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岭南园林: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为“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园 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就岭南园林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9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21,430,000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10,720,000股,老股转 让数量为10,7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2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239,270,4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0,000,000.00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2月 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 “广会验字[2014]G14000120025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1 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 9,000.00 2 四川省泸县得胜镇高端苗木生产基地建设 5,500.00 3 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苗木生产基地建设 6,500.00 合计 21,000.00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岭 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 求项目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制订的“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 需求项目”9,000万元的募集资金2014年度使用计划及使用募集资金9,868,900.14元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将苗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苗木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荆州市监利县变更为孝感市三汊镇,因此,“湖北省荆 州市监利县苗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未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77,471,452.91元用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需求”、25,105,647.99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川省泸县得胜镇高端苗木生产基地建设”(包含使用募集资金9,868,900.14元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剩余111,838,773.85元(含利息收入 1,266,627.07元及未付发行费用3,149,247.68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 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 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含本数)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 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450万元。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 二个月内,亦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将做好募集资金 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 前所预计,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一)岭南园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岭南园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项目内 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此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岭南园林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会进行证券 投资等风险投资; (四)中信建投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督促岭南园林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并及时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6,5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吕晓峰 邱荣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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