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招商银行:独立董事意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 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李晓鹏先生作为招商银行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其任职 资格、提名程序及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许善达、黄桂林、潘承伟、潘英丽、郭雪萌、肖玉淮 2014年7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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