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金河生物: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 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河生 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38号”文核准,金河生物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49,01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3,656.14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45,357.86万元(其中计划募集资金19,851.92万元;超募资金 25,505.94万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国浩验字[2012]第207A84号《验 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 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计划募集金额 利息收入 实际投资金额 节余金额 年产10,000吨高 效饲用金霉素扩 建项目 167,502,000.00 3,252,290.04 145,219,283.68 25,535,006.36 金河生物研发中 31,017,200.00 756,830.07 15,006,493.64 16,767,536.43 心建设项目 合计 198,519,200.00 4,009,120.11 160,225,777.32 42,302,542.79 (一)年产10,000吨高效饲用金霉素扩建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年产10,000吨高效饲用金霉素扩建项目已建设完工并投 入使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并 出具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高效饲用金霉素生产线项目竣 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瑞华基审字【2014】61050001号)。该项目募集资金 167,502,000元,利息净收入3,252,290.04元,项目审定投资145,219,283.68元, 项目节余资金25,535,006.36元。 (二)金河生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呼市发改委呼发改审批(2010)69 号文批准立项,投资总额3,101.72万元,建设期2年,包括研发中心软硬件设施 建设和三个研究课题:盐酸沃尼妙林及制剂研发和产业化、兽用狂犬疫苗的研发 和产业化和金色链霉菌PCR介导的基因置换技术构建nsdA中断载体研究。截止 2014年6月30日,研发中心软硬件设施建设已经完成,各研究课题均可结题。其 中《盐酸沃尼妙林的制备方法》、《截短侧耳素的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工艺》、 《提高金霉素产量的方法及其重组表达载体和基因工程菌》均获得发明专利。金 河生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31,017,200.00元,利息收入758,078.41元, 已投资15,007,741.98元,结余募集资金16,767,536.43元。 综上,公司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合计42,302,542.79元,公司拟全部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三、 超募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25,505.94万元,截止2014年6月30日,该专户利息收入520.38 万元。目前,该专户资金使用情况如下:2014年3月26日以15,000万元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4年5月28日投资招商银行保本理 财产品5,000万元,期限90天;其余6,026.32万元以活期存款和定期存单存放。 公司超募资金原初步计划投资于研发产品产业化生产项目、环保节能项目、 法玛威发展项目和技改项目等四个方面。由于市场环境及投资方式发生变化,公 司决定停止投资原计划的环保节能项目(原计划投资5,500万元),同时,公司技 改项目中的变压站子项目及金霉素升级换代子项目公司已用自有资金实施完毕 (原计划投资合计1,200万元)。公司拟终止的超募资金项目涉及金额合计6,700 万元。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终止了上述项目。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此次部分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拟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项 目建设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 价值,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银河证券对公司 终止部分超募项目无异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超募资金中的7,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未超募资金总额的30%,十二个月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累计金额未超过超募资 金总额的30%。 四、 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公司的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金河生物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公司已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 五、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金河生物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经股东大 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金河生物募集资金到帐已超过一年,计划募投项目 已实施完毕,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公司已履行了相关 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 诺了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且公 司十二个月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累计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因此, 银河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红兵 马 锋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 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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