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英唐智控:独立董事对2014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2014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7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五路英唐 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英 唐智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基于个人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4年上半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2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英唐 智控为全资子公司合肥英唐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12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2012年10月30 日签订《借款合同》,中国进出口银行同意向合肥英唐提供2亿元人民币贷款,英 唐智控为合肥英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贷款发生日至贷款清偿日。截 止2014年6月30日,合肥英唐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共借款余额1.32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3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英唐智控为全资子公司英唐数码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批批准子公司英唐数码向平安银行申 请借款7,500万人民币。英唐数码与平安银行于2013年3月27日签订了《并购 贷款合同》,平安银行实际向英唐数码提供7,500万元人民币贷款,英唐智控为 英唐数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贷款发生日至贷款清偿日。截止2014 年6月30日,英唐数码向平安银行借款7,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3年5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将授信额度转授给全资子公司并提供保证连带 责任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批批准 向广东发展银行申请1亿元授信担保额度,向中信银行申请1亿元授信担保额度, 向招商银行申请1.5亿元授信担保额度。2013年6月21日,英唐数码与广东发展银 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同意向英唐数码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英唐智控为英唐数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4年6月30日,英唐数码向广东 发展银行借款额为0。2013年9月18日,英唐智控及英唐数码联名与中信银行深圳 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同意授信总额度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向英 唐数码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英唐智控为英唐数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止2014年6月30日,英唐数码向中信银行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2013年11月11 日,英唐智控及英唐数码联名与招商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同意授 信总额度为1.5亿元,其中向英唐数码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英唐智控 为英唐数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4年6月30日,英唐数码尚未向招商银行 发生贷款。 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包括5亿元人民 币),可根据与各银行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金额,并可将上述 银行授信额度转授给全资子公司。英唐智控与平安银行于2014年6月16日签订了 《综合授信合同》,平安银行同意授信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给英唐数码提 供1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英唐智控为英唐数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 贷款发生日至贷款清偿日。截止2014年6月30日,英唐数码向平安银行发生借款 余额为4,270,280.26元人民币。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61,270,280.26元,占公司2014年半年 度净资产的50.36%。 公司上述对外担保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已建立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情况 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生任何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关于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如实反映了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14年半年 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陈俊发 程一木 王成义 2014年7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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