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天保重装: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62 证券简称:天保重装 公告编码2014-048号 成都天保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天保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2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发出,会议 于2014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 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邓亲华先生主持。根据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1、审议通过了《关于天保重装国际贸易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 案》 鉴于:CNP-Technology Water and Biosolids GmbH(以下简称“CNP公 司”),成立于2011年9月16日,是一家注册地在德国汉堡,以提供水、生物 固体处理技术服务的公司,Centrisys Europe GmbH持其有CNP公司的100%股 份,股本为25,000欧元; 为拓展公司污泥处理领域新的业务格局,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保重装国际贸 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投资”)将投资CNP公司,持有其的45%股权, 投资金额为49.5万欧元。投资完成后,CNP股本增加至100,000欧元,天保投 资、Centrisys Europe GmbH、Rudolf Bogner先生、Bernd Kalauch先生各持 有CNP公司45%、45%、5%、5%的股权。 Rudolf Bogner先生和BerndKalauch先生为CNP公司核心管理人员。CNP 公司以提供Airprex 污泥除磷技术和污泥厌氧消化的技术服务和设计为核心业 务,销售收入来源于专利使用费,设计费,以及咨询费。 本次对外股权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利用、整合欧洲 先进的污泥处理技术,由于投资金额较小,CNP公司尚处于业务开拓期,预计 对本公司未来业绩影响较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圣环保工程(成都)有限公司为 CNP-Technology Water and Biosolids GmbH出具70万欧元备用信用证的议案》 CNP公司的业务模式需要较高的担保能力,每个项目需要约30%的付款担 保,期限为6个月,和为期两年的5%保证金。公司同意按对CNP公司持股比 例向CNP公司提供担保,即公司同意以控股子公司天圣环保工程(成都)有限 公司为主体向CNP公司出具的备用信用证,金额70万欧元,以增加CNP公司担 保能力,支持CNP公司的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玉双路支行申请 综合授信人民币3000万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玉双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000万元。该授信自2013年使用,2014 年续用,在2014年度融资计划内。期限一年,由天圣环保工程(成都)有限公 司及邓亲华夫妇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宏华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股权的议 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网发布的《关于公司收购宏华融资租赁 (深圳)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娄雨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娄雨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4年8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公司以现场和网 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天保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8日 附件: 娄雨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3年4月出生,毕业 于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士学位;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 就职于成都成广电视设备有限公司任会计,2008年7月至2014年7月,就职 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 截至目前,娄雨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3.1.3条规定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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