业务控制的主要内容 ⅰ ) 基金运营业务控制:包括建立基金会计与公司会计间的隔离制度、清算交割和会 计核算流程、产品账户设立与核算、估值方法与估值程序、与托管行的互相监督、信息披 露规则等; ⅱ ) 法律 合规控制:包括规定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和评估、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核查、 全面推行责任管理制度、相关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等; ⅲ ) 内部稽核控制:包括制定并维持稽核政策和有关的监察职能、设立独立的内部稽 核部门、制定清楚的职权范围、强化内部检查制度、确保相关人员具备专业技能及经验、 确保相关工作有充分的计划、控制及记录及报告等; ⅳ ) 信息技术系统控制:包括根据有关要求建立信息技术系统管理规章、手册和风控 制度、建立信息安全、人员备份、授权制度、事故防范与灾备处理、系统维护制度等; ⅴ ) 危机处理控制:包括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 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界定相关部门与岗位职责、紧急事件处理、系统备份、贯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等; ⅵ ) 信息披露控制:包括建立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界定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设立 专门的负责人、界定岗位职责、禁止披露内幕信息、持续检查与评价制度等。 vii ) 风险管理控制:包括投资业绩归因分析、投资组合绩效评估、运作风险识别及 评估及定期通报与汇报制度等。 ( 3 ) 后线业务控制的主要内容 ⅰ ) 公司财务管理控制:包括建立公司财务、基金财务互相独立、凭证制度、用印制 度、会计控制措施、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 复核制度、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财 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 用报销管理办法等; ⅱ ) 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控制:包括制定招聘及培训政策、入职和持续培训、绩效评 估体系等。 9. 内部控制的检测 内部控制检测的过程如下包括: 1)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测试; 2) 将测试结果与内控目标进行比较; 3) 形成测试报告,得出继续运行或纠偏的结论。 10.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 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 度。 四、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 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9,463,180 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 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4 年 3 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175 人,平均年龄 30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 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 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 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 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 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 产管理计 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 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 4 年 3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 金 372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 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 体评选的 41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 得国内外金融领域 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 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3) 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5)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 事宜; (6)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8)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1)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职责。 (五) 基金托管人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 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 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 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 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 2005 、 2007 、 2009 、 201 0 、 2011 、 2012 年六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 SAS70 (审计标准第 70 号)审阅后, 201 3 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七次通过 ISAE3402 (原 SAS70 )审阅获得 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 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 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 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 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 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 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 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 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 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 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 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 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 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 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 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 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 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部门。 4 、内部风险控 制措施实施 (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 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 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 独立、网络独立。 (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 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 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 3 )人事控制。资产 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 “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 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 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 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 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 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 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 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 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 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 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 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 稳定地发展。 (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 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 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 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 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 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 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 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 互制约机制。 (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 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 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 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 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 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6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 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 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 金收益分配、基金的融资条件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 金的投 资比例的监督和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 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 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 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 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 人有义务要求基金管理人赔偿因 其过失致使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 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26 楼、 45 楼 法定代表人: 谭炯 电话:( 021 ) 38834999 传真:( 021 ) 68872488 联系人: 徐琳 2. 其他 场外 销售 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 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联系人: 宋亚平 网址: www.boc.c n (2)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联系人: 王佺 网址: www.icbc.com.cn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联系人: 张静 网址: 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 9 5559 联系人: 曹榕 网址: www.bankcomm.com (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联系人: 杨成茜 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 (6) 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常振明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联系人: 赵树林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客服电话: 9 5555 联系人: 邓炯鹏 网址: www.cmbchina.com (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吴建 客服电话: 95577 联系人: 刘军祥 网址: www.hxb.com.cn (9)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00 号三层、六层至九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00 号三层、六层至九层 法定代表人: 和广北 客服电话: 800 - 830 - 2066 ; 400 - 830 - 2066 联系人: 王晓明 网址: www.ncbchina.cn (10)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F 法定代表人: 许刚 联系人: 马瑾 联系电话: 61195566 公司网站 : www.b oc ichina .com (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 万建华 联系人: 芮敏褀 客服电话: 95521 公司网站 : www.gtja.com (1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联系人: 田薇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13)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刘晨、李芳芳 客服电话: 95525 公司网站 : www.ebscn.com (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联系人: 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 www.htsec.com (15) 申银万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 储晓明 联系人: 高夫 客服电话: 95523 公司网站: www.sw2000.com.cn (1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 8 - 45 层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联系人: 黄健 客服电话: 95565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 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联系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 www.cs.ecitic.com (18)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法定代表人 : 沈强 联系人 : 周妍 客服电话 : ( 0571 ) 96598 公司网站 : www.bigsun.com.cn (19)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联系人: 吴忠超 客服 电话: ( 0532 ) 96577 公司网站: http://www.zxwt.com.cn (20)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 号 法定代表人 : 李工 联系人 : 甘霖 客户电话 : 0551 - 96518 公司网站 : http://www.huaans.com.cn (21) 中信 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地址: 北京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 权唐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108 公司网站: http://www.csc108.com/ (22) 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联系人: 陈剑虹 公司网址: www.essence.com.cn (23) 平安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地址: 深圳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 场 8 楼 办公地址: 深圳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 杨宇翔 联系人: 郑舒丽 客服电话: 95511 - 8 公司网站: http://stock.pingan.com (24) 天相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4 层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联系人 : 林爽 客服电话 : 010 - 66045678 公司网站 : http ://www.txsec.com 或 www.jjm.com.cn (25) 国元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国元大厦 法定代表人: 蔡咏 联系人: 万士清 客服电话: 95578 公司网址: www.gyzq.com.cn (26)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7 层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7 层 法定代表人: 陈林 联系人 : 汪明丽 客服电话: 400 - 820 - 9898 公司网站: www.cnhbstock.com (2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 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齐晓燕 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站: http://www.guosen.com.cn (28)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 李剑阁 联系人: 罗春蓉、武明明 联系电话: 010 - 65051166 或直接联系各营业部 公司网站: http:// www.cicc.com.cn (29) 信达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 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高冠江 联系人: 唐静 客服电话: 400 - 800 - 8899 公司网站: http://www.cindasc.com (3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 冯戎 联系人: 李巍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公司网站: http://www.hys ec.com (31)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 8 层 办公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联系人: 张腾 客服电话: 96326 (福建省外加拨 0591 ) 公司网站: www.hfzq.com.cn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