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长青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报告书

时间:2014年07月07日 19:01:51 中财网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报告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73号文”文批准,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631.76万张(63,17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可转债”)已于2014年6月20日发行成功,发行价格100元/
张,募集资金总额63,176.00万元。本次发行的长青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
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规模
的100%,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
对机构投资者定价配售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458,193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25%;网上一般
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为2,657,300张,即26,573万元,网上最终配
售52,03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82%,网上中签率为1.958002%;网下机构
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为296,610,000张,即2,966,100万元,网下最终配售
5,807,377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1.92%,网下发行配售比例为1.957917%。

主承销包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0张。


一、本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CHANGQING AGROCHEMICAL CO.,LTD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于国权
董事会秘书:马长庆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江灵路1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江灵路1号
邮政编码:225218


联系电话:0514-86424918
传真号码:0514-86421039

互联网网址:www.jscq.com
电子信箱:irm@jscq.com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债券期限:本可转债存续期为6年,即自2014年6月20日至2020年
6月19日。

2、票面利率:第一年到第六年的利率分别为0.6%、0.9%、1.2%、1.6%、
2.0%和2.5%。

3、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
债发行首日,即2014年6月20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
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发行人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发行人股票的可转债,发行人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初始转股价格:13.4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5、转股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2014年12月29日至2020
年6月19日。

6、资信评估机构及信用评级: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
级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级,信用等级为“AA”。



7、担保方式:本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8、发行时间: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14年6
月20日(T日)。

9、发行对象: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14年6月
19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

(2)网下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
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
者。

(3)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

10、发行方式:

本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原股东优先配
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
者配售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


三、前十大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持有数量




证券账户名称

持有数
量(张)

占总发行
量比例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153,401

2.43%

2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92,610

1.47%

3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92,610

1.47%

4

厦门海翼投资有限公司

92,610

1.47%

5

海马财务有限公司

92,610

1.47%

6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2,610

1.47%

7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2,610

1.47%

8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92,610

1.47%




9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92,610

1.47%

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2,610

1.47%

1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92,610

1.47%

1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2,610

1.47%

13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92,610

1.47%

14

中国建设银行-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92,610

1.47%

1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92,610

1.47%

1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92,610

1.47%

1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92,610

1.47%

1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92,610

1.47%

1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2,610

1.47%

20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92,610

1.47%

2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92,610

1.47%

2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92,610

1.47%

2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92,610

1.47%

2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92,610

1.47%

2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92,610

1.47%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具备上市条件

本公司申请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符合下列条
件: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申请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五、董事会上市承诺

本公司保证向贵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在提出上市申
请期间,未经贵所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债权登记、


托管等工作已于2014年6月30日完成,特申请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4
年7月9日在贵所上市交易,请审核批准。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报告书》之
签章页)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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