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泰达红利:分红公告

时间:2014年07月17日 15:00:59 中财网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达宏利
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7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

基金主代码

16221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年12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泰
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4年6月3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位:人民币元)

1.154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125,369,751.42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2,536,975.14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13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4年第3次分红



注:-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4年7月18日

除息日

-

2014年7月1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4年7月21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
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4
年7月1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
公司于2014年7月21日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
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4年7月22日起投资者可以
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
通知》,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
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
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
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4年7月18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
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网站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
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 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5) 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14年7月18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
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
份额一并划转。


6) 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
分红确认书,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如发现错误请到开户网点办理地址更
正手续。


7) 咨询办法

(1)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
平安银行、东莞银行、宁波银行、渤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温州银行、独立
基金销售机构及各大券商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98-8888(免长话费)或
010-66555662。


(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fcteda.com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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