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岭南园林: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4-033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9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1,430,000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10,720,000股, 老股转让数量为10,7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2元,发行新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9,270,4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210,000,000.00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 年2月1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编号为“广会验字[2014]G14000120025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1 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 9,000.00 2 四川省泸县得胜镇高端苗木生产基地建设 5,500.00 3 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苗木生产基地建设 6,500.00 合计 21,000.00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 金需求项目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订的“园林工程施工项 目营运资金需求项目”9,000万元的募集资金2014年度使用计划及使用募集资金 9,868,900.1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将苗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苗木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荆州市监利县变更为孝感市三汊镇,因此,“湖 北省荆州市监利县苗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未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77,471,452.91元用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25,105,647.99元用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四川省泸县得胜镇高端苗木生产基地建设”(包含使用募集资金 9,868,900.1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剩余 111,838,773.85元(含利息收入1,266,627.07元及未付发行费用3,149,247.68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 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500 万元 (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 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450 万元。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 二个月内,亦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将做好募 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 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顺利实施。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定,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1、岭南园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 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岭南园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项目内容,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此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3、岭南园林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会进行证券 投资等风险投资; 4、中信建投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督促岭南园林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并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6,5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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