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厦门信达: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截止2014年3月31日)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 截止2014年3月31日 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4]第113624号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编制的截止日为2014年3月31日《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 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发表 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 以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贵公司管理层编 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 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在此基础上依据所取得的资料 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依据提供了合理的 基础。 三、鉴证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报告适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 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事务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葛晓萍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振瑞 中国·上海 二O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截止2014年3月3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指引的规定,本 公司现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2月13日证监许可[2014]202号《关于 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以非公开发行 股份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634,04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72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6,562,897.96元,扣除承销机构承销费、保荐费用人 民币13,731,257.96元,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1日 将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72,831,640.00元分别划转至贵公司在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592900001010201的账户人民币 374,991,240.00元、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厦门台湾街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6040155000000028的账户人民币148,971,000.00元、在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厦门台湾街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6040155000000036的账户人民币 148,869,400.00元。此外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767,654.77元,计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1,063,985.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803号 《验证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载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项目组织实施公司 1 安溪 LED 封装新建项目 43,171.36 38,872.25 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2 厦门 LED 应用产品扩产 项目 14,897.10 14,897.10 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3 RFID 产品设计和生产线 扩建项目 15,210.94 14,886.94 厦门信达物联科技 有限公司 合计 73,279.40 68,656.29 注: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银行贷 款或自由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资金进 行置换。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3年9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自2013年9月12日至2014年3月31日止,本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3,570,481.93元,具体情况如 下: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元) 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告后投入的 自筹资金金额(元) 厦门 LED 应用产品扩 产项目 148,971,000.00 2,082,272.50 RFID 产品设计和生产 线扩建项目 148,869,400.00 11,488,209.43 合计 297,840,400.00 13,570,481.93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审核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特此说明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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