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方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时间:2014年07月15日 19:30:57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14-049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或“公司”)于 2014
年7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缓
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公司拟以募投项目“Tong系列中间件产品升级项目”1,2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人发表了
同意的意见。现公司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到位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4]66号文批准,公司实际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643.3181万
股,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642.511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2元,募集资金总额
282,882,512.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后的余额249,074,309.60元。


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募集资金总额141,352,530.00元,扣除原股东应承担
的含税承销费11,308,202.40元后的净额130,044,327.60元,该净额归公司原
股东所有。


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141,529,982.00元,减除与发行新股有关的不
含税费用30,007,254.2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1,522,727.71元。计入“股本”



6,433,181.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5,089,546.71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4年
1月23日出具大华验字[2014]00005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

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望路支行、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分别签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
三方监管协议。招商银行大望路支行账号为 110907213310111,截止 2014 年 2
月 28 日,专户余额为 79,63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Tong系列中间件产
品升级项目”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北京银行中关村
海淀园支行账号为01091448700120105125588,截止 2014 年 2 月 28日,专户
余额为 31,9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营销服务平台扩建项目”项目募集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4年5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50.05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050.05万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总额

累计

投入金额

利息收入

余额

1

Tong系列中间件产品
升级项目

79,630,000.00

55,845,066.96

117,029.13

23,901,962.17

2

营销服务平台扩建项


31,900,000.00

9,036,500.00

48,628.17

22,912,128.17

合计

111,530,000.00

64,881,566.96

165,657.30

46,814,090.34



二、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募投项目“Tong系列中间件产
品升级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万元(包括募投项目中的预备费240
万,铺底流动资金96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
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贷款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财务成本压力
较大,经营性可用流动资金有限。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万元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6%计算,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72
万元。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提升经济效
益,以实现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使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进行此类高风险投资。


四、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2014年7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投项目“Tong
系列中间件产品升级项目”1,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7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投项目“Tong系列中间件产品升级项目”闲置
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
需要,节省财务费用,符合公司股东利益。同时,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投项目“Tong系列中间件产
品升级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6个月。


(二) 监事会意见


2014年7月1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投项目
“Tong系列中间件产品升级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万元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使用募投项目“Tong
系列中间件产品升级项目”闲置募集资金1,2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
金需求前提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通


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补充流动资金1,200万元,
没有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风险投资情况,同时公司承诺: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进行此类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
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情况,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审计机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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