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世联行:独立董事关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陈劲松先 生为公司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陈劲松先生为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申请6,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同时,鉴于2014年7月11日公 司、世联信贷与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家圆云贷”资产包交易及 委托管理的合作框架协议》,世联信贷与赣州远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赣州远发”)签署了《资产包买卖协议》、《资产包委托管理协议》等协议,公司董 事长、实际控制人陈劲松先生拟为上述协议提供履约保证以及为赣州远发的约定投资 收益及本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协议项下的担保责任金额预计不超过1.7亿元。 上述两项交易合计金额为不超过2.3亿元。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该交易事 项符合公司利益,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实际控制人侵犯公司利益或其他有损公司 利益情形。 2、公司董事会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 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陈劲松先生为公司担保事项涉及的 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可本次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陈劲松先生为公司担保事 项涉及的关联交易,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但 斌 张 炯 陈杰平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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