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广发理财年年红:关于增加招商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时间:2014年07月31日 11:31:07 中财网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招商银行为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招商银行为广发理财年年红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270043,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投资者

2014年
8月
4日起可在招商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定期封闭式基金,本基金封闭期当期赎回日为
2014年
8月
4日至
2014

8月
14日,下一开放期的申购日为
2014年
8月
4日至
2014年
8月
15日,敬请投资
者妥善安排申购赎回事宜。



2、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期开放期未赎回的基金份额将自动进入
下一封闭期,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根据自身情况妥善安排流动性。



3、在本次申购、赎回的指定期限内,本基金的资产净值和当日净申购申请金额
(申
购申请金额减赎回申请金额
)之和(以下简称“合计规模”)的上限为
5亿元人民币(含),
本基金在指定期限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申购截止时间后,如合计规模接近、达
到或超过
5亿元时,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停止申购业务,赎回业务仍正常进行(开放赎
回的日期不超过
2014年
8月
14日),并在公司网站和指定媒体上公告。



4、若当日净申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合计规模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含),
则所有的申购申请予以确认。若基金合计规模超过
5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将对当日的申
购申请采用末日等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在开放期结
束后退还给投资人;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人申购费率按照比例确认后的有效金额所
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有效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将于申购结束后
的下一个工作日在公司网站和指定媒体公告确认的比例。



5、本基金此次办理申购、赎回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
日的交易时间,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正常交易时间结束后提交的交易申请,将会顺延至
下一个工作日受理。但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交易时间结束后提出的有关申请,基金管
理人将不予受理。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83936999
公司网站:
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
7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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