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岭南园林: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时间:2014年07月28日 19:31:43 中财网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到账情况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岭南
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9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1,430,000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10,720,000
股,老股转让数量为10,7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2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239,270,4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0,000,000.00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2月14 日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广会验字
[2014]G14000120025号”的《验资报告》。

2、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4年0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7,189,967.68元)

217,189,967.68

募集资金净额

210,000,000.00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02,577,100.90

置换已付发行费用

4,040,72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266,627.07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11,838,773.85




二、募集资金存储及管理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
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旗峰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东莞市岭南苗木有
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香
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旗峰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定期向保荐机构提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说明,自觉接受保
荐机构的监督,公司内审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审计。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均合法合规。

截至2014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11,838,773.85元,
明细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元)

备注

兴业银行东莞分行

395000100459268

16,122,805.87

活期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香蜜支行

00392556000120109006328

187,711.44

活期

招商银行东莞旗峰支行

769903251510768

324,693.44

活期

招商银行东莞旗峰支行

769903613710858

30,050,731.81

活期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香蜜支行

00392556000120108012978

65,152,831.29

活期

合 计



111,838,773.85





报告期,本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
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
的监督。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102,577,100.90元,按照实际
投资项目列示如下: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257.7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257.7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
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额(1)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园林工程施
工项目营运
资金需求



9,000.00

7,747.15

7,747.15

86.08%

2014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四川省泸县
得胜镇高端
苗木生产基
地建设



5,500.00

2,510.56

2,510.56

45.65%

2015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湖北省荆州
市监利县苗
木生产基地
建设



6,500.00

0.00

0.00

0.00%

2015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21,000.00

10,257.71

10,257.71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详见第2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四川省泸县得胜镇高端苗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
9,868,900.14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
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进行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2、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募集资金补充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
益。


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项目,有利于解决公司园
林工程施工项目的营运资金需求。上市后,公司园林工程施工业务稳步增长,因
此营运资金占用的规模和金额也随之增长。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项目
系对公司整体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的营运资金的补充,而非单独项目整体投入,因
此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也未对该募
投项目预计收益作出具体预测。


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确保募集资金得到有效使用。2014年3月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
定<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
资金需求项目 2014 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2)募集资金投入四川省泸县得胜镇高端苗木生产基地建设暂未产生效
益。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投入募集资金2,510.56万元至四川省泸县
得胜镇高端苗木生产基地建设,但由于该项目尚处于分期、分阶段、分区初始投
入期,系对苗木引种的建设初期、培育期,尚未进入销售期,因此,暂未产生效
益。随着募集资金的持续投入,苗木基地已初成规模,为公司的项目用苗及对外
销售盈利提供了有效的保障。随着后续苗木进入产销期,陆续投入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将逐步产生经济效益。


(3)募集资金投入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苗木生产基地建设未产生效益。


报告期内,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苗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暂不具备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条件。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苗木生产基地由于当地产业布局、土壤、
水质等外部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如果继续在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苗木生产基地实
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存在不能充分发挥募集资金预期效益的较大可能。为最
大化的实现募集资金的投资效益,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三汊镇伍陈村。该地块位于孝感市城郊,其地理位置、土壤
环境及外部环境优越。经多方研究论证,公司认为在该实施地点实施募投项目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支持公司目前园林工程施工业务发展。因此,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苗木生产基地建设”的实施地
点由“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变更为“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三汊镇伍陈村”,所
以,报告期内,公司未对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苗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
金,亦未产生相关收益。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形。但公司基于
能最大化的实现募集资金的投资效应,更好的回报广大股东,拟将原计划在湖北
省荆州市监利县苗木生产基地变更至孝感市孝南区三汊镇苗木生产基地实施。前
述变更事项须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能实施。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
不存在违规情形。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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