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立讯精密: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时间:2014年07月25日 11:38:06 中财网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发表以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
(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34,000万元,
占上市公司201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未经审计)净资产41.02%,实际担保余额
为134,000万元,占上市公司201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未经审计)净资产的41.02%。


公司对外担保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1. 2014年3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立讯精密为
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为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ICT-LANTO LIMITED(联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ICT-LANTO”)实际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为ICT-LANTO
向境内外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5亿人民币的内保外贷业务。



2014年3月17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担保协议》,
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保函开出之日起一年。报告期末,该项担
保实际执行金额为等值1亿人民币。


2014年4月22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担保协议》,
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保函开出之日起一年。报告期末,该项担
保实际执行金额为等值7,000万人民币。


2014年5月16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安支行签署了《开立涉
外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保函开出之日起
一年。报告期末,该项担保实际执行金额为等值1亿人民币。



2014年6月23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担保协议》,
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保函开出之日起一年。报告期末,该项担
保实际执行金额为等值1亿人民币。


2. 2014年3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立讯精密为
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为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LUXSHARE
PRECISION LIMITED(立讯精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讯精密”)实际资金需
求,同意公司为香港立讯精密向境内外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3亿人民币的内保外贷业
务。



2014年6月12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
保证合同》,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保函开出之日起一年。报告期
末,该项担保实际执行金额为等值1亿人民币。


3. 2014年4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立讯精密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对控股子公司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申请的1.3亿人民币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2014年6月7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
证合同》,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四年。报告期末,该项担保暂未
启用。


4. 2014年4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立讯精密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珠海双赢柔软电路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2亿人民币项目贷款提供担
保。



2014年5月2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

报告期末,该项担保实际金额为3,270万人民币。


5. 2014年5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立讯精密
为控股子公司东莞立德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对控股子公司东莞立
德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清溪支行申请的3,000万
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2014年6月2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清溪支行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报告期末,该
项担保实际执行金额为1,353.62万元。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其股子
公司不存在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位、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上述对外担保属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均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充分揭示了存在的
风险,并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在章程中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权限做出了规定,并严格执
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
免违规担保,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


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实际承担担保责任。


我们认为公司在对外担保及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方面完全符合通知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今
后应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严格遵守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及时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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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远) (李东方) (汪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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