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海富稳固: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1号)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4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提示 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0年 7月 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83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于 2010年 11月 23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 定期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 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者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 低于投资者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 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 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 均不对基金的收益或本金安全做出保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4年 5月 2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4年3月31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目录 第一节绪言...................................................... 5-1-1 第二节释义...................................................... 5-2-1 第三节基金管理人 ............................................... 5-3-1 第四节基金托管人 ............................................... 5-4-1 第五节相关服务机构............................................. 5-5-1 第六节基金的募集 ............................................... 5-6-1 第七节基金合同的生效........................................... 5-7-1 第八节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8-1 第九节基金的投资 .............................................. 5-11-1 第十节基金的业绩 .............................................. 5-12-1 第十一节基金的财产 .............................................. 5-13-1 第十二节基金资产的估值 .......................................... 5-14-1 第十三节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5-15-1 第十四节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 5-16-1 第十五节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5-17-1 第十六节基金的信息披露 .......................................... 5-18-1 第十七节风险揭示 ................................................ 5-19-1 第十八节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5-20-1 第十九节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5-21-1 第二十节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5-22-1 第二十一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5-23-1 第二十二节 其他披露事项 ......................................... 5-24-1 第二十三节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5-25-1 第二十四节 备查文件..............................................5-26-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一节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5-1-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二节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其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即用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 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 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 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 风险揭示、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 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 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 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托管协议: 指《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5-2-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实施细则》: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7月27日 发布并施行的《开放式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 认购、申购与赎回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操作指引》: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 7月 27日发布并施行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办理开放式基金相关业务操作指引》 元: 基金合同当事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人民币元;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份额持有人; 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指依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注册登记业务: 人;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 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 注册登记机构: 名册等; 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海富通基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海富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对于投资 注册登记系统: 人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的基金交易业务申请(包括基金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分红方式设置等), 其最终处理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 投资人: 登记系统;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5-2-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基金募集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 基金存续期: 认购: 申购: 赎回: 巨额赎回: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自然人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 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 其他组织;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 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 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 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 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 同规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行为;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按基金 合同规定的条件向基金管理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 行为;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按基金 合同规定的条件向基金管理人申请卖出基金份额的 行为;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 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 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5-2-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 的情形;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 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转出基金) 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转托管: 他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 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 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会员单位:指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 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 员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 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协议,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位; 场内: 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 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 场所; 场外: 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外办理 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 和场所;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 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 5-2-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账户: 交易账户: 工作日: 开放日: T 日: T+n日: 基金收益: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财产估值: 法律法规: 不可抗力: 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 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 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 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 余情况的账户;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 日; 指投资者在规定的时间向销售机构提交申购、赎回或 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 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 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 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 价值总和;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基金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总 数所得的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 解释、地方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对 其的不时修订或补充;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 客观事件。 5-2-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 层 法定代表人:张文伟 成立时间:2003年4月18日 电话:021-38650999 联系人:吴晨莺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1%、法国巴黎投资管理 BE控股公司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张文伟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郑州分行铁道支行 行长、紫荆山支行行长、私人金融处处长,海通证券办公室主任,海通证券投资 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5月起 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邵国有先生,董事,副教授。历任吉林大学校党委副书记、长春师范学院校 党委书记、长春新世纪广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宣传培训中心总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 5月起转任海 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吉宇光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办公室副主 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证券部经理、海通证券北京朗家园营业部总经理等职。1997 年至今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1年 4月至今任海通国际证券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陶乐斯(Ligia Torres)女士,董事,法国与墨西哥双重国籍,双硕士学位, 曾任职于东方汇理银行、渣打银行和欧洲联合银行,1996年加入法国巴黎银行 5-3-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集团工作,2010年3月至 2013年 6月任法国巴黎银行财产管理部英国地区首席 执行官,2010年 10月至今任法国巴黎银行英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 7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投资管理公司亚太区及新兴市场主管。 田仁灿先生,董事、总经理,比利时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法国金融租赁 Euroequipement S.A.公司总裁助理,富通银行区域经理、大中华地区主管,富 通基金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业务发展部总经理、首席执行官。2003年 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郑国汉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及博士学位。历任美国佛罗里达州大学 经济系副教授、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经济系教授及系 主任和商学院副院长、商学院院长及经济系讲座教授,现任香港岭南大学校长。 巴约特(Marc Bayot)先生,独立董事,比利时籍,布鲁塞尔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布鲁塞尔大学经济学荣誉教授,EFAMA(欧洲基金和资产管理协会)和比 利时基金公会名誉主席,INVESTPROTECT公司(布鲁塞尔)董事总经理、 Pionner 投资公司(米兰,都柏林,卢森堡)独立副董事长、Fundconnect独立董事长、 Degroof资产管理(布鲁塞尔)独立董事和法国巴黎银行B Flexible SICAV 独 立董事。 杨国平先生,独立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杨树浦煤气厂党委副 书记、代书记,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党办副主任,上海市出租汽车公司党委书 记,现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明权先生,独立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交通银行行长、党委(组)书记、副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董事长、 党委书记。 李础前先生,监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安徽省财政厅中企处 副主任科员,安徽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科长,海通证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 理和财务总监。 谷若鸿(Laurent Couraudon)先生,监事,法国籍,斯特拉斯堡的罗伯特 舒曼大学的国际贸易硕士学位。历任法国外贸银行莫斯科分行董事及企业金融部 主管、法国巴黎银行俄罗斯分行商务拓展主管及法国巴黎银行莫斯科分行首席执 5-3-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行官兼俄罗斯地区总裁等职。2011年至今任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 事会主席兼中国区总裁。 奚万荣先生,监事,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海 南省建行秀英分行会计主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稽核员。2003 年 4月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经理、监察稽核总监。 高勇前先生,监事,经济学学士。历任宁波进出口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上 海科源医学高科技实业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核算部 副总监。2008年 4月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总监。 章明女士,督察长,硕士。历任加拿大 BBCC Tech & Trade Int’l Inc 公 司高级财务经理、加拿大 Future Electronics 公司产品专家,国信证券业务经 理和副高级研究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合作部经理。2003 年至今任海 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阎小庆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助理经济师、富 通银行欧洲管理实习生、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市场部副经理、法国农业信贷银行上 海华东区首席代表、富通基金管理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海富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市场总监,2006 年5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陶网雄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会计科长、上海 中土实业发展公司主管会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2003年4月 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3年4至 2006年 4月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 2006年 4月起任财务总监。2013年4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邵佳民先生,硕士。历任海通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业务助理、债券销售 主管、债券分析师、债券投资部经理。2003年 4月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分析师,2005年1月至 2008年 2月任海富通货币基金经理,2006年 5 月起任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基金经理,2007年 10月至 2013年 1月任固定收益 组合管理部总监,2008年 10月起兼任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基金经理,2010年 11月起兼任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基金经理。2013年 1月起兼任海富通稳进增利 分级债券基金经理。2013年 1月起任投资副总监。 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委员有:田仁灿,总经理;戴德舜,投资总监;邵佳民, 5-3-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投资副总监;丁俊,投资副总监;杜晓海,定量及风险管理总监。投资决策委员 会主席由总经理担任。讨论内容涉及特定基金的,则该基金经理出席会议。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 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 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用基金资产承销证券; 5-3-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6)用基金资产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7)用基金资产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用基金资产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9)以基金资产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0)以基金资产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 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1)用基金资产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 易活动; (12)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 资;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 易;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5-3-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 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 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2)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 岗位,并在相关部门建立防火墙;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保 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分别履行风险管理和合规监察职责,并协助和配合督 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任何制度的建立 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4)有效性原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所有员工严格 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 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应与现代科技的应用相结合,充分 利用电脑网络,建立电脑预警系统,保证监控的及时性; (6)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 经营战略、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的改 5-3-6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备内部控制指标体系,使内部控制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8)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9)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2. 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 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 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有机组成。 (1)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 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 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2)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合规性制度、稽核监察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 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公司基本管 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3)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部门业务规章由公司 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职责和业务运作的要求拟 定,其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业务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和总经理批准。 公司致力于将国际资产管理行业成熟的专业经验同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实 际情况相结合,建立既符合国际规范又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3. 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独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层面设立督察长,管理层设立独立于 其他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通过风险管理制度、合规性制度和稽 核监察制度三个层面构建独立、完整、相互制约、关注成本效益的内部监督体系, 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和反馈,保障公司 5-3-7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内部控制机制的严格落实。 风险管理制度由董事会下设的风险委员会制定风险管理政策,由管理层的风 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由风险管理部专职落实和监督,公司各业务部门制定审 慎的作业流程和风险管理措施,全面把握风险点,将风险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实 现对风险的日常管理和过程中管理,防范、化解和控制公司所面临的、潜在的和 已经发生的各种风险。 合规性制度由监察稽核部具体落实,通过对公司日常业务的各个方面和各个 环节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评估及检查,监督公司及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 管规定、公司对外承诺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识别、防范和及时杜绝公 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各种违规风险,提出并完善公司各项合规性制度,以 充分维护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稽核监察制度在督察长的领导下严格实施,由监察稽核部协助和配合督察长 履行稽核监察职能,通过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资讯管制、投资决策与执行、 基金营销、公司财务与投资管理、基金会计、信息披露、行政管理、电脑系统等 公司所有部门和工作环节,对公司自身经营、资产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等的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报告和建议,从而保护公司客户 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 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 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5-3-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 1月 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4年3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75人,平均年龄 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 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年在国内首家 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 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 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 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 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 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 5-4-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服务。截至 2014年 3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372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 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 经媒体评选的 41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 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 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 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 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2012年六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 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13 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七次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意 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 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 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 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 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 5-4-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 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 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 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 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 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 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 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5-4-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 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 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 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 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 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 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 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 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 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 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 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 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 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 5-4-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 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 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 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 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 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 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 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 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 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 关证券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 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 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 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 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5-4-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 层 法定代表人:张文伟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电话:021-38650797 传真:021-33830160 2、场外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传真: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联系人:张静 网址:www.ccb.com 5-5-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6596688 传真:010-66593777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传真:010-85108557 网址:www.abchina.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www.cmbchina.com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 吉晓辉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联系人:高天,虞谷云 网址:www.spdb.com.cn 5-5-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95(全国) 联系人:李伟 网址:www.cebbank.com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2587945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1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杭州市庆春路 288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联系人:毛真海 网址:www.czbank.com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5-5-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53或 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1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95558 联系人:顾凌 网址:www.cs.ecitic.com (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网址:www.ebscn.com (1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联系人:芮敏祺、吴倩 网址:www.gtja.com (1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5-5-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1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联系人:肖亦玲 网址:www.htsc.com.cn (2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联系人:林生迎 网址:www.newone.com.cn (2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联系人:谢高得 网址:www.xyzq.com.cn (2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联系人:李良 网址:www.95579.com (2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 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5-5-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联系人:高夫 网址:www.sywg.com (2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客户服务电话:95513 联系人:盛宗凌 网址:www.lhzq.com (2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 42、43、44楼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www.gf.com.cn (2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2号楼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联系人:吴宇 网址:www.dfzq.com.cn (2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层到 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联系人:齐晓燕 网址:www.guosen.com.cn 5-5-6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2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宋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户服务电话:95511转 8 联系人:郑舒丽 网址:stock.pingan.com (30)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号澳柯玛大厦 15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联系人:吴忠超 网址:www.zxwt.com.cn (3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矫正中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联系人: 潘锴 网址:www.nesc.cn (32)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号城建国际中心 26层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联系人:罗芳 网址:www.tebon.com.cn 5-5-7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3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联系人:李巍 网址:www.hysec.com (3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联系人:孙豪志 网址:www.qlzq.com.cn (3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888 联系人:毛诗莉 网址:http://www.fcsc.com (36)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客户服务电话:95532或 4006008008 联系人:刘毅 网址:http://www.china-invs.cn/ (37)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盘古大观 A座 40F-43F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联系人:李微 5-5-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e5618.com (38)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联系人:张腾 网址:www.gfhfzq.com.cn (3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联系人:唐静 网址:www.cindasc.com (4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联系人:王兆权 网址:www.ewww.com.cn (41)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021-61195566 联系人:吕品 网址:www.bocichina.com.cn (42)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联系人:高峰 5-5-9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cgws.com (4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 2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联系人:郭军瑞 网址:www.foundersc.com (44)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 号金源中心30 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客户服务电话:961130(省内直拨,省外请在前加拨区号0769) 联系人:梁建伟 网址:www.dgzq.com.cn (45)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 69号东山广场主楼 17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联系人:林洁茹 网址:www.gzs.com.cn (4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联系人:陈翔 网址:www.962518.com (47)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号 法定代表人:董永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169169 联系人:谢立军 5-5-10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daton.com.cn (48)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背北 客服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49)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联系人:张治国 网址:www.i618.com.cn (50)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联系人:黄静 网址:www.guodu.com (5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联系人:黄英 网址:www.dxzq.net (52)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楼~28层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电话:0731-84403360 传真:0731-84403330 5-5-1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郭磊 网址:www.cfzq.com (5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 A层 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8888 联系人:赵明 网址:www.mszq.com (54)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 6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 联系人:邓鹏怡 网址:www.hlzqgs.com (55)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联系人:刘闻川 网址:www.cnhbstock.com (5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联系人:尹伶 网址:www.txsec.com (5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楼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5-5-1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陈剑虹 网址:www.essence.com.cn (58)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联系人:姚锋 网址:www.bigsun.com.cn (59)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 239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 95584 联系人:李慧灵 网址:www.hx168.com.cn (6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童彩平 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61)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恒生大厦 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张裕 网址:www.fund123.cn (6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5-5-1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阚迪 网址:www.ehowbuy.com (6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王艳萍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64)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联系人:魏可妤 网址: www.noah-fund.com (6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2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纳小丹 网址: www.1234567.com.cn (6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25楼C区 法定代表人: 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联系人:于杨 网址: licaike.hexun.com (6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5-1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地址:北京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法定代表人: 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联系人:宋丽冉 网址: www.myfund.com (6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0571-88920897、4008-773-772 联系人:胡璇 网址:www.5ifund.com (69)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8-0069 联系人:高晓芳 网址:www.wy-fund.com 3、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的、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会员可成为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相关信息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按照相 关规定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35 传真:010-59378907 5-5-1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任瑞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 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联系电话:021-31358666-8716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叶尔甸 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刘莉 5-5-16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六节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经 2010年7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第 983号文核准,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募集,募集期从 2010年 10月 20日起,至 2010年 11月 17日止,共募集 2,696,872,897.89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18,556户。 5-6-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七节 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0年11月23日正式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向中 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5-8-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八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下述场所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申购或赎回: 1、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及相关业务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3、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及相关业务的场 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 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 金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 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或该销售机构另行 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时间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2. 申购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自2011年1月7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 3. 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自2011年1月7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5-8-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4.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 转换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有效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次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场外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 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 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场内申购、赎回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 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 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 效而不予确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 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应及时向销售机 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确认情况。 基金发售机构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请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5-8-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 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 基金销售机构在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 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费用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即申购费率为0。 2、对持有期限低于 30天的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份额持有期限 达到或超过 30天的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即赎回费率为0。赎回费率结构 见下表: 业务类型持有期费率 赎回 30天以下 0.75% 30天(含)以上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 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 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 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1)场外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元,销售机构在此最低起点金额以 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网上直销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已调整为 100元);场内 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元,最高金额为 99,999,900.00元,且场内单笔申 购金额必须是 100的整数倍。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场外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 份基金份额(网上直销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为 100份);场内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 5-8-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必须是整数份,且不能超过 99,999,999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 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0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 (3)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 1000份。基 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 1000份时,注册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 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3、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0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场内申购份额保留到整数位,不足一份基金份额部分的申购资金零头由交易 所会员单位返还给投资人;场外申购份额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如:假设投资者以场外形式申购 10000元本基金,假定申购申请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 1.020元,则有: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0000元 申购费=0 申购份额=10000/1.020=9803.92份 即该投资者通过场外申购,将得到 9803.92份基金份额;若该投资者是通过 场内认购,则将得到 9803份基金份额,认购资金零头(10000-1.020*9803=0.96 元)由会员单位返还投资者。 4、赎回金额的计算 根据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需缴纳一定的赎回费 用。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5-8-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赎回费=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 赎回费、赎回金额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如:假设投资者在持有 20天时申请赎回 10000份本基金份额,且假设赎 回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34元,则有: 赎回金额=10000×1.034=10340元 赎回费=10000×1.034×0.75%=77.55元 净赎回金额=10340-77.55=10262.45元 假设该投资者持有 2个月后申请赎回,且假设赎回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元,则有: 赎回金额=10000×1.040=10400元 赎回费=0 净赎回金额=10400元 5、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 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 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 的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 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 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5-8-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当日 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 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认为可能会影响或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 申购。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如收取)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 到(5)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 网站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时支付赎回款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 2个或 2个以上开放日巨额赎 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 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的,可延期支付部分 赎回款项,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 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 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 5-8-6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回款项,最长不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 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 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 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 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 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 延期予以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应当按照其申请赎回份额 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 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办理部分 予以撤销外,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依照 上述规定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回为止。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2 日内通过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或销售机构的网点刊登公告,并在公 开披露日向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备案。同时以邮寄、传真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 5-8-7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本基金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 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十一)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 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 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 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二)基金的转换 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某 一基金(包括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 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包括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基金自 2011年 1月 7日起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实施办法详见相关公 告。 (十三)转托管 本基金目前实行份额托管制度。投资者可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 户转入另一个交易账户。具体办理方法参照注册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销 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5-8-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十四)定期定额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届时 发布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将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 按照一定规则从某一投资者基金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行为。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和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 的其他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中, “继承”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 会或社会团体的情形; “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 定的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的条件。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 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注册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六)基金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 部分产生的权益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监管规章以及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来决定是 否冻结。在国家有权机关作出决定之前,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先行一并冻结。 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与支付。 5-8-9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九节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通过合理运用投资组合优化策略,力争实现基金收益随着时间增长的逐步提 升。 (二) 投资方向和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 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等,同时投资于股票、权证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 金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以及在二级市场上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证券, 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于其它品种,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的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到基金的投资范围。 (三)投资理念 在有效风险预算管理的基础上,运用金融模型进行定价分析,并通过自上而 下的宏观研究和自下而上的证券研究,充分使用积极投资、数量投资、无风险套 利等有效投资手段,进行合理的资产配置和证券选择,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 增值。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整体投资策略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即资产配置策略,将以优化投资组合保险策略为核心,并结合把 握市场时机,确定和调整基金资产在风险资产和低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实现风 5-9-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险预算管理、降低系统性风险,实现基金投资目标; 第二层次,即债券投资策略,将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以久期管理为核心, 从整体资产配置、类属资产配置等方面进行积极主动的债券投资管理,实现基金 份额净值的稳步提升; 第三层次,即股票投资策略,包括新股申购策略和积极的精选个股策略。新 股申购策略着眼于把握其中可能的超额收益机会;积极的精选个股策略将兼顾个 股的成长性和估值水平,寻找具有较强的持续成长能力,同时价值又没有被高估 的股票主动买进持有。 围绕着这三个层次的投资策略,基金管理人还将充分运用市场上各种金融投 资工具,结合投资策略的需要,利用权证等金融衍生工具,通过合理有效的金融 模型分析,积极发掘低风险投资机会和锁定套利收益。 1. 资产配置策略 第一层次的资产配置策略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大类资产配置,本基金将采用优 化的投资组合保险策略,根据基金收益的增长曲线,来计算股票资产的投资市值, 适度把握市场时机,合理配置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保险策略的实施是实现本基金 投资目标的关键环节。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固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CPPI)和时间不变性投资组合保 险策略(TIPP)来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这两种策略都属于投资组合保险策略, 两者差别在于,CPPI策略主要通过定量化的资产配置来确保本金的安全,TIPP 是在 CPPI策略上的改进,能够反映投资成本的变化,实现对当期收益的锁定。 在运用固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CPPI)时,首先需要设定一个保险底线,保 险底线为一个目标价值,基金管理人将力争基金资产价值不低于该目标。在投资 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通过定量分析,以已经实现的超过保险底线的收益为基 础,对此乘以一定的放大倍数(即乘数),形成风险资产(股票、权证等资产) 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是一个动态过程,基金管理人在运作过程中将不断根据投 资组合保险策略的原则调整风险资产(股票、权证等资产)与低风险资产(债券 等资产)的比例,确保投资组合的价值不低于设定的保险底线目标。 时间不变性组合保险策略(TIPP)是在 CPPI策略上的改进。TIPP在操作上 5-9-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大致与 CPPI相同,唯一不同的是保险底线的设定与调整。在 TIPP策略下,保险 底线会根据投资组合价值变动进行动态调整。一般情况下,TIPP策略将重新计 算后的保险底线和原保险底线进行比较,取较大者为最新的保险底线。换而言之, 当运用 TIPP策略时,如果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则保险底线 也可能随着基金单位资产价值的变化而调整。 本基金运用的优化组合保险策略中的参数设定是以实证分析为基础,运用多 因素分析系统研判市场趋势,确定具体参数值,为优化组合保险策略提供决策依 据。本基金期初将以 CPPI策略为主,在动态判断和评估市场环境及市场趋势、 风险资产估值水平、基金资产的整体风险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如果对市场预期 判断发生变化,则转为更保守的 TIPP策略。从整体上看,CPPI策略的运用是为 了避免基金的初始资产遭受本金损失,而 TIPP策略的运用主要是力争对基金已 实现收益的保护。两者的综合使用,将有助于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即力争实现 基金收益随着时间增长的逐步提升。 2. 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是本基金的投资重点,是实现组合收益的主要来源。本基金通过价 值分析,采用自上而下确定投资策略,采取久期管理、类属配置和现金流管理策 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发现、确认并利用细分市场失衡,实现组合增值。 1)久期管理策略。根据优化投资组合保险投资策略的需要,适当兼顾收益 性和流动性,并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确定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2)结合收益率曲线策略进行利率期限结构管理,确定组合期限结构的分布(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