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南大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14-025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24日以电话、 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7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 9人,实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祥祯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巩固银企合作关系,现拟在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工业 园区支行、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取消之前在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02000210909)。 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拟用于存储公司超募资金。 公司将完成募集资金账户间划转工作;同时,将会同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中将明确公司可 以在上述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定期存款账户,专用定期存款账户对应的存取款账 户只能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条款。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在新开设专户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超募资金,金额和期 限将由公司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的进度而定。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执行。 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内容出具核查意见,内容请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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