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东方网力: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14年07月25日 10:06:16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4-031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4年7月25
日上午1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6号方恒国际中心A座方恒假日酒店召
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7月25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7月24日下午3点至2014年7月25日下
午3点。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名,代表股份数57,282,9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017%。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数57,272,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93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名, 代表股份数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85%。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对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合计57,279,71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99.9944%;反对票合计80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0.0014%;弃权
票合计2,40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0.0042%;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2,336,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354%;反对8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42%。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合计57,279,71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99.9944%;反对票合计80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0.0014%;弃权
票合计2,40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0.0042%;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2,336,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354%;反对8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42%。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合计57,279,71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99.9944%;反对票合计80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0.0014%;弃权
票合计2,40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0.0042%;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2,336,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354%;反对8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42%。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合计57,273,71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99.9839%;反对票合计6,80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0.0119%;弃
权票合计2,40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0.0042%;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2,330,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249%;反对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42%。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合计57,273,71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99.9839%;反对票合计6,80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0.0119%;弃
权票合计2,40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0.0042%;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2,330,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249%;反对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42%。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合计57,273,71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99.9839%;反对票合计6,80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0.0119%;弃


权票合计2,40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0.0042%;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2,330,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249%;反对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42%。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北京大运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
民币1亿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合计57,273,71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99.9839%;反对票合计80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0.0014%;弃权
票合计8,40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0.0147%;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2,330,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249%;反对8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47%。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人民币1.3亿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合计57,273,71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99.9839%;反对票合计80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0.0014%;弃权
票合计8,40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0.0147%;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2,330,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249%;反对8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47%。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
币2亿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合计57,273,71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99.9839%;反对票合计80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0.0014%;弃权
票合计8,400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0.0147%;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2,330,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249%;反对8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4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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