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华峰氨纶: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4年07月09日 21:02:17 中财网


股票代码:002064 股票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4-026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通知于2014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
年7月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由公司董事长
杨从登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温
州民营银行的议案》。


1、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推荐,公司作为设立温州民营银行(名称以
工商部门核名为准)的两个主要发起股东之一;

2、公司出资额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不存在关联交易。


本次公告事项所涉及有关内容尚需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在材料申报、审批乃
至最终核准的过程中仍可能进行调整,因此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2013第18号文、国资委2013第76号文等文件精神的要求,
不宜在企业兼职(任职),因此端小平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
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
职务,端小平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辞职申


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详见2014年7月4
日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现公司董事会提名潘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
后)。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7月10日巨潮资讯网、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徐淑媛女士、吴庆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7月10日巨潮资讯网、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9日
















个人简历:



徐淑媛 女 1968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工、国家注册安全工
程师,曾任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公司尼龙厂生产副厂长兼安全总监,现任辽宁华峰
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庆治 男 1977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9年进入浙江
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至今,曾任工厂厂长、质量技术部部长。与公司或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
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潘彬 男 1969年11月出生,曾任湘潭大学教授,现任湖南大学教授、会
计系主任,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与公司或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
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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