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松辽汽车:关于全资子公司合同纠纷涉申请仲裁公告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松辽汽车 编号:临2014-029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合同纠纷涉申请仲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受理阶段 . 全资子公司北京松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仲裁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仲裁请求金额为人民币25,378,075.80元及利息、律师费 . 预计对公司损益无负面影响 一、本次重大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松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松辽”) 向东营仲裁委员会递交的《仲裁申请书》已被受理(2014东仲受字第173号), 基本情况如下: (一)仲裁机构及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1、仲裁机构名称:东营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 2、仲裁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1)申请人:北京松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6栋3层303 法定代表人:张建勋 (2)被申请人:山东中凯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凯”) 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东城经济开发区福州路59号 法定代表人:王金源 (二)本次仲裁的基本案由 1、申请人北京松辽的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山东中凯支付采购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款 25,378,075.80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山东中凯支付自2013年12月25日至今的延期付款 利息(暂计至2014年6月13日,共计665,809.46元,最终以实际付款日为准); (3)请求裁决律师费由被申请人山东中凯承担。 2、本仲裁的事实情况 2013年3月11日,北京松辽与山东中凯签订了《采购合同》,北京松辽向山 东中凯销售不同材质及型号的螺纹钢,销售金额共计25,378,075.8元。山东中 凯于2013年4月11日开具了出票金额为25,378,075.80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汇 票到期后北京松辽向招商银行东营分行营业部申请承兑。2013年12月25日, 北京松辽收到招商银行的拒绝付款理由书,拒付理由为客户(即山东中凯)拒绝 付款。 北京松辽多次就该合同款项与山东中凯进行协商,对方以各种理由拒付。鉴 于上述情况,北京松辽向东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向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根据北京松辽收到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显示,山东中凯在中国民生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的两个账户内共 28,681,692.84元存款已被冻结,冻结期限为6个月。 二、判决对本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判决对本公司本期及期后的利润暂无影响。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经营工 作正常。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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