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长海股份:2014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4年07月28日 17:32:08 中财网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Changhai Composite Materials Co., Ltd
2014年半年度报告


2014年07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郜翀

董事

出差

艾军

杨凤琴

董事

出差

杨国文



公司负责人杨国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志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蔡志军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被出具标准审计报告。



目录
2014半年度报告 ................................................................................................................................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5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8
第四节 重要事项.............................................................................................................................. 21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7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1
第七节 财务报告.............................................................................................................................. 33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5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长海股份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天马瑞盛



常州天马瑞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新长海



常州市新长海玻纤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天马集团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公司

报告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玻璃纤维



硅酸盐熔体制成的玻璃态纤维或丝状物,其绝缘性、耐热性、抗腐
蚀性好,机械强度高。简称"玻纤"。


复合材料



由两种以上物理和化学性质不同物质组合成的多相固体材料。


玻璃纤维复合材料



玻璃纤维与增强树脂基体复合而成的材料,属新材料领域,具有高
比强度、高比模量等特性。简称"玻纤复合材料"。


池窑



采用多种耐火材料砌筑而成的,辅以多种加热方式,将多种矿物微
粉熔制成玻璃液的炉型设备,属工业窑炉的一种,一般称为单元窑。






由短切或不短切的连续纤维原丝定向或不定向地结合在一起的平
面结构制品。


湿法薄毡



以短切玻璃纤维为原料,添加某些化学助剂使之在水中分散成浆
体,经抄取、脱水、施胶、干燥等过程制成的平面结构材料。


短切毡



连续纤维原丝短切后,随机无定向分布,用粘结剂粘合在一起而制
成的平面结构材料。


涂层毡



由碳酸钙混合浆料均匀地涂覆在薄毡一侧表面,经烘干后形成的复
合有固化涂料层的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常用于石膏板贴面。


复合隔板



由基板层和复合于基板一侧的玻璃纤维薄毡层组成的层状复合板
材。基板是由平均直径分别为4-8μm的玻璃纤维、0.3-0.8μm的
细玻璃纤维和13μm左右的聚乙烯或聚丙烯有机合成纤维混合粘
结而成的薄板。在蓄电池中,本隔板的基板一侧与电池负极接触,
玻璃纤维薄毡一侧与正极接触,具有低电阻、孔率大、孔径小等特
点,而且启动电流大,冷启动性能佳,耐击穿,耐酸腐,耐氧化能
力强。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长海股份

股票代码

300196

公司的中文名称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长海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Jiangsu Changhai Composite Material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CHANGHAI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杨国文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塘桥村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13102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塘桥村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13102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changhaigfrp.com

电子信箱

finance@changhaigfrp.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蔡志军

徐珊

联系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塘桥村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塘桥村

电话

0519-88702681

0519-88712521

传真

0519-88702681

0519-88712521

电子信箱

finance@changhaigfrp.com

finance@changhaigfrp.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营业总收入(元)

530,108,044.68

418,566,721.10

26.6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元)

63,292,970.56

43,144,269.51

46.7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58,405,698.92

42,285,107.54

38.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2,680,788.88

127,360,888.10

-74.3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股)

0.17

1.06

-83.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

0.22

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

0.22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33%

4.84%

1.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5.84%

4.74%

1.1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1,501,708,627.15

1,432,232,407.08

4.8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
权益(元)

1,015,720,024.43

975,587,367.98

4.11%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元/股)

5.29

8.13

-34.93%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52.0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876,200.3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7,788.74



减:所得税影响额

897,272.8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519.21



合计

4,887,271.6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七、重大风险提示

1、反补贴调查风险。2013年12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自中国的长丝玻璃纤
维产品启动反补贴调查。公司收到了本次调查函件,函件称将对公司出口至欧盟的长丝玻璃纤维产品进行
损害幅度复审和反补贴调查。本次调查结果可能会影响公司相关产品出口欧盟的税率。对此公司已聘请经
验丰富的专业律师应对本次损害幅度复审和反补贴调查。公司也将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2、技术创新风险。玻纤制品下游应用从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电器、管道包覆、建筑建材等传
统工业领域扩展到航天航空、海洋工程,以及最新推出的可与食品接触的玻纤制品,玻纤行业由粗放式生
产向高附加值产品发展。随着应用领域的扩大,满足特定功能的高附加值玻纤及产品,将不断被研制、开
发和应用,若公司不能根据市场需求持续研发出高毛利玻纤制品,则难以保持市场核心竞争力。为此,公
司将引进和培养优秀技术人才,不断加强与大专院校、复合材料科研院所的研究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转
化。


3、管理风险。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公司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产品研发、质量管理、财务
管理及内部控制等诸多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管理架构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
时调整完善,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对此,公司将加强完善内部控制,在现有内控体系的基
础上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安全生产、信息披露等环节的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积极发挥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满足公司规模扩张对管理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随着海外经济的复苏,国内玻纤行业回暖,公司新增产能的进一步释放,上半年公司增速明显。报告
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3,010.80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 11,154.13万元,增长26.65%;营业利润
6,947.5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7.98%;利润总额 7,526.4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7.10%;归属于母公司
的净利润为 6,329.30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6.7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6.65个百分点,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6.67个百分点,其他
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2.08个百分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6.70个百分点,主要得益于公
司募投(超募)等项目完工后,产能释放、产销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努力开拓新业务等使业绩得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稳定,2014年上半年综合毛利同比增加了1.83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
公司产品短切毡、薄毡、涂层毡毛利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且这部分销售占总收入的比重较大,提升了公
司综合毛利。

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890.27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相比去年同
期实际收到政府补助大幅减少、实施股利支付等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同比增加了249.24万,增幅20.59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如下工作:
①扩大树脂产能,提升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天马瑞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在现
有3万吨产能基础上进行扩产,一期扩产3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此次扩产将提升产品毛利,满足高端市场
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对公司向复合材料方向发展起到基础性作用。该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目前该项目进展顺利。

②完善产业链布局,推进并购重组。为使公司形成更加完整的产业链,改善主营业务结构,增强公司
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对天马集团实施并购重组。公司采用向中企新兴南京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
合伙)、中企汇鑫南京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常州常以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华亿创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州联泰股权投资中心(普通合伙)、常州海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天马集团合计68.48%股权。本次交易完成
后,公司将持有天马集团100%股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议案。由于申请文件中的财务信息需要进一步补充,公司将在材料补充齐备后,及
时把本次重组的申请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

③积极开拓市场,消化新增产能。相比去年同期,公司新增了一座7万吨池窑及多条生产线,产能释
放明显,在玻纤行业尚未完全复苏的情况下,公司销售部门提前对客户需求进行了深入了解,进一步对客
户资源深入挖掘,统筹安排各项生产。随着欧美房地产行业的回暖及国内风电行业的缓慢复苏,玻纤纱及
玻纤制品需求增长明显,市场价格小幅上调,公司内外销收入相比去年同期也出现了较快的增长。报告期
内,公司国内销售收入35,068.16 万元,同比增长19.36%,国外销售收入17,752.41 万元,同比增长44.07%。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530,108,044.68

418,566,721.10

26.65%



营业成本

392,353,290.09

317,422,853.96

23.61%



销售费用

26,487,143.57

19,030,348.88

39.18%

主要是由于销售规模
的扩大过程中营销人
员费用的增加、运输
费用、包装费等的同
步增长,导致销售费
用大量增加

管理费用

37,994,045.88

29,001,639.69

31.01%

主要是由于产销规模
的扩大过程中薪酬、
研发支出、中介费用
等增加

财务费用

3,026,510.56

4,350,402.86

-30.43%

主要由于汇兑收益的
增加。


所得税费用

11,206,738.51

6,485,887.99

72.79%

主要是由于销售规模
的扩大相应的应交所
得税增加

研发投入

14,599,884.11

12,107,522.79

20.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32,680,788.88

127,360,888.10

-74.34%

除实际收到政府补助
相比去年同期大幅减
少的影响外,其余属
公司正常经营性收支
项波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32,563,407.10

-100,990,362.41

67.76%

主要是相比去年固定
资产投资、股权投资
活动的大幅减少,相
应的变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2,557,430.08

-7,120,244.90

64.08%

主要是报告期增加借
款规模对该项目的影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1,913,364.85

16,989,368.90

-111.26%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相
比去年同期实际收到
政府补助大幅减少、
实施股利支付等影响

应收票据

52,692,732.77

30,836,743.76

70.88%

主要是客户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的
增加

应收账款

186,478,814.97

143,206,331.84

30.22%

主要是随着产销规模
扩大本项目相应的增






应收利息

14,775.00

41,030.19

-63.99%

本期已收到利息

其他流动资产

517,873.33

295,605.43

75.19%

主要是待摊保险费费
的增加

应交税费

10,763,904.01

2,915,777.79

269.16%

主要是产销进一步放
大,增值税进项留抵
减少,引起应交税费
的增加

应付利息

104,911.73



-

应付借款利息增加

其他应付款

3,589,245.82

5,179,466.83

-30.70%

主要由于本年子公司
天马瑞盛退还了部分
的经营保证金

其他流动负债

2,023,274.30

474,508.94

326.39%

主要是计提中介费用
的增加

实收资本(或股本)

192,000,000.00

120,000,000.00

60.00%

主要是本期依股东会
决议资本公积转增资


营业税金及附加

2,861,738.51

638,579.31

348.14%

主要是产销进一步放
大,增值税进项留抵
减少,应交增值税的
增加,相应附加税的
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884,675.49

550,040.21

60.84%

依据账龄计提坏账准
备,对该项目的影响

营业外收入

5,911,637.94

2,610,639.30

126.44%

主要是计入当期损益
的政府补助增加

营业外支出

122,574.24

1,794,097.88

-93.17%

主要原因为固定资产
处理损失的减少



2、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6.65个百分点,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6.67个百分点,其他
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2.08个百分点,具体情如下:

产品名称

主营收入

变动情况

本期发生数

上期发生数

同比变动额

同比变动比率

短切毡

200,873,786.49

153,088,515.35

47,785,271.14

31.21%

薄毡

92,986,563.34

93,300,842.47

-314,279.13

-0.34%

隔板

26,842,860.07

28,312,226.45

-1,469,366.38

-5.19%

玻纤纱

70,143,643.81

13,585,499.68

56,558,144.13

416.31%




涂层毡

17,516,768.89

24,661,979.44

-7,145,210.55

-28.97%

树脂

103,735,935.43

100,406,740.92

3,329,194.51

3.32%

其他

16,106,118.94

3,652,580.18

12,453,538.76

340.95%

合计

528,205,676.97

417,008,384.49

111,197,292.48

26.67%



报告期营业收入情况分析如下:
1、报告期内,随着募投改建项目持续发力,自筹新建短切毡制品生产线的落成,使公司产品短切毡
的营业收入同比超过30%的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7万吨玻璃纤维生产线项目点火并达产,进一步扩大了公司的产销规模,玻璃纤维
纱的营业收入得以大幅增长;
3、报告期内,涂层毡产品推向市场后,受同业竞争、运输半径等因素使该产品销量有所下降,受此
影响该产品同比销售减少了28.97%;
4、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出售部分原料相应增加。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及订单执行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玻璃钢制品、蓄电池配件、玻璃纤维制品的制造、加工,塑料制品、电器机械及器
材、交电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
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短切毡

200,873,786.49

144,623,688.99

28.00%

31.21%

20.70%

6.27%

薄毡

92,986,563.34

54,305,672.31

41.60%

-0.34%

-6.64%

3.94%

隔板

26,842,860.07

14,942,738.55

44.33%

-5.19%

2.17%

-4.01%

玻纤纱

70,143,643.81

57,142,198.20

18.54%

416.31%

422.98%

-1.04%

涂层毡

17,516,768.89

11,168,349.24

36.24%

-28.97%

-33.94%

4.79%

树脂

103,735,935.43

94,870,627.77

8.55%

3.32%

2.49%

0.73%

其他

16,106,118.94

14,205,546.99

11.80%

340.95%

385.19%

-8.04%






4、其他主营业务情况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或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前5大供应商或客户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公司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前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主要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或服务

净利润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二五
三厂)

不饱和聚酯树脂的制造。经营本公司
和本公司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
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和成员
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
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
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公司的进料加


10,947,865.49

江苏海恒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装饰材料、壁布、玻纤制品、建筑材
料、树脂板材、办公用品、工艺品、
SMC压膜制品、五金产品、家具销


-4,949.20

常州市新长海玻纤有限公司

特种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销售自产
产品

3,059,956.48

常州天马瑞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生产(不饱和聚酯树脂);
危险化学品批发(按许可证所列项目
经营)。一般经营范围:模塑料及其
制品、玻璃钢制品、化工原料的销售;
化工产品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


2,778,113.17



7、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8、核心竞争力不利变化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9、公司业务相关的宏观经济层面或外部经营环境的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及公司行业地位或区域市场地位
的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随着海外经济复苏及国内风电行业回暖,大型玻纤生产企业在去库存化的过程中对产品价
格进行了一定幅度的上调,玻纤行业复苏趋势较为明显。但同时也应看到因玻纤行业整体产能过剩,部分
企业仍有扩产的冲动,将给市场带来一定的压力。


国内玻纤需求主要集中在管道、工业、风电等多个领域,随着国民收入的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的提升,
未来在环保、汽车轻量化、绿色建材等多个领域将有广阔的市场空间。虽然市场空间巨大,但是大多数玻
纤企业却不愿意花太多的精力和资金进行研究开拓。在制品深加工业部分高端应用领域,仍依赖于国外进


口。国内企业应提高在制品研发、应用研发方面的投入,进行行业产品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根据国家玻纤行业“十二五”规划的发展目标,全行业将进行结构大调整,从以发展池窑为中心转移
到完善池窑技术、重点发展玻纤制品加工业为主的方向上来;深化制品加工,大力开发产品应用领域,延
伸产业链;强化自主创新能力,继续提高技术、工艺、装备水平,瞄准国际玻纤高端产品;实施走出去战
略;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力求全行业实现科学可持续发展。


10、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开展各项工作,具体实施情况详见本节“一、报告期内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之“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11、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1)宏观经济风险
玻纤及其制品是无机非金属材料中重要的一类,在建筑建材、轨道交通、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等领域
得到广泛应用,其市场需求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报告期内,玻纤行业受整体经济回暖的带动,
行业已逐步复苏并稳定发展,但仍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对此公司可能采取以下措施来降低宏观经济
因素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加大新产品推广力度,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开拓新的市场渠道;改造或更新
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从多个方面控制生产成本及各项费用,减少费用支出;利用公司反倾销税率的
优势,进行对外销售保持已有的市场份额。

(2)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国外销售收入17,752.41 万元,同比增长44.07%,外销收入增速明显。公司出口业务主要
结算货币为美元。若未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不稳定,公司将会因汇率波动而产生汇兑损失。为此,公司采
取以下措施,降低汇率变动风险:根据汇率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出口产品定价,并在出口供货合同中约定汇
率波动条款,降低汇率风险;根据国际经济形势及外汇市场变动趋势,慎重选择结算货币;公司将灵活运
用金融市场工具,利用出口押汇工具缩短公司外汇敞口时间,并适当利用外汇市场的远期结汇、远期外汇
买卖等避险产品,锁定汇率波动风险。

(3)环保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较小,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有烘干固化炉排放
的废气、工艺废水、废边料及生产环节的噪声等。公司已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对上述污染性
排放物进行了有效治理。常州市武进区环境监测站对公司“三废”排放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公司各项
排放均达到了国家环保规定的标准。若玻纤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其他相关环保政策发生变化将在一定程


度上加大公司的环保成本,公司可能存在环保要求不达标而引致的风险。


二、投资状况分析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2,253.9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5.4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424.77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4年6月30 日公司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424.77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
元,已注销。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募集
资金
承诺
投资
总额

调整
后投
资总
额(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2)/(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扩大年产2.7万吨
玻纤特种毡制品
项目



19,669.37

19,669.37

186.73

14,076.85

71.57%

2013
年03
月31


627.8

1,751.12





承诺投资项目小


--

19,669.37

19,669.37

186.73

14,076.85

--

--

627.8

1,751.12

--

--

超募资金投向

年产70000吨
E-CH玻璃纤维生
产线



32,584.53

59,637.93

138.68

33,347.92

55.92%

2013
年03
月31


1,965.39

3,723.72








超募资金投向小


--

32,584.53

59,637.93

138.68

33,347.92

--

--

1,965.39

3,723.72

--

--

合计

--

52,253.9

79,307.3

325.41

47,424.77

--

--

2,593.19

5,474.8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
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

适用

2011年6月30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投建“年产70000吨E-CH玻璃纤维生产线”项目,投资总额596,379,300.00元,使用超募资金人
民币325,845,300.00元。2012 年9 月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年
产70000 吨E-CH 玻璃纤维生产线”项目实施计划的议案》,并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
通过,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13年3月31日。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
司共计使用超募资金33,347.92万元,公司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元,已注销。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适用

2011年6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
民币27,130,162.05元。项目的具体投入情况如下:车间土建工程人民币3,100,000.00元,设备购置
人民币24,030,162.05元。募集项目的先期投入均由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苏公
W(2011)E1191号鉴证报告,先期投入资金已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适用

2012 年12 月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2013年4月23日,公司已将
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适用

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节余募集资金61,473,239.68 元(含利息收入5,029,062.49元)及其
以后结算的利息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公司慎重选择供应商并进行招
标、组织技术人员积极参与设备改造、精心组织施工、使用通知、定期存款存放资金等措施使募集
资金产生节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用途及去向


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为零元,专户已注销。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2、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3、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4、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三、有关盈利预测、计划或展望的实现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2014年4月23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预案》,公司以2013年末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2.00元现金(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400 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公司已于
2014年5月7日予以实施,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2,000万股增至19,200万股。

(二)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情况
为规范公司现金分红,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了相应修订,并于2014
年6月25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新修订的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做如下规定: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制定分配方案时,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3、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
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连续两年为负时不进
行当年度的利润分配;
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
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或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特殊情况是指:公司当年度或未来十二个月内进行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
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当年度或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
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或者如上市公司当年盈利,但每股累计可
分配利润低于0.10元。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
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
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必须采用网络投票或
征集投票权的方式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2、公司因前述第(二)、2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
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决议后的两个月内,董事会必须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
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
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
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
透明:





八、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
方或最
终控制


被收购
或置入
资产

交易价
格(万
元)

进展情
况(注2)

对公司
经营的
影响(注
3)

对公司
损益的
影响(注
4)

该资产
为上市
公司贡
献的净
利润占
净利润
总额的
比率

是否为
关联交


与交易
对方的
关联关
系(适用
关联交
易情形

披露日
期(注5)

披露索


中企新
兴、常州
联泰、常
州海天、
中企汇
鑫、常州
常以、苏
州华亿


常州天
马集团
有限公
司(原建
材二五
三厂)

34,937.12

正在进
行中











2014年
06月07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三、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4、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
度相关
公告披
露日期

担保额


实际发生日
期(协议签
署日)

实际担保金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
行完毕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
度相关
公告披
露日期

担保额


实际发生日
期(协议签
署日)

实际担保金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
行完毕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常州天马瑞盛复
合材料有限公司

2012年
10月24


3,000



3,000

连带责任
保证

2015年12
月24日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
担保额度合计(B3)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
保余额合计(B4)

3,00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两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
合计(A3+B3)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
计(A4+B4)

3,000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2.95%

其中: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1)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

受托方名称

委托金额

委托起始日


委托终止日


报酬的确定
方式

实际收益

期末余额

是否履行必
要程序



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六、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
承诺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公司控
股股
东、实
际控制
人杨鹏
威、杨
国文与
杨凤琴

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上市公司股票。


2014年06
月06日

2014年6
月9日—
2014年
12月9日

截至2014
年6月30
日,上述股
东均遵守
上述承诺,
未发生违
反上述承
诺之情形。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杨鹏
威、杨
国文与
杨凤琴

(一)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有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
定股份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自然人股
东杨国忠、杨彩英、杨汉国及杨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股东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为了避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杨鹏威、杨国文及杨凤琴分别作出了以下放弃同业
竞争与利益冲突承诺:“1、本人/本公司及参股或者控股的
公司或者企业(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目前没有从事与股
份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2、在本人/本公司及
本人三代以内直系、旁系亲属拥有股份公司股权(或实际控

2014年03
月29日



截至2014
年6月30
日,上述股
东均遵守
上述承诺,
未发生违
反上述承
诺之情形。





制权)期间,本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不会以
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
股份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凡本人/本公司及
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
任何可能会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本
公司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股份公司。3、本人/本公司将充
分尊重股份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股份公司独立经营、
自主决策。本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以及股份公
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促使经本人/本公司提名的股份公司董
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4、如果本人/本公司
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股份公司经济损失的,
本人/本公司同意赔偿股份公司相应损失。5、本声明、承诺
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本公司不再对股份公司有重
大影响为止。”(三)关于劳务派遣事项的承诺。公司实际控
制人杨鹏威、杨国文、杨凤琴就劳务派遣事项出具承诺如下:
“如因劳务派遣公司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或社保等损害劳务
人员情形导致股份公司或子公司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由
本人补偿股份公司或子公司全部经济损失”。(四)补缴社会
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公司2007年前只为部分员工缴
纳了社会保险,存在被追缴的风险。对此,公司实际控制人
杨鹏威、杨国文、杨凤琴出具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如果
应有权主管部门要求或决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欠缴、少
缴或延迟缴纳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承担补缴义务
或罚款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本人承担;对于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自身原因承诺放弃缴纳社会保险或住
房公积金的,如果将来应有权主管部门要求或决定必须为员
工补缴的,本人承诺承担补缴义务”。


其他对公
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












承诺是否
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
行的具体
原因及下
一步计划
(如有)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万元)

30

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
会计师姓名

赵庆慈、王文凯



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是否较2013年年报审计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
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9,206,250

57.67%





31,359,959

-16,939,651

14,420,308

83,626,558

43.56%

3、其他内资持股

69,206,250

57.67%





31,359,959

-16,939,651

14,420,308

83,626,558

43.56%

境内自然人持


69,206,250

57.67%





31,359,959

-16,939,651

14,420,308

83,626,558

43.5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0,793,750

42.33%





40,640,041

16,939,651

57,579,692

108,373,442

56.44%

1、人民币普通股

50,793,750

42.33%





40,640,041

16,939,651

57,579,692

108,373,442

56.44%

三、股份总数

120,000,000

100.00%





72,000,000

0

72,000,000

192,000,000

100.00%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4月23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
案》,公司以2013年末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2.00元现金(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股利 2,400 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公司已于2014
年5月7日予以实施,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2,000万股增至19,200万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1月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3
年12月31日所持公司股份重新计算2014年可转让股份额度,其余部分作为高管锁定股份继续锁定。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鹏威、杨国文与杨凤琴持有的公司IPO前限售股共计67,500,000股
于2014年3月31日解除限售;同时,由于三人分别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董事,根据董监高持
股规定其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25%,因此该次解除限售股票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6,875,000股。


3、2014年4月23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预案》,公司以2013年末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2.00元现金(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400 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公司
已于2014年5月7日予以实施,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2,000万股增至19,200万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4月23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具体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8,66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7%;反对15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弃权0股。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已于 2014 年 5月7 日实施完毕,完成过户登记,并
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详见“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之“四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4,608

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
持股数量

报告期内
增减变动
情况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持有无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杨鹏威

境内自然人

39.38%

75,600,000

28350000

56,700,000

18,900,000





杨国文

境内自然人

11.25%

21,600,000

8100000

16,200,000

5,400,000





杨凤琴

境内自然人

5.63%

10,800,000

4050000

8,100,000

2,7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光大保
德信优势配置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


其他

4.82%

9,253,431

4198554

0

9,253,431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长信金利趋

其他

3.38%

6,484,968

1588059

0

6,484,968








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光
大保德信量化核
心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94%

5,640,066

未知

0

5,640,066





中国银行-银华
优质增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83%

3,509,819

809819

0

3,509,819





全国社保基金一
一四组合

其他

1.45%

2,781,830

1059514

0

2,781,830





中国工商银行-
广发聚丰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17%

2,239,877

未知

0

2,239,877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新
华优选分红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13%

2,175,810

327387

0

2,175,81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
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参见注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前10名股东中,杨国文与杨凤琴系夫妻关系,杨国文、杨凤琴与杨鹏威系父子、母子
关系,杨国文、杨凤琴及杨鹏威属于一致行动人。除前述情况外,公司上述股东之间未
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杨鹏威

18,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9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
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253,431

人民币普通股

9,253,43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信金利趋势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6,484,968

人民币普通股

6,484,96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
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5,640,066

人民币普通股

5,640,066

杨国文

5,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400,000

中国银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3,509,819

人民币普通股

3,509,819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2,781,830

人民币普通股

2,781,830

杨凤琴

2,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00,00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2,239,877

人民币普通股

2,239,87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优选
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75,810

人民币普通股

2,175,81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
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
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参见注4)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股票期权情况

1、持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任职
状态

期初持股


本期增持
股份数量

本期
减持
股份
数量

期末持股数

期初持有
的股权激
励获授予
限制性股
票数量

本期获
授予的
股权激
励限制
性股票
数量

本期被
注销的
股权激
励限制
性股票
数量

期末持有
的股权激
励获授予
限制性股
票数量

杨国文

董事长

现任

13,500,000

8,100,000

0

21,600,000

0

0

0

0

杨鹏威

董事、总
经理

现任

47,250,000

28,350,000

0

75,600,000

0

0

0

0

杨凤琴

董事

现任

6,750,000

4,050,000

0

10,800,000

0

0

0

0

戚稽兴

董事、副
总经理

现任

223,750

134,250

0

358,000

0

0

0

0

郜 翀

董事

现任

0

0

0

0

0

0

0

0

艾 军

董事

现任

0

0

0

0

0

0

0

0

荣幸华

独立董事

现任

0

0

0

0

0

0

0

0

肖 军

独立董事

现任

0

0

0

0

0

0

0

0

李 力

独立董事

现任

0

0

0

0

0

0

0

0

李荣平

监事

现任

150,000

90,000

0

240,000

0

0

0

0

张中

监事

现任

56,250

33,750

0

90,000

0

0

0

0

许耀新

监事

现任

168,800

101,280

0

270,080

0

0

0

0

周元龙

副总经理

现任

65,000

39,000

0

104,000

0

0

0

0

邵溧萍

副总经理

现任

225,000

135,000

0

360,000

0

0

0

0

蔡志军

财务总
监、董事
会秘书

现任

0

0

0

0

0

0

0

0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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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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