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辉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8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4年7月25日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4年7月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 长仲汉根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二〇一四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 告编号:2014-02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二、《关于聘请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 一年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 职责,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建议续聘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根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或其他事项进行审计、审核应 支付相应费用的规定,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依 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签订相关协议确定。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意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须提交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审议《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向下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用信方式为信用,期限一年(以相关银行获批起计)。授权公司总经 理签署有关授信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金额 用信方式 授信期限 1 中国银行大丰支行 61000万元 信 用 一年 2 招商银行苏州三香路支行 20000万元 3 工商银行大丰支行 50000万元 表决结果: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所发《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是否具备配股发行的条 件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目前实施向股东配售股份符合现行的 有关规定,具备配股资格,符合实施配股的实质条件。 本议案须提交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 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五、审议《关于公司二〇一四年度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 (一) 配售股票种类、面值 本次配股的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表决结果: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二)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公司截至 2014 年6月30日的总股本 318,550,050 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 股份不足1股的,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 关规定处理。最终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 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配股实施前,若因公 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 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仲汉根先生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可配股份。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配股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4-029)详见刊登于2014年7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配股价格下限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若在配股发 行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派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 扩大,则配股价格下限为公司总股本变动后的每股净资产;配股价格 以刊登发行公告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 股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 法确定;具体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四) 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表决结果: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五) 配售时间 本次配股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 份。 表决结果: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六)、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的承销方式为代销。 表决结果: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七)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1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八)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及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配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股东依其持股比 例享有。公司将执行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政策、公 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持续回报投资者。 表决结果: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九)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议案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有效,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按照新的规定对 公司配股方案进行调整。 本议案须提交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 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六、《关于公司二〇一四年度配股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可行性报告》详见刊登于 2014年7月26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须提交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 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二〇一四年度配股相关 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配股工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如下: (一) 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 规定及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公司本次配股的具体 方案; (二)如发行前有新的法规和政策要求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 权董事会根据国家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市场情况 对本次配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 集资金额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进行修订或调 整; (三)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 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等),聘请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四) 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 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的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 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程序; (五)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配股发行方 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时,在 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酌情决定配股发行计划延期实施或者撤销发 行申请; (六)授权董事会于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配股发行的股份 登记及上市事宜,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报 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 相关政府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七)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 发行 A 股股票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八、《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九、《关于召开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 2014年8月12日以现场加网络方式召开二〇一四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4-031)刊 登于2014年7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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